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傳》在中國古代經典中今天具有繼續挖掘的重大意義。這不僅因為它在中國古代經典中獨具特色地闡明與弘揚了中國古代最成為民族與社會價值觀念核心的中心觀念——
而且回答了華夏族文化與文明史中最尖銳的問題:這個五千年文明、文化的靈魂究竟是什麼。
這個觀念既是華夏族的意識形態,也是形上學,更是道德標準。其基本生長階段在春秋之前。前到什麼時候?前到華夏族社會形態出現的時候。它就是天命論。
(一)
我們通常不會思考何以產生天命論,但大概都會知道中國古人在天命論時代已經擁有很高的社會道德。
這兩者之間有否必然的邏輯關係,又會有怎樣的必然關係?如果有,那麼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族群的「生物學根源」嗎?
《公羊傳》的意義恰恰在於這裡,它沒有像《左傳》那樣繪聲繪色地講述一個志士仁人的故事,沒有詳略參差複述那些神奇故事的歷史。
而是說一不二、義正詞嚴、見著入微地把一部經書的核心價值與一種文化意義加以闡述完成。
《春秋公羊傳》是一部義理之書,但它不是一部解讀《春秋》的著作,儘管孔子刪《春秋》在乎於「微言大義」。《公羊傳》認為它是擔當使命的,使命就是彰顯大義,既不閃避也不隱秘。
不是它注《春秋》,倒是《春秋》注它。能夠讀懂《公羊傳》的核心義理,就讀懂了《春秋》之前中國人的意識形態、形上學和道德標準。
《公羊傳》所彰顯的那些義理正是千秋萬代中國人極珍貴的精神遺產,也是今天放之四海必定裨益於世界文明的寶貴資源。
(二)
以往研究天命論都是指出其在於為周朝的統治打造意識形態,馴服天下,構造宗法制度上層建築。譬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公羊傳》也宣揚這種宗法制度和精神,但在細讀其中所有的義理之後,我們卻發現周朝的宗法文化是有一條紅線緊緊貫串於其中的。本文在此試討論《公羊傳》論及宗法的三處義理文例。
其一,《隱公第一》:「經,三月,庚戌,天王崩。」「傳,何以不書葬?天子記崩不記葬,必其時也。諸侯記卒記葬,有天子存,不得必其時也。曷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
文中的義理就是天子一切「配時」,故「必其時也」。「必其時」或者「配時」,是宗法制度上層最高意識形態,是確認「王權天授」的第一法權。
天子在,諸侯以下「不得必其時也」,諸侯是世襲的,但不是天授的,這是什麼道理呢?好比說,一個家族的血脈起源是天授的,子孫後代是傳承的。這是至理明喻。
天授與傳承的區別,使我們知道了宗法制度的核心在於前者的權威就是一個家族的權威,舍此不及傳承。
而捍衛這種天授與傳承的宗法關係,就是一種血族紐帶的共同認知。真實的血族意識在這裡產生。
(三)
如同宗教總是首先認主一樣,一切血緣傳承須先認自天授,認自天授此,始有一脈相傳。這是一種血族的意識形態。
以血族意識形態協調政治架構,中國人順理成章選擇了以血族生存而繁衍為指向的宗法制度。
「宗」就是「天子」代表的祖宗,為血脈源頭;「法」就是血族成員開枝散葉、貫徹傳承。「宗法」就是「天授王權」以維護血族的永恆利益,血族成員則以維護王權而使血脈源遠流長。
中國古代就這樣在自己的大地之上、穹廬之下建立起了自己的血族式生存。
有「宗」有「法」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從血脈認知而及「慎終追遠」是宗法文化的靈魂。繼而必須「家國情懷」,必須「愛國主義」,必須「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公羊傳.昭公第十》)。
從宗法制度而論,則必須承認國家利益至高無上,在古代就是天授王權至高無上,所以「王正月」,所以「天子必其時」,法權遞級而至普通人群。
如果這是一種強加給國人的意識形態和權力制度,很難理解它會延續上下五千年。但當你意識到這是一種血族意識形態時,你就會明白大多數中國人會發自基因深處擁護它。
血族式生存、血族式管理、血族式文化,導致了中國歷史的血族式文明。
不是「民族」的,甚至不是「家族」的,而是「血族」的,這是一個深入於血液與細胞中的中國文明。
(四)
天命論所以深植於中國文化之中,就是因為血族式生存的觀念能夠為之作出全部簡單明了的解釋。
所有血族式生存的宗族都是從天授法權開始而行宗法文化貫徹始終以凝聚力量的。
直到今天,所有中國人的文化心理之中都還會存有這種血族文化的隱形,有時為顯性的遺傳。
這是《春秋公羊傳》中第一處言及宗法制度而及血族式生存文明的文例。
其二,把對於「血族式生存」作為政治理念而貫徹極端的,是從宋繆公故事中引申出的血族宗法。
《隱公第一》:「經,癸未,葬宋繆公。」「傳,……宣公謂繆公曰:『以吾愛與夷,則不若愛女;以為社稷宗廟主,則與夷不若女,盍終為君矣。』
「宣公死,繆公立,繆公逐其二子莊公馮與左師勃,曰:『爾為吾子,生毋相見,死毋相哭。』與夷復曰:『先君之所為不與臣國,而納國乎君者,以君可以為社稷宗廟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將致國乎與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則先君其逐臣矣。』
「繆公曰:『先君之不爾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攝也。』終致國乎與夷,莊公馮弒與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為之也。」
大意是:當初宋宣公對繆公說,以我愛與夷(大兒子)則不如愛你;作為宋國的君主,與夷也不如你。論兩方面你都比與夷強,你何不就當我的繼承人呢?
