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
聖經裡基本的道理約有七個:(一)父神,(二)神的兒子,(三)聖靈,(四)罪,(五)救贖,(六)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七)將來。這些都是重要的道理,也就是神學。
關於「父神」這一個道理,我們可以把神的名、神的心、神的本質、神的德性、神的能力、神的權柄、父和子的關係、神怎樣救贖等等,一一地找出來看,把有關的聖經節都搜集在一起。
主耶穌來到地上,祂自己說祂是子,所以主耶穌永遠是子。但是子的標明是從復活起的,因為希伯來書一章五節說「我今日生禰」,是指主復活說的,羅馬書一章四節也說,「以復活標明祂是神的兒子」(照原文直譯)。
父和子的道理讀完了,可以讀關於聖靈的道理。要明白聖經,就至少要明白聖靈在人外面的工作和聖靈在人裡面的工作。要把聖靈在人身上和在人裡面的工作分開。這一個如果分不清楚,就對於聖靈讀不清楚。
再讀關於罪的問題、救贖的問題,還有神的兒女活在地上的生活的問題,和將來的問題,我們要一個一個都讀過。差不多所有的「神道學」都是講這七件事。對於這七件事清楚明白之後,就對於基本的道理都有把握了。
〖 (二十八)聖經中道理的進步 〗
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還得認識一件事,就是聖經乃是神藉著多次多方的啟示賜給我們的(來1:1)。神不只是多方在那裡啟示,也是多次在那裡啟示,並且每一次神的啟示總比前一次進步。我們必須從聖經裡讀出神的道理是如何進步的。這並非說聖經裡的啟示是不完全的。神在全部聖經裡的啟示是完全的。可是,神的啟示是逐段進步的。神在第一個階段裡有祂的啟示,到第二個階段裡,神的啟示再加上去,到第三個階段,神的啟示又加上去,到以後的階段裡也是這樣,一直到完全的地步。神的啟示在每一個階段裡,不能說是不完全,可是比起全部的啟示來就顯得不夠完全。像神對亞伯拉罕所啟示的,在亞伯拉罕的時候是完全的,可是今天我們從全部啟示看來,就覺得當初亞伯拉罕那個時候的啟示是不夠的。所以我們要學習看見:神的啟示如何從亞當來,神的啟示如何從挪亞來,神的啟示如何從亞伯拉罕來,神的啟示如何從以色列來,神的啟示如何從摩西來……一路下來,神的啟示越過越進步。
我們還得學習把神時代的道理和神永遠的道理加以分別。在聖經中有的道理是為著一個時代,有的道理是為著永遠的。有時候,神對於一個時代出了一個命令,但是那個命令並不是為著永遠的。例如: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把迦南人滅絕,這是時代的道理,不是永遠的道理。我們要找出時代的道理,也要找出永遠的道理,這是非常重要的。有的話是時代的話,是對當時的人講的,不是對所有的人講的;也有許多話是永遠的話,那些話對當時的人講和對以後的人講是一樣的。讀聖經要分別什麼是時代的道理,什麼是永遠的道理;什麼是那個時候的,什麼是一直繼續到永遠的。這兩個要分別得很清楚,否則會遇到許多難處不能解決。
有許多人有一個錯誤,以為所有舊約的話都是為著舊約的人說的,就把全部舊約都當作時代的道理。有許多人另有一個錯誤,說所有舊約的話都是對我們說的,就把全部舊約都當作永遠的道理。我們要把時代的道理和永遠的道理分開。神對於某一個階段的人說的話,如果只有當時的用處,我們就稱它作時代的道理;如果對於每一個階段的人都有用處,我們就稱它作永遠的道理。而永遠的道理是有進步的:在這一個階段裡,神只說一兩句話;在那一個階段裡,神再多說一兩句話。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注意,就是道理的進步只能在聖經的範圍之內;在聖經以外的道理,不能算是道理的進步。
我們讀創世記,看見神是創造者,神是管理者,神是賜律法者,神是審判者,同時我們也看見神救贖者。我們從舊約裡看見關於神的道理是越過越進步的,全部舊約把這五方面講得很清楚。在創世記裡,我們也看見人的創造是榮耀的,人的墮落是羞愧的,人需要救恩,人尋找神,人用行為想得救。創世記裡關於人的道理是這樣講,全部新約書就把這五個關於人的道理講得更仔細。這就叫做道理的進步。
從亞當起,一直到撒母耳為止,我們看見「神治」,神直接管治祂自己的子民。從大衛、所羅門起,一直到被擄到巴比倫為止,我們看見「王治」,神藉著君王管治祂的子民。從巴比倫回來到主耶穌為止,我們看見「先知和祭司治」。從「神治」到「王治」,到「先知和祭司治」,從起頭到末了,是從外面的約束走向裡面的約束。外面失敗了,但是裡面有「義」來了。那個道理越過越進步。
到了新約,四福音明顯地講到基督,那是更進步了。我們可以把四福音分作七大段來看:
一. 主耶穌在那裡證明祂是彌賽亞。那是在耶路撒冷、猶太地、撒瑪利亞,就是約翰福音一章到四章的情形。
二. 彌賽亞的證明一過之後,天國的問題就出來。像馬太福音四章,天國的宣告;五章到七章,天國的內容;十三章,天國的奧秘。第二段是進步到天國的問題。
三. 關於證明神的兒子的身位,是從主變餅給五千人吃飽起頭的,這就是約翰福音所特別記載的。雖然別人也記載,但約翰所記的有它特別的用意。約翰特別記載主變餅給五千人吃飽的事,是證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從這裡下去,就是彼得在該撒利亞承認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再接下去,就是主在「變化山」上改變形象。這些都是為著證明主耶穌的身位。
