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小說各有各的偉大,糟糕的小說糟糕得如此雷同。
今天的文章選自《如何寫砸一本小說》,在這本書中,作家與編輯霍華德·米特爾馬克、桑德拉·紐曼發現了小說創作各環節的寫作陷阱,展現了編輯的「眼中釘」——200個具有代表性的糟糕小說片段。
通過作者辛辣幽默的點評,讀者可以明白哪些內容會毀了小說,哪些看起來絕妙的點子卻只是孤芳自賞……也許能在一場有趣的閱讀中,通過那些未出版的小說中呈現的問題,建立關於好小說的閱讀標準。
- 情節布局 -
並不只是一大堆發生過的事
作者的職責只此一個:讓讀者看下去。為達到這一目的,所有可用的工具中最必不可少的一樣就是情節。無論情節傳遞了情緒(「傑克害怕承諾,這會讓他錯過與辛西婭之間的真愛嗎?」),還是展現了理智(「但是傑克,辛西婭的屍體是在上了鎖的房間裡發現的,那兒除了地上一小灘水,茶几上一隻剛解凍的羊腿,其他什麼都沒有!」),抑或含有暴力(「傑克對國際恐怖分子辛西婭·阿布達比慘無人道的折磨會導致定時炸彈的位置曝光嗎?」),這都無關緊要,只要能促使讀者對後續內容產生興趣就行。如果讀者不關心後續內容,那就不會有後續了。
在一部好小說中,代表性的情節往往從引入一個身陷棘手問題的令人同情的角色開始。隨著情節的推進,主角窮盡一切手段力求解決問題,富有衝擊力的事態發展和令人震驚的新信息幫上了忙或帶來了阻撓。痛苦的內心衝突在驅使主角勇往直前的同時,也令其在真相大白之際不知所措。最終主角以出乎讀者意料的方式成功解決了問題,但回想起來,其所做所為竟不失優雅又必然如此。
無法出版的小說代表性的情節往往從介紹主角開始,接下來介紹她的母親、父親、三個兄弟,還有她的貓,給每人一個長長的場景描寫,在其中輪番展示所有人的行為習慣。緊接著是這些人之間不同組合的互動場景,其中穿插著無休止地開車去飯店、去酒吧、去每個人家中的場景,所有這一切均包含詳盡的細節描寫。
無法出版的小說中有個典型情節是,主角剪了個糟糕的髮型,在這一刻她的自尊已所剩無幾。接下來為她安排了一系列場景:媽媽雖然覺得她在剪頭髮這件事上花費太多,但還是認識到自尊對心理健康至關重要;男朋友不理解她的需求,但最終承認自己考慮事物的優先級是建立在性別的基礎上;在經歷一系列令人精神緊張的事件之後,她想要來個泡泡浴放鬆一下。在泡澡的過程中主角又將以上三個場景反覆思量。第120 頁提及她第二天早上醒了過來,至此仍然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是個有頭有尾的故事。
有時候還會有個沉思般的開場白,展現的場景是主角看向窗外,默默思索那些作者沒空放入正文的哲學難題。有時會有個不知從哪兒來的聲音論述那些哲學難題,有時哲學被徹底捨棄,單單呈現主角看向窗外、腦中想著美發產品的情形。
未出版的書稿中呈現出來的大多數問題都可以用一個簡單的策略來解決,那就是明確你所追求的目標,然後長話短說,單刀直入。不要洋洋灑灑寫了幾百頁卻還不知道自己想講什麼故事。不要寫個幾百頁來解釋你為什麼想要講後續的這個故事,角色為什麼在一開始過著那樣的生活,角色又是經歷了什麼才會有這個故事。
這幾百頁你就得寫這個故事本身,否則你寫的東西將來不會擺在圖書館的書架上,只會躺在圖書館地底下的垃圾填埋堆裡。事實上,如果犯下後文所述的任何一條情節架構上的錯誤,那麼你的小說所起的作用無非就是讓一沓紙在變為土壤覆蓋物之前繞了一小段彎路。
- 開頭與設定 -
一部原稿快速划過天空
許多作者以糟糕的設定和不忍卒讀的開頭令他們的故事胎死腹中。以下是我們在豐富的實戰經驗中總結出的(糟糕)策略,任選一條試上一試,定會讓你在雄心勃勃地踏上敘事徵程之前自斷雙足。
丟了只襪子——情節過於微不足道
「蠢貨。」託馬斯·亞伯拉罕邊搖頭邊想道,他剛剛在萊恩·斯圖爾特憂慮重重的注視下檢查了下水管道。「蠢、蠢、蠢透了。」他不停咕噥。
他蠕動著身體從水槽下方鑽出來,起身後撣了撣灰色連體工裝服上的沙粒,然後撿起寫字夾板,在表格上記了幾筆。萊恩一直焦躁不安地等著他的裁決。託馬斯不介意讓他就這麼等著。
「行了,」他寫完了,邊收起鋼筆邊說道,「行了行了。」
「是什麼問題?」萊恩的嗓音抑制不住地微微發抖。
「不能用B-142連接附件來配1811-D短節接頭,你那些人什麼時候才能學會這一點?」
「但——但是——」萊恩結結巴巴。
「讓我大著膽子猜一猜,會不會是你把1811-D和1811-E給搞混了?」他頓了頓,這才奉上致命一擊,「又搞混了?」
他揚長而去,看都沒看一眼身後啞口無言的萊恩。想像著萊恩意識到犯錯的後果時臉上的表情,他帶著些對他的可憐暗笑了起來。
這樣的主要衝突只夠勉強撐起《帕曲吉一家》中的一集。別忘了這部劇有300多頁。