宣公死後,繆公立為國君。他狠狠地驅逐了自己的兩個兒子即後來的莊公馮和左師勃。與夷就對繆公說,先君之所以不把國家交給我,而交給您,是因為您可以作社稷宗廟之主。
與夷繼續說,如今您驅逐了兩個兒子,是要將國家交給我,這不是父親的意思。況且假如可以驅逐兒子,父親早應該驅逐臣下了。
繆公說,父親不驅逐你的意思我是知道的,我立於君位,只是攝政而已。最終繆公還是把國君之位交給了與夷,但莊公馮殺了與夷。
所以君子認為,國君之繼嗣,應該遵守嫡長子即位的正法,宋國的禍患是宋宣公造成的。
這一段《春秋公羊傳》中涉及的義理有三個核心觀點。第一是提出了「君子大居正」。什麼是「大居正」?即是「遵守正法」。
(五)
血緣繼承問題的「正法」在《公羊傳》「隱公第一」的第一節已經講得很清楚,而且還是在「春,王正月」之後就立即提到,說明《春秋公羊傳》是把「正法」尤其是血緣之「正法」置於非常重要的義理位置,僅次於「王權天授」。在那裡,「正法」如此:
「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隱公第一》)
如果說《春秋公羊傳》是傳揚天命論最重要的經典,那麼關於血族式生存管理的義理便是天命論的最重要觀念之一。
「大一統」和「與時偕行」與「血族式生存」正是天命論的三大支柱。
而三大支柱中核心的又是第三條「血族式生存」。
因為第一條「大一統」是「血族式生存」的最高表現,「一統」就是血脈的源泉——「一脈相承」。
第二條「與時偕行」則是「血族式生存」的嚴格保障,單獨的個體無需「與時偕行」,甚至一個團夥都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但是,一個族群便不能這樣,族群要在和平的環境中生存,而族群最終也是個體生存的最大保障。上天賜「時」,元亨利貞,天下道法自然,與時偕行,這就是族群生存的不二法門。
這樣,華夏族的祖先天然地就選擇了族群生存進而是血族式生存的道路。
泱泱中華發展到今天不能不感謝祖先選擇的這條道路。這是中國人愛國主義的真正基礎。
(六)
《公羊傳》開宗明義解釋了血族式生存的全部三條義理,尤其是在「大一統」後言明「大居正」,血族式生存的意義和原則便成為了「正法」,也就前置規定了法權。
宋宣公便是錯在違反了這個正法。血緣繼承的正法是「立嫡以長不以賢」。「長」就是以血緣的秩序先後,而把「以長」放在前面,選賢放在後面。
這個「法」顯然不按照一般認為是選賢的原則。但這是一個族群對自己「血族式生存」的法權體系的自覺認知。
在人類社會政治生活的歷史進程上,用哪一種選拔最高領袖的方式,並非只有一種意志。
當族群以不同的社會方式維繫自己的世界時,不同的族群會選擇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這個所謂正確的方式有不止一種原則。
中國古代提出「立嫡以長不以賢」和後面的「立子以貴不以長」在世界民族範圍內都是獨具一格的。只有採用血緣的立場和角度衡量,才有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
血緣的立場:「長」當然就在前,「前」就是血緣的區分,而區分本身就確認了貴賤。
當我們哪怕區分的是一對雙胞胎,我們都會很自然地問誰是老大。血緣關係是不可以亂的,可以亂的就不是血緣關係。
血緣關係之不亂,孰先孰後便一定是不亂的辨識。只要不亂,血族的存在就不容置疑,血族就能承前繼後,代代相傳。
(七)
所以只要是血族式生存,整個族群就要確認血緣關係的先後、上下、尊卑、貴賤。這也是不亂。
這與「選賢」的方式所發生的分歧在於,「選賢」的風險性大於「以長」。「選賢」會有分歧與爭執,「以長」則是天授。「選賢」並不按照血緣的立場,「以長」就一定遵循血緣的原則。
所以血緣的立場是天命論的,「選賢」則是後來所說的「人本觀」。
「以人為本」會變成「以人的意志為本」、「以人的利益為本」,和「以人的利益集團為本」。對於中國古代社會而言,天命論是與之完全不一樣的社會觀和生存觀。
不一樣就在於中國人選擇「絕對」不選擇「相對」。
在中國古代的認知中,有著對於絕對和相對的辨識。譬如,指南針的發明以及對它的辨識就是絕對的,地動儀的發明以及辨識它的效果就是絕對的,大自然的四季輪迴不會是相對的而一定是絕對的,等等。
在中國人生存的環境裡觀測它們或者藉助它們觀測世界,得出的結論都是絕對的——
這種絕對的世界現象籠罩著我們的族群,也給我們指出了生存的穩定坐標。它叫「天命」。
而絕對的意識更同樣來自於我們自身,來自於血緣、遺傳、性——
長輩之於後代是絕對的,父母之於兒女是絕對的,先祖之於族人是絕對的。如此整個血緣意識和形而上就建立起來了。