四. 從「變化山」下來以後,祂就面向耶路撒冷去。這一位基督是受苦的、受死的(太16:21;路9:31)。
五. 主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就講到祂的再來。接下去是馬太福音二十四和二十五章主在橄欖山上的預言。
六. 逾越節的晚上,主耶穌在一間樓上對門徒講道,是講聖靈降臨的問題,和葡萄樹的比喻等等(約14-17)。
七. 復活的基督給門徒傳福音的使命。
我們在讀福音書的時候,把關於基督的這七段歷史,像七個山峰那樣擺好之後,就能對主耶穌所作的享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
到了使徒行傳,比較重要的三件事:(一)主耶穌的復活,(二)主耶穌的掌權,(三)主耶穌的赦免。就是說,有一位復活的主,祂今天掌權,同時,今天又要傳赦罪的道給所有的人。可見使徒行傳比福音書更進步了。
到了後來,保羅的書信來了。我們要注意保羅的書信在聖經裡的次序,和他寫書信的年代的次序。他最先寫的是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是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是哥林多前書,第四是哥林多後書,第五是加拉太書,第六是羅馬書,第七是腓利門書,第八是歌羅西書,第九是以弗所書,第十是腓立比書,第十一是提摩太前書,第十二是提多書,第十三是提摩太後書。(希伯來書如果算是保羅寫的話,那就在提摩太前書之前。)保羅的這些書信,可以分作四類:
一 帖撒羅尼迦前、帖撒羅尼迦後是講主再來。
二 哥林多前、哥林多後、加拉太是更正一般信徒的錯誤。
三 羅馬、腓利門、歌羅西、以弗所、腓立比是講基督。
四 提摩太前、提多、提摩太后是講教會的行政、秩序等一般的問題、對於啟示並沒有增加,因為神給保羅的啟示到以弗所書已經達到最高峰了。
由此可見,聖經中的道理是一直在那裡進步的;進步到保羅的時候,教會的問題完全解決了,信徒的錯誤也完全更正了,教會的豐富一直出來,基督的再來的問題也提出來了,這是進步。至於下面的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和猶大書,是另外一種性質,另有它們的特點,有人稱它們為「普通的書信」。希伯來書給我們看見新約,雅各書給我們看見行為,彼得前後書給我們看見受苦與希望,猶大書給我們看見真道的保守。這些書信是為著解決基督徒零碎的問題,在啟示上並沒有進步。到了最後,有約翰的書信和約翰的啟示錄。在這裡面,約翰又進了一步。保羅給我們真理,約翰給我們神學。約翰特別給我們看見基督教的那個實際的東西,就是神的生命。約翰的書信和他的啟示錄是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
聖經裡面的道理都在那裡進步。每一個道理都有它的最高峰。在這一卷書裡有啟示,在另一卷書裡又增加啟示……到了又一卷,啟示就達到了最高峰。例如「義」,要從馬太福音起,看義怎樣動身(其餘三卷福音書不必多注意),到了羅馬書、加拉太書,義的路已經走到最高峰。又如教會的問題,從馬太福音十六章動身起,一步一步地走到以弗所書就解決了。再如生命的問題,是從約翰福音動身的,一直到約翰的書信,就到了最高峰,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這樣一卷一捲地去看,就能看見問題從哪裡開始,在什麼地方有補充增加,在那一卷書把這個問題徹底解決了。很希奇,在有一卷書把這個問題解決 了之後,下面就不講了。總有一卷書解決一個問題或幾個問題;解決完了之後,對於這些問題或者是不提,或者是略過去,再沒有新的啟示了。到全部聖經都寫完了之後,神的啟示也都達到了最高峰。神的啟示一直增加到聖經的終了,就達到最完全的地步。
所以,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要作兩件事:第一,要找出聖經裡的啟示在哪裡,就是有一個道理是從什麼地方起頭的;第二,要找出在什麼地方有新的意義或者新的啟示。一步一步地找出來,記下來。在這一卷裡有這一個起頭,在那一卷裡有新的解釋,在另外一卷裡有新的啟示。不管是新的解釋也好,是新的啟示也好,都把它編一下。我們把所有啟示、解釋,合在一起,分析清楚,來斷定一個真理,這就是神學。正規的神學,就是要看見聖經裡的真理。這個可以叫做教義的神學。我們這樣去讀,就能對聖經的真理有清楚的認識。
關乎讀聖經的方法,我們講到這裡為止。
最後,我們還要重複地說,人必須對。不然的話,即使把前面所說的二十八種讀經的計劃都作對了,仍然於我們無益,因為「字句是殺害的,而靈是給生命的」(林後3:6,照原文直譯)。我們並不是說,要等人預備到了完備的時候才去讀聖經,而是說,在讀聖經的中間,一定要注意人在神面前的情形。我們必須一方面在神的面前有對的情形,一方面在讀聖經的方法上也肯多花功夫,這樣才能有豐富的收穫,才能有豐富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