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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學法網「jnyd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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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蠢格啊!內謀腦啊!屌@#$%^&*……!」
從主任辦公室裡傳來陣陣怒吼,桌子也被啪得巨響。那夾著浙江口音的廣東髒話,有著特殊的韻味。
若干分鐘後,一個同事灰頭土臉的走了出來,我們趕緊裝作努力工作的樣子。
我的室友從另一個辦公室鬼鬼祟祟的走過來,低聲的問,老闆今天心情不好?
大家點點頭。他自言自語:「估計股票又跌了。」慢慢飄了回去。
我打開「大智慧」,發現鋼鐵板塊整體下跌,老闆那支股票更是跌了5% 。
這就是我的第一任老闆,脾氣極臭的中年男子。
老闆是個律師,但基本上不做什麼業務,律所負責人也不是他的名字,但他是實際的老闆,其他合伙人沒有說話的權利,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
老闆的愛好是打高爾夫,炒股和下圍棋,這也是他每日的主要活動。開頭那一幕是昨天老闆讓會計幫他賣一支股票,但會計不會操作,一下子全都掛上去了,導致該股10分鐘之內跌停。今天老闆一到所裡就把會計一頓臭罵,教他要一點一點的拋,會計還嘴硬,說我又不懂,把老闆搞火了。
老闆脾氣很臭,心情不好就把下屬挨個叫進辦公室罵一遍,搞得大家一看老闆來了就有如驚弓之鳥,個個膽戰心驚。這種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人,絕對是沒有人緣的,3年前我辭職了,到現在老同事只剩一兩個了,律所的規模也比以前小了,從原來繁華地段的高檔寫字樓搬到舊城區的舊寫字樓裡辦公。
也許是老闆本來就不想做這行的緣故。我辭職前的主要工作是做公司盡職調查,去工商局查一些企業的檔案。這些公司可能是老闆某天突然寫在紙條上給我的,可能是讓我從報紙上查的,全都是欠了銀行的錢,到期還不了的公司。老闆還用會計的名字在一個小城市註冊了一家皮包公司。
註冊之後工商局要查看現場,我們就在一家菜市場樓上租了一間小屋子,周圍全是居民,不是寫字樓。還從所裡搬了一臺不能開機的破電腦擺桌子上,不能通電的飲水機,一些廢書廢報紙往「辦公室」一放。工商局那邊打點過了,來轉了一圈,不到10分鐘就走了。工商局的人一走,我們立馬把房退了,東西搬回來,註冊地址上根本就找不到這家公司了。
我們打著這家公司的旗號,到資產管理公司競拍了一層樓。不到40萬買了600多平米,原來是個百貨公司,被銀行收了,法院封了。
老闆有的是錢,高爾夫的會員費一年十幾萬,手裡的股票上百萬,房產好幾處,有別墅也有市中心的套間,我辭職前他剛在市中心買了一個大房子,近千萬。
老闆不喜歡在家裡吃飯,經常約人在外面吃飯,動不動就是預訂個穿山甲。晚上下班如果沒有約人,就會要助理陪他到外面吃飯(一般都要求老闆沒走助理也不能下班),席間是無酒不歡,大家壓力都很大,不喜歡跟他玩。
老闆雖然自己做業務很少,但律師業務還是有一些,有一兩家顧問單位,最貴的是一年收費12萬,訴訟案子零散的有一些,但感覺律師業務的收入還不夠所裡的開支。當時有一個受薪律師,三個實習律師,一個助理(就是我)為他做業務,我是閒得很,一周工作時間不到20小時,主要工作就是去法院、顧問單位跑跑腿,裝訂案卷,經常是跑完腿就回宿舍睡覺了,也不用打卡什麼的。在辦公室也是上網看報紙聊天。
老闆關係很硬,老婆是公務員,背景深厚,有律師想約辦案法官,他都能約到,還能了解到案情。由於業務生疏,新法條都不懂,舊法條也記得不是很清楚了,他村裡一個老鄉有個屁大點事,還拿來考我們,真不想應付他。
老闆給授薪律師一個月5000塊,一開始是3000的,後來走了一個人就給他加一點,走了3、4個之後就加到5000了。5000塊是固定的,做了所裡多少案子都沒有提成,如果是自己接的案子,可以提50%左右。老闆給我工資是2000塊一個月,社保是所裡買,但住宿舍收我300塊一個月,不包水電,只有一個單獨的房間。其他實習律師的工資在2500-3500之間。夥食補貼統一隻有6塊錢一天,而且你只有中午在所裡訂了餐才有,否則就沒有。每個季度會有季度獎,老闆愛怎麼給就怎麼給,我只有200塊錢,其他人也是200-500之間。年終獎我拿過一次,300塊。我們私底下都說老闆小氣,那麼有錢,卻給這麼點,還動不動拿我們出氣,等於是增值服務。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工作很悠閒,辦公環境也很舒服,唯一的缺點就是老闆脾氣不好。當時太年輕,玩性大,只把年華虛度,法考也沒有好好複習,後悔啊。
PS:什麼是律師?律師是什麼?如何做好律師(這一行)?如何做(一個)好律師?我發現很多人定義都不同。正如「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大家都在說「律師」,卻說的並不是同一個「律師」。這種討論很痛苦。可能大家只認識一種律師,可能只認可一種律師,但現實中,律師有很多種,如我的第一個老闆,應該就和很多人認識的律師不同,但他的確就是律師,認識他的人也把他當成律師,我們就不能否認,他是個富律師,但不一定是個好律師。同理,現實中存在各種類型的律師,那麼,他們除了共性,也有個性和差異性,每個律師都有不同的發展軌跡。我們說某「律師」的經驗,有人就會用另一個「律師」的經驗來反駁,北京、上海和廣東三地律師加起來有幾萬人,難道這麼多人都是走同樣的路嗎?大家在一個律所裡工作,認識有一定的局限性,大可以通過學法網及相關網絡平臺了解更多,大家都把自己的經驗客觀的分享,大家用開闊的胸懷兼收並蓄,對自己的成長不是更好嗎?一隻蛙頭上的天空是灰色的,就不允許另一隻蛙頭上的天空是豔陽高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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