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當時的快船隊後衛、多年之後的凱爾特人冠軍教練道格-裡弗斯,如此形容剛拿到第一個冠軍的喬丹:
「喬丹的每場球,每個回合,都好像在打自己最後一次籃球似的。」
那時,喬丹的技藝已經近於完美了。大學期間,他加了五公斤體重,修煉了中投和突破;在NBA的三年級,他成了得分王,四年級,他成了NBA年度防守球員;五年級,他可以場均32分8籃板8助攻,而且跳投精純。1991年總決賽五場比賽,他送出創紀錄的57次助攻,證明了他的傳球功力。
他一直是後衛裡最出色的籃板手之一;他的無球走位、上籃、滯空投籃、試探步突破、墊步反向突破、變速突破、壓重心變向、中距離背身之後翻身底線突破、無一不是聯盟頂尖;而在1991年,他的急停中投、背身單打都已滾瓜爛熟。
是什麼在促使他近乎扭曲地加強自身呢?是他的好勝。拉裡-布朗教練說:
「我願意花錢看他打球——我甚至願意花錢看他訓練。」
理由?因為就連訓練,麥可-喬丹都迫切地想贏。實際上,他渴望贏得一切。每個回合,每一分鐘,每節比賽,每場比賽。他對於勝利,永遠貪婪。
1992年總決賽期間,費城的記者比爾-林恩,如此形容喬丹和滑翔機的區別:
「他們之間的差距不在天賦,而在性格。喬丹的天性就是要掌握一切。他會鞭笞隊友、責罵隊友、羞辱隊友。而滑翔機,他的天性更加被動。他會做好自己分內的,同時也假設隊友們也會恪守本分地跟隨他。」1995年,赫西-霍金斯如是說:
「當麥可把你撂倒後,他不只是要按住你,他還要刺穿你的心。」
勝利是他的信仰,為此,他可以不惜殘忍地對待隊友——直到1995年之後。
1995-96季的喬丹成為了NBA史上最全面的球員之一——無論攻防兩端。他技藝精純,已到隨心所欲的地步;他的爆炸力已不及年少時,沒法隨時上演紫電驚雷的眩目表演,但他打得比任何時候都兇猛霸道。他在攻防兩端壓迫對手,一如當年活塞壓迫他。
但他真正的改變是:
他成為了一個更好的隊友。他隨時隨地,都能選擇最得體的比賽方式。走位、傳球、掩護、訓斥、鼓勵、威嚇、憤怒、微笑,他都能從心所欲不逾距。他一向對隊友殘忍,哪怕1990-93的三連冠時期,他也總是以己度人,認定所有人都該跟他一樣努力。就是他的這種嚴酷,令公牛自1990-91季開季之後,就再沒有過三連敗:他的求勝意志,他身先士卒的勇氣,總能催逼著公牛大步向前。
但1995年開始,喬丹的殘忍裡多了溫和。也許因為他年長了,也許因為,經過了棒球生涯,他開始明白了那些普通球員的心情——他們不是神,他們也有自己的努力、落空、苦難和悠長生活。
在此之前的漫長歲月,喬丹一直在和小時候的自己做鬥爭:那個耳朵招風、個子矮小、被家裡人覺得無所成就的孩子。他一直在讓自己顯得像Nike廣告裡的麥可-喬丹,那個無所不能的飛人,那個心想事成的勝利者。他像羽翼,帶著隊友們升天,讓他們享受一點兒他的光輝。但1995年開始,他的隊友成為了他的羽翼。他開始真正理解禪師了。禪師願意給球員們自由,包括給羅德曼花天酒地的自由,把他們當作人,而非棋子來看待,以便構成一支球隊。喬丹依然斥責隊友,威逼隊友,喝令隊友,用各種或作弊或不作弊的法子賭博贏他們的錢——賽季前的訓練營,科爾就和喬丹打了一架:當時,喬丹在分組比賽中不斷地嘲罵科爾,於是科爾失去了理智:「他的嘴沒有停過,什麼難聽的話都說了出來。麥可的口才或許太好了,他能逼得你發瘋。當分組比賽快結束時,我和他對罵了起來,麥可推了我一把,我立刻撲了上去。」——但基本上,喬丹開始願意承認:隊友也是人,和他自己一樣,是平等的人。
——當然,還是為了贏球。
這是他人格深處的偏執。他不管周遭發生了什麼,只是會想盡一切法子,來讓自己贏球。他對過去的自己——那個會輸球、無所成就、無法將一切控制自如的自己——無比痛恨。他不會承認自己錯了或者力所不逮。實際上,如果以賢良淑德論,他不算是個好隊友。
1997-98季,他的最後一年,喬丹一如往常的虐待他的新隊友。牌卓上、大巴上、飛機上、訓練場上、球場上,他隨時在怒斥隊友,喝令他們。於是1998年3月,新入隊的斯科特-布瑞爾要求和喬丹單挑。喬丹7比3勝出,而且扔了這麼句話:
「你打敗了我,許多年後,你可以對你的孩子說:『當年我打敗了喬丹!』可我呢,我對我的孩子說什麼?『我打敗了布瑞爾!』誰知道你是誰?』」
1998年2月,麥可-喬丹滿了35歲。這一季的他比以往任何時刻都要艱難:他的腿開始感受到歲月艱辛,重新扯遠的三分線讓他沒有了過去兩季的神射手感覺。這是他進入90年代以來最難的一季,他必須像30歲前那樣,極力的突破以博得罰球,儘量逼近籃筐背身單打以保持命中率,而且,自26歲以來第一次全季打到3181分鐘。這個2月,公牛追上了步行者,並且開始領跑東部。他完全依賴著自己的心臟、記憶、精神、偏執和好勝在繼續統治聯盟了。
1998年的冠軍之旅,最讓人動容的,並非總決賽他擊敗爵士,而是此前的東部決賽七場大戰。第七場,比賽剩6分鐘時,公牛還落後步行者3分。那時,公牛已經筋疲力盡,步行者已經把他們逼到邊緣。羅德曼無所事事。公牛看起來即將完蛋了。
但很奇怪,接下來發生了這一切:
喬丹在一次跳球裡,贏了224公分的裡克-斯密茨;喬丹兩腿帶傷,無力跳投,於是像橄欖球跑鋒似的將身體衝擊籃下,逼到罰球。實際上,全場比賽,喬丹25投僅9中,皮彭18投僅6中,但他們倆罰了24個球——喬丹15罰10中——而且合力抓了21個籃板球。實際上,公牛全場22個前場籃板,喬丹5個,皮彭6個,為公牛帶來26分二次進攻得分。比賽的最後幾秒,喬丹和皮彭在中場站著,雙手撐膝,無力慶祝。
這就是他已經無法飛翔後,依然足以制勝的一切:他殘忍的好勝心,絕不會讓公牛輸掉那場比賽。他們沒法以優雅的方式贏球,那就像野獸一樣撕咬。實際上,1995-98三屆總決賽,喬丹體現出的,更多不是飛鳥,而是走獸:
他想贏,他不顧一切想贏。許多事,就可以這麼解釋。
麥可-喬丹,很可能一輩子都在意著他小時候,那個沒進高中校隊、被人笑話耳朵招風、可能一輩子找不到女朋友的男孩兒。他永無休止的努力,就是為了徵服一路上他為自己樹立的那些對手。他很敏感,很緊張,很草木皆兵的仇恨著一切可能與他為敵的東西。這種偏執好勝的人格成就了他,也會繼續煎熬他。
然後促使他不斷向前。
給AIR JORDAN寫的一個。
其實就是摘自《麥可-喬丹與他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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