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西比盧普斯,相信沒有人會否認他是一個足夠優秀足夠出色的後衛,04年率領著草根活塞戰勝了當時看起來不可一世的湖人隊奪冠,功不可沒的比盧普斯也榮膺總決賽MVP,09年帶領家鄉球隊丹佛掘金打入西決也是創造了球隊歷史。
而自從2014年比盧普斯退役後,關於比盧普斯歷史地位高低卻一直是眾說紛紜:一部分人覺得比盧普斯數據平庸,能力一般,成功更多靠的是球隊體系,並不能稱之「偉大」,更不算是超巨之列;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比盧普斯球風低調實用,帶隊能力出色,關鍵時刻更是大心臟,絕對算得上巨星之流。
「草根」的名號深入人心後,很少有人還會記得比盧普斯也是1997年的探花秀。儘管貴為探花秀,但比盧普斯的職業生涯早期卻顛沛流離,4年間便輾轉5隊(凱爾特人、猛龍、掘金、魔術、森林狼),儘管表現還算出色,但過於頻繁地被球隊交易,很長一段時間內比盧普斯都背負著「水貨探花」的名聲。
2002年加盟底特律活塞隊,毫無疑問是比盧普斯職業生涯的轉折點,在活塞隊以防守為本的體系中,比盧普斯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體現,在這支球風樸實無華、戰術體系嚴謹的球隊中,基本功紮實球風沉穩的比盧普斯無疑是最完美的領袖,2004年的奪冠更是印證了這一點。
整個季後賽期間,比盧普斯場均16.4分3.0籃板5.9助攻的數據並不十分出彩,最終拿下MVP也並不能說是「實至名歸」,畢竟那支活塞隊中,無論是比盧普斯,還是漢密爾頓、本華萊士、拉希德華萊士,都在戰術體系中佔據了同樣不可取代的地位。而之所以能夠當選總決賽MVP,更多的也是在於他對整個球隊的領導作用以及一直極為穩定的發揮。
而08-09賽季重回丹佛掘金隊,儘管是為了給斯塔基讓位而被迫出走,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給了比盧普斯另一個證明自己的機會。當時的那支掘金隊中,安東尼、JR、肯揚馬丁、「鳥人」安德森,可謂是天賦爆表,但就是缺少一位領袖將他們的天賦轉化為即戰力,比盧普斯的到來則恰恰很完美地解決了這一點。而那一年的季後賽,掘金隊一路打到西部決賽,比盧普斯場均20.6分6.8助攻,三分命中率更是高達恐怖的46.8%,其關鍵作用甚至要大過卡梅隆安東尼。
當然了,至少從以上這兩段經歷來看,比盧普斯無疑都是成功的。但比盧普斯真的值得偉大這一說,或者說,比盧普斯真的值得「NBA歷史前XXX控衛」這樣的評價嗎?
比盧普斯的確算是少有的沒有什麼短板的後衛,無論是進攻或防守、投籃或組織、突破或籃板等等方面,都稱得上是比較全能。但所謂「樣樣通,樣樣松」,以上說過的這些比盧普斯都不錯,卻並不能稱得上頂級。縱然整個職業生涯有15.2分以及接近40%的三分命中率,比盧普斯可以很好地把握住他該把握的機會,但在關鍵時刻,卻並不具備憑一己之力拯救球隊的能力。
說到關鍵時刻大心臟,需要承認比盧普斯的確有過幾次印象很深刻的大心臟表演,但那也是基於他的關鍵時刻高出手。如果真的有看比賽會發現,職業生涯中後期的比盧普斯,最常見的關鍵時刻的出手方式便是反擊過程中的追身三分。而或許是大心臟的人設深入人心,投進的關鍵幾球都被無數球迷所記住,但更多時候卻是打鐵從而浪費一次攻守轉換的機會。
很多時候,個人榮譽方面很能客觀地體現一名球員的價值。一次二陣、兩次三陣、五次全明星替補、一次FMVP,算得上出色。在我看來,掘金時期的比盧普斯其實是更強的,甚至要超過活塞奪冠的那一年。如果說活塞隊的體系中,比盧普斯把隊友很好地進行了串聯從而奪冠,那麼掘金時期的比盧普斯,除了串聯隊友外,自身的能力也得到了真正的發揮,在年輕的掘金隊中承擔了球隊領袖的職責。
「高估」與「低估」都是相對而言的,從低估到高估的分水嶺大概就是2004年的那次FMVP。他在球場上是低調的領導者,在更衣室是球隊團結的粘合劑。讓隊友變得更優秀,從而讓自己也在優秀的環境中體現自身的價值,這才是比盧普斯立足於NBA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