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14日電 (張燕徵)12月14日,中紀委官網發布《東方金誠高管被查引出信用評級領域系列腐敗案:量錢評級》文章稱,東方金誠系列腐敗案是典型的小行業、大腐敗。文章援引業界人士建議,加大對國資評級機構扶持力度,通過兼併重組做大做強2至3家國內評級機構,推動國資評級機構提升實力和國際知名度,服務國家經濟發展戰略。
據光大證券統計,截至12月11日,銀行間和交易所共有26家發行人首次在債券市場發生違約。其中,今年以來共有8家國企違約,與去年的7家並無太大差異,但違約餘額由2019年的129.3億元人民幣增加到今年的518.97億元,高評級國企債券違約餘額處歷史高點。這些主體債券存量規模大,違約前均為AAA評級,違約事件對市場衝擊較大。
債券市場歷年新增違約主體數量 來源:光大證券研究所
目前,中國信用債市場規模和信用評級市場規模均為全球第二。中國持牌信用評級機構主要有大公國際、東方金誠、中誠信等6家機構,都有15年以上發展歷史,業務量均十分可觀。而今年特別是下半年,一些高評級企業違約現象引發了業界對評級質量問題的討論:評級結果是否客觀真實?評級機構是否需對評估報告擔責?信用評級制度該如何改變?
評級機構資料圖 中新經緯 張燕徵 攝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健康金融實驗室主任任國徵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信用評級的目的在於提前揭示市場風險,為市場投資和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任國徵指出,當前學界認為評級行業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問題。一是金融評級主體較少,由於牌照的稀缺性,有評級資質的中介機構較少;二是信用機構監管主體不清,在實際監管操作上,具體由哪家單位牽頭監管,經常責任歸屬不清晰。三是處罰力度較輕,相對於美國、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來說,評級機構若出現一次類似『量錢評級』事件,將取消其牌照資質;四是評級機構收費偏高,導致發債成本高昂,企業不堪重負;五是對於過度依靠外部融資借新還舊的低資質企業而言,信用風險壓力或正積聚。
北大縱橫管理諮詢集團合伙人王春密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從商業邏輯來看,工廠需要對其生產出來機器的產品質量負責,食品企業需要對其生產出來的食物質量安全負責。評級機構其實也是一樣,需要對其出具的評估報告和評級結果負責。
「目前,這類『虛擬金融產品』並沒有像食品安全標準、機器設備標準那樣擁有相關行業規範文件。另外,從投資人角度看,如果評級機構給出的企業評級是虛高的,會在一定程度上誤導投資人的決策。那麼對於購買這類評級虛高債券的投資人來說,很有可能遭受重大損失;我們也迫切地希望監管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建立起對評估機構的監督約束機制以及對投資人合法利益的保障機制。」王春密稱。
對於信用評級制度如何改變,中國人民大學原副校長吳曉求曾對中新經緯客戶端指出,債券市場的基礎就是信用評級,這方面的基礎設施做得還不夠好,需要著力推進。我們要學習國際上相對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的制度、機制、標準,核心就是要保持客觀、獨立,不能與發行人存在利益關係。另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劉凡也指出,應由投資者來推薦中介機構,而非直接由發行人來付費選擇評級公司。
那麼,外資評級機構入華能否給這一現狀帶來改變?劉凡稱,國際評級機構雖然已經入華,但截至目前,並未對這種現象起到修正作用,「它們是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我們以前的觀察,外資(評級機構)入華最終的結果也是隨波逐流。」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院長李稻葵此前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近期信用債市場頻繁出現違約,一方面反映中國債券市場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反映中國信用評級機構的商業模式亟需創新。「我們之前一直學習西方的信用評級模式,但我認為這個模式錯了,信用評級機構不應該向發債人收費,而是應該向投資者收費,用市場機制篩選出具有實力、可信賴、能夠預警風險的信用評級機構。」
而在任國徵看來,投資者付費和發行人付費在本質上沒有太大區別,都不是高評級企業屢次出現違約事件的核心問題,更應該從金融評級體制和監管職責方面分析深層原因。
對於具體如何監管評級機構,任國徵指出,首先要明確評級機構監管主體責任,明確具體主管部門,加大對違法評級機構的處罰力度。另外,對涉事評級機構相關行為進行歷史追溯調查;最後,保障評級機構市場化經營。「從理論上看,信用經濟是市場經濟、法治經濟等所有經濟運行的核心。金融監管的基礎之一也是徵信,完善信用評級監管體制有利於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也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任國徵稱。(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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