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東京3月27日電 綜合日本媒體的報導,為了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更大範圍內蔓延,日本政府在全國積極鼓勵企業推行「遠程(在家)辦公」的新工作方式。而以日本大型企業為中心的各地企業紛紛推行「遠程辦公」。但是,伴隨著「遠程辦公」的推行,各種各樣的問題也逐漸顯現。
日本NTT數據通信公司(簡稱NTT數據)由於其一處辦公大樓內出現感染者,於是2月14日宣布針對該樓內的員工推行「在家辦公」制度。隨後,從2月17日起,NTT數據在整個集團內開始推行「在家辦公」制度,並針對日本國內的大約20萬名員工加強了錯峰上下班、以及在家辦公制度的推進。
日本電通公司因為在總部大樓工作的一名50多歲男員工被確認感染新冠肺炎,為了確保安全,2月24日以總部大樓內的員工為對象,決定安排全體人員在家辦公。
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松下電器公司也從2月26日開始,讓在東京中央區的辦公地點工作的大約2000名員工原則上在家辦公。
員工在家辦公:如何管控工作時間成為難題
說起遠程(在家)辦公,雖然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但其中也有很多的勞資矛盾逐漸顯現。
在日本,員工和企業籤署僱傭合同之後,如果是作為一名正式員工,那麼他(她)依據勞動基準法、最低工資法、勞動安全衛生法、僱用保險法、勞動者災害補償保險法等與勞動相關的法律確定了各種勞動條件。但是,目前這種以在家辦公為主的遠程辦公方式,員工的勞動條件卻難以明確。
例如,按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員工的勞動時間為一天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但是,在家辦公的情況下,很多事情很難公私區分,勞動時間也變得不太明確。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層認為與其對員工的工作時間進行管理,不如讓員工自己分配好工作時間更合適,只要對其業績進行考核就行。
儘管如此,在公司和員工之間仍然有很多不如意之事。
員工抱怨:公司告知「在家辦公沒有加班費」
以往,按照勞動基準法,員工每天工作8小時,如果超過8小時,僱傭方需要給員工計算加班費。但如今,在實施在家辦公措施後,由於工作時間與勞動時間難以分清,所以用工方很少給員工計算加班費。
實際上,早在今年2月上旬,日本一名在IT企業工作的30歲左右的職員對記者說:「公司說在家辦公期間沒有加班費,因此2月份的收入比原來少了2成左右。」
該員工還對強制性的在家辦公舉措抱有疑問:「平時都是10點到崗,通勤的電車已經不那麼擁擠。工作環境很寬敞,同事之間也都隔著一些距離,我住的地方還沒出現新冠病毒感染者。但公司還是要求大家在家辦公,即使少領工資也只能照辦。」
往常,企業必須為在晚上和休息日勞動的員工支付加班費,但是在居家辦公的情況下,在晚上和休息日工作並不是公司硬性要求的,因此沒有被列入加班的範疇。所以有的公司認為無需為此支付加班費。
此外,很多日本上班族也受到安倍內閣實施的中小學臨時停課政策的影響。一名40多歲的人才派遣公司員工告訴記者:「孩子們停課了,妻子要上班,居家辦公的我就要負責照顧孩子了。結果我在白天沒有辦法集中心思工作,只能拖到晚上。」
居家辦公時,與在單位的情況有些不同,很多人難以集中精力工作,這樣會導致勞動時間延長、晚上繼續工作等情況。如果一切都被歸結於「個人原因」就無法算作加班。
也就是說,這次日本緊急實施的遠程辦公並沒有對工作時間以及在晚上、休息日工作等情況下的勞動標準進行充分認定。這種臨時的不成熟政策在今後可能會引發新的問題。
員工遭遇「薪水驟減」、「因疫情被解僱」等問題
除了加班費的問題,居家工作使用的電腦是個人物品還是公司財產;上網費以及工作時的取暖費、照明費是公司負擔還是由職員自己負擔等許多事項,在實行遠程辦公時都應該提前定下來。
此外,臨時工和外包等情況下實行遠程辦公制度更需要給予關注。一名20多歲、負責製作網頁的合同工對表示:「我的收入變成了計件付酬制。在單位的時候可以進行詳盡的討論,也可以很快地拿到數據,而在家辦公的話就很費時間,工作效率也非常低。現在我完成的任務減少了大約3成。我很擔心這個月的薪水會下降過多。」
尤為嚴重的是,在當前大力推廣在家辦公的形勢下,還逐漸出現了公司與員工解約的事例。一名20多歲、就職於手機遊戲公司的合同工說:「公司打著推行居家辦公的旗號,實際上是要進行僱傭關係調整,我的合同被解除了。」
在日本,新冠肺炎疫情對實體經濟的惡劣影響已經開始在各個領域顯現,但今後一段時期內,情況可能會越發嚴峻。希望遠程辦公不要成為企業壓低人工成本和調整僱傭關係的藉口,而是讓這一制度成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擴大的有效手段。(編譯: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