已持續數月的內蒙古對涉煤領域腐敗倒查20年工作震撼行業。部分今年早些時候查處的案件已進入公開開庭審理階段。
據「鄂託克前旗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12月7日消息:近日,鄂託克前旗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達拉特旗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達拉特旗原煤炭局局長)王某某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擔任達拉特旗原煤炭局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轄區內煤礦及相關公司人員的錢財共計1018.5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 本文圖片均來自微信公眾號@鄂託克前旗人民法院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王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鄂託克前旗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鄂託克前旗人民法院部分幹警等30餘人現場旁聽案件審理,該案公開審理為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廉政教育課,也警醒著廣大黨員幹部要築牢思想防線,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堅守底線,不越紅線,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做事。上述受審的王某某即今年6月被查的達拉特旗原煤炭局局長王永豐,落馬時為達拉特旗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值得一提的是,王永豐落馬後,他的老同事,也同樣擔任過達拉特旗原煤炭局局長魏佔彪被查,當時已退休4年4個月。
《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年7月曾刊文《內蒙古對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倒查20年:烏金除垢》分析,一段時期以來,內蒙古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集中,已經成為延續多年的積弊沉痾,成為汙染政治生態的最大「毒瘤」和源頭,必須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強力推進,堅決徹底割除。
文章援引學者分析認為,煤炭產業鏈條中多個環節都可能出現貪腐問題,但最關鍵還是在交易環節。領導幹部一旦入股,作為出資人,代表的就是股東利益,但其又代表公權力,屬於特殊主體。「這兩個角色雜糅在一起,容易產生衝突。」
中紀委機關報舉例:4個多月裡內蒙古已有多名煤「老虎」落馬,擔任過煤炭局局長的就有6人之多。比如,鄂爾多斯市原煤炭局黨委書記、局長郭成信,掌握當地煤炭項目審批大權長達8年之久。今年5月,在其退休5年3個月後被查。
隨後,鄂爾多斯市原煤炭局分局一些主要領導也相繼被查。6月9日,準格爾旗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6月10日,達拉特旗原煤炭局局長王永豐被查,落馬時為達拉特旗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同日,伊金霍洛旗原煤炭局副局長李彥被查,曾「火箭式躥升」的他已辭去公職近8年;6月16日,達拉特旗原煤炭局局長魏佔彪被查,當時已退休4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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