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迄今為止最大標的民商事案件結案了。
本文圖片均為 「上海二中法院」微信公號12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二中院獲悉,該案標的高達49億元。原告某建設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被告上海某房地產公司的一處房產開發項目提供借款39.8億元,另外三家公司為該借款向原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因未如期還款,原告起訴要求被告歸還本金及違約金、利息損失等共計49億元,並申請查封了被告名下的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權、銀行帳戶及相關股權等。
各方在借款目的、用途及還款條件是否成就等問題上存在很大爭議,且該爭議還涉及被告以在建工程為抵押向銀行申請的50億銀團貸款的審批,雙方已經引發多起訴訟。由於本案標的巨大,原告本身是由多個股權投資基金設立的多方投資實體,各方之間交易背景極為複雜,社會關注度較高。上海二中院對本案高度重視,由院長郭偉清親自擔任審判長參與審理,並組成了由上海二中院青年審判業務領軍人才、商事庭副庭長何雲擔任承辦法官、楊驊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合議庭。
在深入了解案情後,合議庭在審判長的指導下很快明確了本案的審理思路:在實體審理的同時,將調解與矛盾化解貫穿於整個審理過程,幫助企業化解矛盾、最大化地確保案件審理效果。在收到原告對在建工程及銀行帳戶的解封申請後,合議庭第一時間進行評議審查,在確保符合法律規定後,當天即作出解封裁定,並運用與執行局的聯動機制,於次日解除全部保全措施,最大程度為當事人達成和解營造了良好條件。
庭審中,各方充分發表意見,表達了和解意願,合議庭即進行休庭調解。郭偉清審判長詢問雙方請求後,詳細聽取了各方和解方案。最終,原告在各方籤署了一攬子和解協議後正式提出撤訴申請,合議庭經評議後當庭作出了準許撤訴的民事裁定。至此,49億元標的大案妥善審結,各方握手言和。
本案糾紛系在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的大背景下產生,合議庭在依法審理的同時,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幫助企業復工復產、化解經營矛盾。本案的妥善解決,實現了雙方當事人的互利雙贏,也為疫情期間維持經濟社會秩序正常化、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事實上,院庭長辦案在上海二中院已經是一種常態,2020年1月至11月,上海二中院院庭長共辦案7873件,佔全院辦案總數的36.3%,院庭長帶頭「多辦案」「辦大案」「辦好案」,起到了積極的示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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