小說的核心困境必須重要到將某個人的一生徹底顛覆的程度。
還有,你得寫點大家都感興趣的東西。寫小說時會把自己個人的興趣誤認為其他所有人的興趣,這塊絆腳石你需要跨過去。有些事情連你的室友、朋友和母親都不想再聽了,千萬不要把寫小說當作你發洩的機會。
不管你多麼熱切地希望矮個子男人能為佳人所垂青,或者希望合法正當地把不肯修管道的房東痛斥一番,尤其當房東明明已經違反了租約上某些條款,卻裝作一無所知時,而你對此卻清楚得很,因為你早就把租約複印好、打上標記,並為他準備了一份,還給了你的室友、朋友和母親各一份——這些不是情節,只是一通牢騷。
並不是說感情不幸且家中管道質量不達標的矮個子男人就不能作為你的主角,但是他的身高和家中管道的狀況應該作為背景穿插在主要情節中簡略帶過即可。主要情節該是他一邊趕往犯罪現場,一邊苦苦琢磨怎麼會有人被一條羊腿給打傷了的。
等候室——故事在其中耗了太久
雷吉在蒙託克登上火車,在餐車廂附近找了位置坐了下來。聞著隔壁車廂飄來的奶酪漢堡的可怕氣味,他開始思索自己當初是怎麼下決心要當醫生的。打小他就對疑難雜症感興趣,但這意味著救死扶傷就是他的使命所在嗎?火車顛簸著,讓他沒法打盹,奶酪漢堡的味道又讓他犯噁心。跟看到血時的感受一樣,他意識到自己至今依然暈血。多年前怎麼會做了那個決定的?蒙託克的風景在窗外快速倒退而去……
(10 頁後:)
蒙託克最後幾幢房子在沙黃色的草叢間顯得小小的,在雷吉無邊無際的陰沉心境襯託下似乎正在閃閃發亮。雷吉深入思考當下困境的成因。要是當初沒有聽取弗蘭克叔叔的建議,而是按自己原本的意願去讀生物學博士就好了。當時弗蘭克叔叔習慣性地抓著自己多毛的脖子對他說:「雷吉,你現在可別犯我1956 年時犯過的錯誤,我那時去讀了生物學博士,就這麼放棄了……」
(10頁後:)
……總之我就這樣碰到了你凱薩琳嬸嬸。你也就來了這裡。」弗蘭克叔叔總結道。 雷吉一時不知所措,他想著不是幾個月前剛從堂兄斯圖那兒聽說媽媽和弗蘭克叔叔有染嗎?那時候斯圖打電話來說自己得了賓州的高爾夫獎學金。這件事又觸到了雷吉的傷心處,讓他覺得去上醫學預科班真是個錯誤的決定……
作者沒完沒了地炮製一個又一個場景來提供各種背景信息,但主要故事至今沒半個影子。到了第50頁,讀者依然不知道了解雷吉的真實出身、醫學事業,或者蒙託克的地形地貌有何重要作用。到了第100 頁,讀者終於開始強烈懷疑這些信息其實根本不重要。到這麼晚才發現,也真是前所未有的體驗。
作者還創建了一個場景,那裡面什麼也沒發生。別忘了,從讀者的角度來看,故事的主線是此時此刻發生在主角身上的事。所以不管雷吉在火車上都想了些什麼,故事的主要動作場景是一個男人坐著,盯著窗外看,他感覺有些噁心。該畫面一頁又一頁地不停重複。
要避免創建那種角色單純地身處其中回想或琢磨背景信息的場景。在真正有故事發生的場景中,角色有的是時間來進行這種思考。
比如,在為自己的小弟弟進行一場救命手術的過程中,雷吉對自己所選擇的職業產生了疑惑。這樣的安排會比較合理。
如果你發覺自己沒法去掉等候室的場景,那就老老實實地看一遍你的小說,思考最先寫到的重要事件是哪一出,在此之前的所有內容也許都可以刪掉。
如果這些素材裡確實有重要信息,可以用多短的篇幅解釋清楚?你往往會驚奇地發現,一頁的展示或內心獨白就足以取代原本長達20頁的內容。如果你想大刀闊斧地改,請參考《給你的小說動個大手術》。
給你的小說動個大手術
直接切入故事主題
要是你不知道怎麼處理小說的背景信息才好,這兒有一條經受了時間考驗的實用技巧,你或許可以試試。
找出一個核心動作場景,以正在進行中的情景作為小說的開端,讓你的角色在激烈的衝突中首次出場,以此迅速抓住讀者注意力。這或許是整本小說第一個激動人心的場景,然而作者有時候會把最終的大場面放在開頭,接下來的大部分內容旨在帶讀者兜個大圈子,最終繞回大場面。當故事已顯出些許張力時,你可以暫停動作場面,將讀者帶回過去,介紹一些必要的背景信息。
「動作場面」的說法並不意味著該技巧僅限於描述火爆場面。「我在這裡,在廣場飯店最貴的套房中,身上就裹了條浴巾。一想到自己要娶一位調味料產業的女繼承人為妻,我就滿心期待。但當我前去開門,卻發現那並不是我要找的人……」同樣應用了此技巧,效果跟「我在這裡,在廣場飯店最貴的套房中,身上就裹了條浴巾,走廊上的槍火聲逐漸逼近……」是一樣的。
選自《如何寫砸一本小說》
作者:霍華德·米特爾馬克、桑德拉·紐曼
譯者:王翼飛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出品方:後浪
◎ 來源:文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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