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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準噶爾戰事大局已定,乾隆無須再宵衣旰食,處理軍情,便忙裡偷閒,帶上太后鈕祜祿氏一行人第二次南巡。不巧的是,河南地區上一年發生了水災,按理不應該在此時南下擾民才對,但乾隆不願放棄已經安排了大半年的南巡,加上河南巡撫圖勒炳阿上奏稱水災不算嚴重,乾隆便在下旨減免受災地區一半的賦稅後出發了。這次南巡的路線與上一次基本相同,乾隆一行幾千人穿過直隸、山東與河南南下。每到一地,除了當地官員熱情周密的奉駕外,當地有名望的鄉紳也前來迎駕,以顯示皇上關心民間疾苦、考察到位。而鄉紳在官員的特別關照下,都報喜不報憂,專揀好聽的報給乾隆,仿佛普天之下全都是一片繁榮昌盛、和諧團結的「盛世」景象。而乾隆也很吃這一套,一路上心情愉悅,優哉遊哉。但到了徐州,河南夏邑縣的鄉紳彭家屏卻「不合時宜」地對乾隆說,去年河南的夏邑、永城、虞城、商丘四縣遭受嚴重水災,河南巡撫圖勒炳阿卻隱瞞災情不報,四縣百姓沒有得到任何賑濟,生活困苦,水深火熱。乾隆聽完,臉一下子就黑了,除了盛世的表象被人捅破之後的反感,更多的是對彭家屏本人的厭惡。彭家屏,康熙六十年(1721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因善於處理繁難事務得到升遷,在各省任布政使達十四年之久。他在任上,為地方上辦了不少好事。如在江西曾主持修理南昌市內的道路,開設粥廠放賑,打擊危害地方的黑惡勢力,增建南昌高觀樓、百花州,重修滕王閣,擴修火巷,提高民眾安全意識,等等。就是這位一名將民間疾苦放在心上的官員,乾隆卻對之並無好感。究其原因,彭家屏屬於雍正舊臣李衛的門生,而李衛追隨張廷玉,與鄂爾泰不和,彭家屏便經常跟著李衛參劾鄂爾泰、鄂容安父子,極盡詆毀之能事。乾隆一直對黨爭深惡痛絕,對彭家屏也甚為鄙夷,因此長年不予升遷,還變相撤掉了彭家屏江蘇布政使的職務。彭家屏就一氣之下告老還鄉去了。但即便如此,乾隆還是存心找他的茬,把彭家屏的政敵鄂容安調任河南巡撫。鄂容安上任不久,就舉報彭家屏和李肖筠兩家的族人依勢抗糧,拖欠錢糧七千兩之多。乾隆以這兩人系藩臬舊員,知法犯法,著交部嚴加議處,所欠積年正供之數,加罰十倍,限期上交。因此,當彭家屏突然來爆料,抨擊現任河南巡撫時,乾隆的第一反應是彭家屏在挾私報復,邀譽鄉裡,存心噁心皇帝。但是,乾隆一向以愛民形象示人,對災害事件不能不表明態度,他當即召來圖勒炳阿詢問夏邑等地的災情,圖勒炳阿當然不會承認有什麼重大災情,說雖然去年雨水較多,但夏邑等地的莊稼仍有七八成的收成,按規定,只有減產一半才給予賑濟,像夏邑這樣的小災,縣衙開倉放糧即可,不需賑濟。聽完圖勒炳阿的匯報,乾隆不痛不癢地交代圖勒炳阿務必對四縣增加一個月的賑濟,並讓他帶彭家屏到夏邑等地勘查後據實奏報,公正處理。彭家屏因此被圖勒炳阿挾持,又沒有上奏摺的權力(因為已退休),所以,不久後圖勒炳阿就回奏說只是有些積水,並無大災,彭家屏純屬誇大其詞。乾隆以為就此能夠封住輿論,便心滿意足地繼續自己的南巡行程。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忽然讓他感覺,事情並不簡單。先是河東河道總督張師載奏報,提到去年河南的水災「惟夏邑被災獨重」,有點出乎乾隆的意料。乾隆考慮到張師載品行端正,與彭家屏又素無瓜葛,認為張師載的奏報應該是可信的,圖勒炳阿很有可能在隱瞞災情。但為了不給南巡盛典抹上陰影,乾隆還是忍住沒發,繼續裝作若無其事地巡遊。直到三個月後,他完成了對蘇杭地區的遊賞,興致勃勃地北上返京時,乾隆特意前往江蘇與河南交接的睢寧和宿遷一帶巡視河工,他看見沿途成群結隊的災民,個個面黃肌瘦,衣不蔽體。乾隆這才意識去年的水災遠比他想像的嚴重,江蘇一帶尚且如此,河南地區就更加慘不忍睹了。為了證實心中的猜測,乾隆派了一位名叫觀音保的侍衛,化裝成商人,前往夏邑縣暗訪。乾隆一行繼續北上,當他的隊伍進入山東境內的澗頭集時,忽然聽見道路旁邊的人群傳來一陣喧譁聲。