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曾鵬
現在負債的人太多了,都想著趕緊掙錢還帳,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但是其實很多人到了這一步根本就沒有想像中的美好,掙錢難!沒錢掙錢難上加難。
當債務一旦被涉及糾紛之後,個人名下的一些財產包括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帳戶都有可能被隨時的凍結的,至於被凍結後應該怎麼處理,這要看具體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個人名下的財產被法院凍結有兩種情況,不同的情況採取的措施也是不一樣的。
1債權人申請保全
根據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以及判決書生效後執行程序啟動前的財產保全。
一旦法院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後,只要跟本案有關的一些財產都有可能被凍結的,包括抵押物,銀行帳戶,甚至支付寶,微信帳戶等等。
如果想要解除凍結,需具備兩個前提條件
首先債務人主動履行債務,雙方的債務得到合理的解決後,由財產保全申請人提出解除凍結的財產。
其次是財產保全措施到期後,申請人沒有繼續申請財產保全,那麼被凍結的財產就會自動解除的。
根據目前國內法律規定,銀行帳戶,微信等財產帳戶首次保全有效的時間為六個月,續凍有效時間是三個月,如果續凍時間有效期過了,申請人沒有繼續申請凍結,當事人也沒有履行債務,那麼名下的財產會自動解除。
2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在法院判決案件過程中,如果法院作出判決後,債務人沒有在判決書有效時間之內按照判決內容執行的,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名下的財產採取強制措施,此時法院會對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子,銀行帳戶等進行凍結。
債務人名下的帳戶只能進錢不能出錢。
當債務人帳戶被凍結後,法院通過追查系統追查識別債務人帳戶有資金,那麼就會強制從這些帳戶中扣除,將錢劃扣到法院的專屬帳戶中,並用於償還債權人債務的,直到債務人將欠款還清才會被解除。
法院凍結債權人銀行卡,微信,支付寶後該怎麼辦呢?
債權人其實是可以向法院申請留一部分錢做生活費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院對被執行人以下財產是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
一,被執行人以及所撫養的家屬生活必須品比如衣服,家具,燈具,餐具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的家屬的生活必需品,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須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規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的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可以請求法院減免。
當債務人的財產被法院凍結後,是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申請的,要求他們留一部分的生活費用。
當遇到這樣的情況,小白為你支4招(供參考)
第一不要企圖賴帳
如果放在十幾年前,賴帳還是可以成功的,但是近幾年全國都在加大對失信人的打擊力度,全面提升判決的實效性,在未來對老賴的治理也是越來越嚴格。
第二不要心灰意冷
人在社會飄,發財和掉坑都是同樣概率的,既然已經欠下那麼多錢,法院也做出了判決,就要拿得起放得下,要給自己鼓足信心,苦難終將熬過的。
第三趕緊開始賺錢
從小事入手,從自己擅長的事開始,不要再去借錢,如果沒有特長起步,哪怕工地給人扛水泥慢慢也會有起步資金,拿著辛苦賺來的錢再去賺更多的錢,因為錢來得越不容易,你在使用時就會倍加的珍惜,會更容易地遠離風險。
第四分期小額還款
欠下的債務不可能會一下子還完的,這不現實,畢竟還是要面臨生活,先將債務做一個還款計劃,再依次還款,如果能力有限那麼可以將還款周期拉長,每月小額還款這樣是不算拒不履行的。
要相信困難只是暫時的,終有一天日子會再次好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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