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為進一步深化「莞e申報」基礎信息採集,夯實疫情防控信息基礎。東莞市公安局謝崗分局南面警務室按照「提升自主申報率,提升數據良好率,提升信息採集率」的工作思路,採取「規模用警、集中整治」的方式,組織開展「莞e申報」自主申報暨治安隱患清查統一行動。
行動以出租屋、檢查重點,重點檢查各場所「莞e申報」登記落實情況,同時對治安突出問題進行排查。
本次行動共出動警力十餘人次,檢查出租屋二十餘間、檢查人員三十五人次。行動中,南面警務室羅志鍾警長當場對2名出租屋管理員進行了處罰。
接下來,南面警務室將對轄區出租屋、商鋪、旅店等場所開展常態化檢查,推動出租屋房東、企業責任人由"要我申報"到"我要申報"的轉變,全面推動人口信息採集的工作!
南面警務室提醒各房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7條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鍾宏連 通訊員:管萱萱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楊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