乾隆開大轎子的帘子望去,看見路邊維持秩序的護衛們正在想辦法驅趕幾個企圖攔截聖駕的百姓。乾隆再仔細一看,路邊的水溝裡跪著兩個衣衫襤褸的農民,一邊舉著皺巴巴的狀子,一邊高喊著什麼。被攔駕告狀,乾隆已經不是第一回遇見了,因為大清的子民一直以來都不「安分」。按照儒家思想的指導,中國古代對官員的要求就是「為民父母行政」。官員自詡「為民父母」「為民做主」,官員照顧人民,「愛民如子」,一如父母照料子女。百姓把「便宜行事」的權利交託於官府,予以無限信任,虔誠地尋找親民、愛民的「青天大老爺」。因而,百姓往往願意把一個社會治理的希望寄托在一個明君或者一些賢臣、廉吏的身上。在傳統的人治社會裡,底層民眾對於官員的行為缺乏必要的權力制約和威懾,只能是期盼所謂的「明君」和「清官」出現,讓自己的委屈上達天聽,被皇帝聽見,被清官知道,自己就能沉冤得雪。乾隆十六年(1751年)四月,乾隆第一次南巡期間,返程途中經過山東泰安,忽然有一名男子大聲呼喊著闖了進來,聲稱有重要之事要稟明皇上。皇家的護衛們眼疾手快,立馬就把那人擒住拖到了一邊。乾隆得知後心中非常不悅,但他沒有耽擱行程,而是叫來山東巡撫準泰,讓他全權去處理。準泰把那名男子帶去審訊,很快就查明稟報了乾隆。原來,這名男子名叫房鋐,山東長清人,是一位落第的舉人。房鋐科場不順,變得憤世嫉俗、偏激執拗,對官場風氣多有不滿。因為和地方官員們鬧得不愉快,他成了一個上告專業戶,多次到濟南和北京上告,狀告身邊的官員們欺壓百姓。他還寫了一本書,名叫《野人語》,收錄了自己寫的狀子和詩文,到處散播和宣講。房鋐雖然偏執,但上告之事大多屬實,但山東官員宣稱他精神不正常,派人在老家看管他。房鋐仍不放棄,他得知乾隆南巡要經過山東時,便逃脫了官府的看管,帶著幾個訪民去省城告御狀,要控告長清知縣馬澤借皇帝南巡之際勒索百姓。在濟南沒有攔到聖駕,房鋐又一路跑到了泰安,終於鬧出衝撞皇帝儀仗的行為。準泰是後來在偽稿案中被撤職的第一位巡撫,乾隆對他的評價是平庸之輩,工作上「不過照常辦事,未見奮勉出力」。他對房鋐的處理,自然是沒什麼新意的。在給乾隆匯報的奏摺中,他按照山東官員以往的「認定」,把房鋐描述成瘋瘋癲癲的刁民,並聲稱自己經過調查,房鋐對馬知縣的指控全部是子虛烏有。準泰給乾隆的意見是「竟以欺天藐法之狂悖語言,公然於法堂之上放肆無忌,誠為國法所難容,人心所共忿,實非尋常幹法犯紀者所比」,應該按照「妄布邪言,煽惑人心罪,斬立決」。準泰先斬後奏,處決了房鋐。但他並沒有違規,因為乾隆在三年前,賜予了地方督撫們一項權力。乾隆十三年(1748年), 乾隆頒布了這樣一項條例:對於聚眾抗官者,「督撫一面具題,一面將首犯於該地方即行斬梟」。準泰便引用了這個規定,認為房鋐帶頭鬧事上告,敗壞民風,所以「即行斬梟」了。乾隆對此也沒有說什麼。這種做法引來不少朝臣的議論。有一位御史就上奏乾隆,提出異議,說房鋐雖然衝撞聖駕,但沒有聚眾抗官,不算罪大惡極,不應該將他斬首。但乾隆卻不以為然,他說,房鋐這個人「狂悖多事,又復造言誹謗,逆跡昭著,深為地方人心風俗之害,較之首惡脅眾者,情罪尤重」。也就是說,房鋐不僅越級上告,違背綱常,而且還是個蠱惑人心的狂徒,比那些聚眾抗官的刁民還可惡,該死!在這個擁有幾千年封建等級制度的社會,皇帝對每一個臣民的要求,就是遵守倫理綱常,官員是百姓的父母,君主就是百姓的祖父。百姓越級上告,就是孫子到爺爺那裡去告父親的狀,作為「爺爺」絕對不能助長「孫子」反抗「父親」的惡習,他今天反抗了「父親」,明天就會反抗「祖父」。所以,「父親」即使有錯,當「孫子」的也不能越級去告狀,只能和「父親」協調溝通,或者等待「祖父」哪一天發現了「父親」的錯誤予以懲治。【摘自:《高宗乾隆:步步為營的帝王籌謀》 作者/洪雷 知未圖書&臺海出版社】寫透傳奇帝王乾隆一步步登上權力巔峰的政治籌謀
再現乾隆時代權力經濟和社會形態的興衰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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