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質不是一個人固有的抽象事物。在現實中,它是所有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對人的本質的理論闡述,說明了人生是個人和社會的互動過程,人的存在和發展離不開社會,社會為人的發展提供條件、提出要求;個人不斷內化社會要求,發展人的社會屬性,在實踐中不斷地修正自己,為人民服務,促進社會發展,追求並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協調發展,最終成為社會需要的人。
理想是人類在實踐中對未來的嚮往和追求。理想作為人特有的精神意識現象,是與人生奮鬥目標相連的,是符合客觀規律的,是經過奮鬥有實現可能的想像和目標,是人們對未來的懂憬、嚮往的追求。理想的本質是客觀必然性運動趨勢與人的生命意識和生命主動性的有機統一。其一,它是人的政治立場和世界觀在奮鬥目標上的集中體現。其二,從內容來說,理想可分為:生活理想、職業理想、道德理想和社會理想,這四方面不是平行的,社會理想是其中的核心,是最根本的,它規定和制約著其他幾種理想,以社會理想為統帥的理想才是科學的理想。其三,顧名思義,理想就是科學理性的想像和追求。只有科學理性地把握與指導,人生理想才具有在實踐中轉化為現實的可能性。但在現實中個人由於認識能力不同,思維有合理與不合理之分存於其中,有科學與不科學之別,導致人生理想有合理與不合理的理想、科學與非科學的理想等。理想作為思想觀念,在它形成之後,就會變成人們自覺活動的動機,能使人在行動中產生-種強烈的意志、情感,成為人們的奮鬥目標和精神支柱,它既是對現實發展的認識,又是對未來社會的嚮往和追求。
信念是人在一定的認識基礎上,對某種思想理論、學說和理想所抱有的堅定不移的觀念和真誠信服與堅決執行的態度,即對某理論的真理性和實踐行為的科學性的內在確信。信念作為一種態度,它是認識、情感和意志的融合與統一,是人在社會實踐中,經對各種思想、理論.學說進行鑑別和選擇而形成的,是以一定的認識為基礎,並在此基礎上產生某種情感,接受某種理論、學說及理想,並為其實現而產生堅持不懈地努力的種心態。信念是一種綜合的精神狀態,「信」 是信念突出的本質特徵,它強調的不是認識的正確性,而是情感的傾向性和意志的堅定性。信念是-種強大的內在力量,可喻為「主宰個人精神世界的上帝」「照耀人生旅程的太陽」 ,使人形成自覺地、貫徹地、真誠地為某項事業服務的精神。正因為如此,信念有極強的穩定性,日某種理論、 學說掌握了人,就會成為人對事物堅定不移的看法,成為世界觀、人生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人的精神支柱。使人們堅定不移,堅定不移地堅持信念,追求理想目標。信念具有親和性,對於自己信念相近或相同的人,能產生極大的熱情。志同道合。信念具有強大的精神動力,使人產生高度認同感,振奮精神、克服困難,甚至在生命受到威脅時,也不改變內心信念,可將生死置之度外。信念的科學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