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四名男子因非法銷售劣質柴油被數罪併罰!

2021-01-08 騰訊網

柴油的市場需求巨大

在利益的驅使下

永安一男子竟私設「油庫」

並僱傭三人共同倒賣柴油

自覺生財有道卻已觸犯刑法

案情介紹

2019年4月2日至5月25日,邱某某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在永安市曹遠鎮私自搭建儲油倉庫、加油站點,購置。儲油罐、過濾器、改裝及購買車輛等,陸續從他人處購買來源不明的柴油後進行銷售。2019年3月至4月期間,邱某某先後僱傭藍某某、鄒某某和魏某某協助其進行柴油的非法銷售活動,並將柴油零售給物流車主、煤矸石廠經營者等。同年5月25日,該窩點被公安機關查獲,民警現場抽取部分樣品送檢,並查封、扣押成品油過濾器、運油車輛及銷售臺帳等。

查獲窩點的現場照片

經鑑定,送檢柴油的硫含量為358.4mg/kg,遠超10mg/kg的國家標準技術要求,認定該窩點所售柴油為不合格產品。經公安機關統計,該窩點在50餘天內共計銷售柴油1123餘噸,銷售金額505萬餘元。案發後,各被告人先後主動到永安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審理

經永安法院審理認為,2019年4月2日至5月25日期間,四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銷售柴油,情節特別嚴重,四人行為均應當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2019年5月25日,四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銷售不合格柴油,四被告人行為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應擇一重處,應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四被告人判決宣告以前均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

綜合評判,邱某某犯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六萬元;

藍某某犯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鄒某某犯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九千元;

魏某某犯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三千元。

判決宣告後,邱某某不服上訴。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永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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