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5 02: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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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法律術語,儘管有的只有一字之差,但卻分屬不同的法律範疇,在適用範圍上有明確法律規定,必須嚴格區別,不能混為一談。為了讓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一些法律的簡單術語,提高法律意識,我們挑選了5組較容易混淆的法律術語,看看你分得清嗎?
1
【違法和犯罪】
違法等於犯罪嗎?不盡然。我們時常會聽到:某某,你這是違法行為;某某,你這是犯罪行為?違法等於犯罪嗎?人們經常說到的「違法」是指一切違反國家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其外延極為廣泛,是廣義的法。而「犯罪」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造成了社會危害,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所以「犯罪」肯定是違法,但「違法」並不一定是犯罪。
2
【被告和被告人】
「被告」和「被告人」是兩個意義不同的法律名詞。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訴機關指控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稱作「被告人」,而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稱作「被告」(與原告相對應)。簡單通俗地說,刑事案件中是沒有「被告」這一稱謂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也是沒有「被告人」這一稱謂的。案件性質不同,當事人的稱謂也就不同,這是不可混淆的。
3
【「法人」與「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指特定的社會組織,如作為企業法人的公司,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錯誤的。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它必須通過自然人來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產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有的被稱作法人是錯誤的,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規範的用法,被稱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4
【罰金和罰款】
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人或犯罪單位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罰款有兩種:一種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責令妨害訴訟的人或單位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強制措施(簡稱司法罰款);另一種是行政機關決定對違反行政法規的人或單位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處罰方式(簡稱行政罰款)。
罰金和罰款都是有關國家機關責令特定人員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但是,罰金和罰款有下列明顯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而罰金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款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分子,而罰金則適用於違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5
【「起訴」和「上訴」】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範圍。
上訴: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來源:新聞聯播 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違法≠犯罪,罰金≠罰款,這些法律術語你能分得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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