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未雨姐~
從事保險行業這麼多年,和客戶聊天時,經常會聽到這些話:
「這保險公司聽都沒聽過,肯定不靠譜!」「這小保險公司肯定沒大保險公司好!」「保險公司倒閉了,我的保單怎麼辦?」「這家公司理賠快,選它就行!」
今天,未雨姐就針對這些問題,和你們聊聊保險公司的那點事兒~
01保險公司如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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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姐告訴你們,保險公司可不是想開就能開的。
根據《保險法》第六十八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可以看到,想開一家保險公司,對於股東的財力、持續盈利能力、信譽狀況及管理人員的專業性等都有相當嚴格的考察。
而且,保險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兩億元,這可不是個小數目,這兩億還必須一次性實打實拿出來的資金。
所以光保險公司成立的這個門檻,已經讓許多想進入保險行業的企業望而卻步了,不僅需要有優質的股東,還需要有大量的資金來應對承保風險。
同時,還是要確保保險公司成立後,能否可持續發展。
《保險法》第七十條,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一)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業務範圍等;(二)可行性研究報告;(三)籌建方案;(四)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五)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董事長、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六)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畢竟保險公司是有風險的,如果沒有明確的可持續性的經營方案,憑什麼在競爭激勵的市場上存活下來,並給客戶帶來保障?
02誰來監管保險公司?
如果說成立要求之嚴是保障保險公司安全性的第一道閘門,那經營過程中,銀保監會的監管就就是第二道閘門。
保險公司每年都會通過銀保監會的考核,保證安全可靠。
只要我們現在能夠投保,能夠看到其售賣的保險產品,都是在銀保監會裡備案過的。
就像通過質量檢測過的安全食品,可放心購買~
那保險公司都要大概經過哪幾門考試呢?
1.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
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2.SARMRA評分
SARMRA評分監管的是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與資本要求,國內各保險公司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
如果評估不過關的情況下,保監會將會下發監管函,情況嚴重甚至會清退股東。
3.風險綜合評級
風險綜合評級是保監會根據償付能力充足率和一些不可量化的風險(操作風險、戰略風險等)進行評價的。
分為ABCD四個等級、對於不同等級的保險公司,會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
銀保監會每年會從公司資本,風險管理,投資渠道,運營策略等各方面,對保險公司進行一系列的審核和打分。
03保險公司有大小之分嗎?
關於這個問題,未雨姐一直在思考,為何絕大部分人對品牌那麼認同?
如果一件東西的品牌你沒有聽過,沒有看過廣告,沒有看見周圍的人在使用,你就會下意識對它存疑,哪怕它的各項安全認證,都已經印在包裝上。
而如果是我們所熟知的大牌子,哪怕沒用過這個東西,也願意為它高昂的費用買單。
為什麼我們要為品牌本身溢出的價格買單?
未雨姐覺得,是我們大部分人都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中庸聰明起了作用。
「這個品牌我在電視上見過,或者我看見別人用過,就算爛也爛不到哪裡去」
但這樣的想法,論起本質,還是信息不對稱。
我們看不見生產商選擇材料和生產加工的過程,追蹤不到運輸路徑,觀察不了從上遊到下遊的整個鏈條,我們只能看到商品最終在售貨架上盡情搖曳的姿態。
這種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讓我們作為消費者,只能通品牌曝光來認知商品,而這種品牌效應在保險行業也是發揮的淋漓盡致!
複雜的保險責任、專業的名詞、冗長的保險合同、難懂的醫學名詞和法律名詞...
當我們不能理解,無法判斷保險產品的好壞時,我們往往會依循以往經驗:「既然看不懂,那就選名氣大的保險公司,一定更有保證。」
其實,我們完全可以根據銀保監會數據的公布、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年報、各個理賠報告來判斷保險公司到底靠不靠譜,把信息不對稱的劣勢扳回一城。
當我們全方面去了解的時候,就會發現,保險公司對於我們來說,真的沒有大小之分。
04保險公司有理賠時效差異嗎?
之前未雨姐和客戶舉過一個例子,用籃球和足球去砸雞蛋,最後的效果其實是一樣的,可能下落快慢不一樣,但是零點幾秒的時差我們能感受的出來嗎?
每個保險公司資本都非常充足,都具有足夠應對保險理賠的實力,有完善的保險定價和核保核賠流程。
所以在理賠時效上duck不必擔心!
那為什麼我們有時候會聽到某某保險公司理賠特別快,某某保險公司理賠卻特別慢呢?一般原因有2點:
1.理賠材料不充足
許多投/被保險人報案理賠的時候,不能一次性提供保險公司理賠所需資料,來來回回補充了幾次,延長了保險公司核賠部門決策時間,導致理賠時效較長。
未雨姐建議理賠時,提前充分了解自己擁有的保險所需理賠材料,或者找未雨保做專業投保和理賠諮詢。
自賣自誇一波,真舒服~
2.案件複雜程度高
當進行報案理賠時,保險公司審核材料發現光靠理賠材料判斷不了被保險人的實際情況,或者材料描述模糊、出險時間敏感(等待期過後不久)等,保險公司會進行進一步調查,確保材料和案件真實性,從而導致理賠時間長。
又或者是健康險,理賠中有些情況的疾病會涉及多種因素,畢竟人的身體是非常複雜的,這也是導致理賠時間長的原因。
但未雨姐要說一句,這兩個原因在實際理賠中遇見的情況並不算多,大部分人只要手持就醫資料,如實正常理賠的話,很快就能拿到理賠金。
並且,《保險法》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在30天內作出核定,達成協議後10天內必須作出賠償。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法定從核定到理賠最多可以40天,但基本上平均2天就能夠搞定!
保險的核心服務是理賠,現在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努力完善自己的理賠體系,理賠速度逐漸加快!
05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中國保險行業開始到現在,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倒閉過!
不要以為只是一家保險公司在承保你的保單,其背後還有再保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其實是整個保險體系在為你提供保障。
1.保險公司不得私自解散
上《保險法》!未雨姐給你們讀讀第八十九條:
簡單來說,保險公司不能私自倒閉,不能說不幹就不幹,銀保監不允許的!
所以,別擔心保險公司會偷偷不做,跑路了,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2.保險公司破產保單需轉讓
我們繼續上《合同法》,第九十二條:
意思就是,如果真的有一天保險公司自己經營不下去了,這時候,也會有另一家保險公司進行兼併、併購。
如果沒有人願意出來攬下這爛攤子的話,保監會就會指定某家保險公司進行兼併。
兼併後,原來保險公司的客戶保單依然有效,條款完全沒有改變!
現在放心了吧!
看完這些,想必你已經知道運營一家保險公司到底有多難了吧。
如果真的不合格,早就被嚴格的國家標準篩選掉了,哪裡還會輪到我們擔心它靠不靠譜呢?
在保險行業快速發展的今天,很多人對保險公司特別重視,也存在很深的誤解。
未雨姐希望通過這篇文章,從保險公司的成立-監管-倒閉,來讓你們認識到,保險公司的安全性。
希望你們以後可以真正做到從需求來決定產品,而不是從保險公司來決定產品。
我是未雨姐,如果有任何關於保險的問題,歡迎隨時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