一切相對的判斷和選擇以不衝突於絕對而被接受。當相對的世界觀、價值觀和方法論與絕對的世界觀、價值觀、方法論相矛盾時,則讓位於絕對的世界觀、價值觀和方法論。這就是中國文化。
(八)
其背後穩定地起支撐作用的是血族式生存觀念。這個文化的最高表現是這個社會的聖人道德,它一開始就已經置於非常高以致為崇高的地位。
在《春秋公羊傳》裡你會發現關於社會道德的判斷在於血族式生存的最高原則,而在《左傳》等其他儒家經典中,道德觀念在於人本、人文、人性的判斷。
看第三個文例:《文公第六》:「經:世室屋壞。」「傳:世室者何?魯公之廟也。周公稱大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此魯公之廟也,曷為謂之世室?世室猶世室也,世世不毀也。
「周公何以稱大廟於魯?封魯公以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魯公拜乎後,曰:『生以養周公,死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之魯乎?曰:不之魯也。封魯公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曷為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也。……」
周公不僅位極人臣,而且是一個道德高尚的聖人,以致有「周公吐哺,天下歸心」。
但是周公沒有在被封魯地之後趕去封地上享受,相反周公留在了國都繼續輔助周武王和周成王,夕惕若厲,宵衣旰食,歷史上留下了他全心全意為國家服務的故事。
這樣一個偉大的人物,其精神境界是什麼呢?是「欲天下之一乎周」。
周為宗法國家,「一乎周」就是以周朝的宗法制度和宗法文化治理天下。
偉大的周公就是要以血族式生存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整合天下,這是關於血族式生存法則在國家法權上最直白的宣言。
而在這個血族的宣言下,一個鞠躬盡瘁的老人踐行了自己的一生。
(九)
《曲阜縣誌》記載: 「武王十三年定天下,封公於少昊之墟曲阜,公不就封,留相武王。」
根據記載可知,周公雖被封於魯國,卻沒有到封地,而是留於鎬京輔佐武王。召公同樣沒有去封地薊(今北京),同樣留於鎬京。
《春秋公羊傳》這樣慷慨而正義的政治義理文字在其他典籍裡是不多見的。只有深刻體會其中的時代、人文、故事,才可能明白它們的意義。
這裡可以補充一個演義。周有天下,周公、召公希望同為輔弼元勳的姜太公也留在都城輔助治國。
姜太公已被封在齊國。他對周公說,你的主張是以血緣親族為紐帶,來維持大周江山代代相傳,但人才的選拔範圍會很小,同時也很難找到合適的人才,這樣其封國魯國也將會慢慢地變小。
然而,周公認為如果按照姜太公的方法是可以選出強者,但一旦君主出現軟弱,就會形成主弱臣強,那麼有野心的大臣就會有篡國的可能。最後,時間證明他們為對方所分析的都正確。
姜子牙還對周公召公說道:「你二人屬於同宗,與我不同!我仕紂滅紂,成了商朝的貳臣,又輔周興周,成為周朝的元勳。初為人臣,終為人君,而今就封齊國,也是我難得的歸宿嘛!」
姜太公深知周朝的意識形態便是血族式生存,他一番話把血緣格局和天下政治的關係點透,正是識時務者。
(十)
春秋之後,中國的天命論式微,之後在歷史的長河中,血族式生存也逐漸融入更為複雜的政治管理模式。
尤其是近代民主政治進入中國,現代國家形態趨於完善,天命論和血族式生存這些理念逐步退出了學界討論的框架。
我們在複習《春秋公羊傳》的時候有機會重新認識這些曾經在幾千年歷史中養育過我們民族的思想,從中發現這些植根於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精神世界,其實是萬分感慨的。
不要以為它們已經遠離我們,在當代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們仍舊存在著,一如祖先的血液,一如遺傳的基因,或者早已成為神經網絡的代碼和算法為民族當下的選擇還在編程。
用血族式生存這個角度考察中國文明史,我們可以對《春秋公羊傳》所傳播的宗法義理和中國儒家文化的歷史密碼有更深入的探究,從而了解🇨🇳中國古代文明是怎樣把精英的認識——「天命論」——還原為大眾的認知——「血族式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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