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為什麼理想如此疼痛,他卻還要拼命追求

2020-12-10 雪莉的直言職語

說道《月亮與六便士》,大家就算沒看過,也一定聽過大名。從1919年問世到如今,100多年過去了,這本書依然在各大熱銷榜單高居前列,翻譯了60多種語言,全球累計銷量算下來,相當於每100人中就有1人購買;而在豆瓣高分節目《一本好書》中,節目組第一期就選擇這本書進行表演,並邀請趙立新老師飾演作者毛姆。

作者毛姆無論是在世時還是去世後,都擁有大批崇拜者,可以說是二十世紀最走紅的作家之一,然而文學界對他的評價卻始終不高,部分評論家甚至將他歸類 「二流」作家。而且相比出名的幾部長篇小說,他的短篇小說其實更受同行推崇。為什麼偏偏是這本書如此受歡迎呢?今天就來聊聊《月亮與六便士》。

01 提醒人生的意義

先來說說故事情節,簡單概括就是:著名畫家生前潦倒又震撼的一生。

男主角思特裡克蘭德,原本是個在倫敦工作的證券經紀人,在旁人看來他生活優渥,家庭美滿,然而婚後第17年他突然辭掉工作,拋家棄子去了巴黎,所有人都以為他是外遇,但事實竟是為了畫畫。

思特裡克蘭德缺少天賦,也沒受過訓練,但他不接受指點也絕不自我推銷。除了畫畫外,他對金錢,名聲,感情,甚至倫理……全都無動於衷。他沒有工作,四處流浪,直到踏上了太平洋中的一個偏僻小島——大溪地島,他仿佛找到了自己久違的精神家園。

他在那裡定居下來,和一個土著少女生了孩子,從此不受打擾每天作畫,他對這種生活非常滿意。然而不久卻得了麻風病,他在瀕死中完成了最後的巨型壁畫,卻要求妻子在他死後一把火燒掉。而那些留在紙上的作品成了名流們炫耀的資本。

故事取材於真實人物——印象派大師保羅·高更,但除了生活軌跡大致相同,人物本質卻全然不同:畫家高更是受現實束縛的活生生的人;而男主特裡克蘭德則是一個不可能存在於現實中的純粹理想主義者。

現實中的高更早就看好了印象派繪畫的前景,一直在收藏作品,練習繪畫,努力提高自己的藝術身價;當股票崩盤面臨失業時,他才真正轉向做職業畫家,而且在畫畫之外,他也從沒有斬斷過和社會的關聯:為了滿足情慾遊走在不同情人間;無法忍受窮困又重回歐洲尋求救濟;因為沒能實現藝術抱負而痛苦不堪……這都是一個社會人正常的反應。

但毛姆筆下的特裡克蘭德卻不同。他並不厭煩過去,也沒有想要通過繪畫改變什麼,他只是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遊泳那樣,否則無法活命。他將自己強烈的個性全部傾注在畫布上,對現實渾然不覺,只專注於靠近精神世界,為此他可以傷害一切,包括自己和身邊所有人,而他甚至感到快樂。

作者毛姆這樣寫道 「我塑造的是一個殘忍、自私、野蠻、好色的人,卻把他寫成了一個偉大的理想主義者。」而正是這偉大的理想主義,讓我們這些困於現實的凡人心馳神往。

書的標題名為《月亮和六便士》,月亮和錢幣在外形上都是閃著光澤的圓形,前者代表著嚮往的理想,後者代表著苟且的現實。放棄理想,我們內心不甘;但要放棄現實,我們又沒有勇氣承受後果。於是我們通常活在金錢的束縛中,又仰慕著遙遠的月亮,這種矛盾感正是大多數痛苦的根源。

如何獲得內心的寧靜呢?我們很難像書中男主角那樣為了理想無視一切,但書中兩位醫生的故事或許能給你啟發。

「我」的一位醫學院同學如今受封高官,在多家醫院兼任要職,家裡裝飾優雅,妻子珠光寶氣。兩人聚餐時,他抽著闊綽的雪茄聊到了另一位同學——亞伯拉罕。在他看來,亞伯拉罕是個傻瓜:明明能力優異,即將升任管理層,卻突然辭職,讓他得了機會;而亞伯拉罕卻跑到個偏僻港口做了檢查員,和一個又老又醜的女人結婚生子,完全是作踐自己。

但「我」在港口遇到亞伯拉罕,聽到了另個版本:度假時他去一艘流動貨船上當了外科醫生,結果船行到亞歷山大港,他被那裡的風土人情深深吸引,立刻決定留下,便向醫院遞交了辭呈。現在他賺的錢剛剛夠用,但他對自己的生活非常滿意。

在毛姆看來,亞伯拉罕做著自己最想做的事,過著自己最想過的生活,內心獲得了寶貴的寧靜,這樣的勇氣和個性即使不去稱讚,也不應該被惡意評判為「作踐」。而面對月亮和六便士,如何選擇呢?這取決於我們如何看待人生,對自己有什麼要求,希望對社會做出什麼貢獻;而不是因為害怕群體懲罰就隨波逐流。

02 解剖人性的複雜

和自己塑造的主角類似,毛姆也是個不守常規的人,一生相當傳奇。

毛姆出生在一個富裕家庭,但10歲時失去父母被叔叔收養。因為缺愛,他變得自卑孤僻,還得了口吃的毛病,更加受人嘲笑,那時陪伴他的只有閱讀和寫作。

他大學時就出版了處女作成為職業作家,但沒有獲得太大關注,他在窮困無名中苦熬9年,終於憑藉喜劇一夜爆紅,之後保持了活躍的創作才能,幾乎寫一部火一部,成為當時最紅的戲劇家和作家。

有才有顏又有錢,毛姆在上層階級大受歡迎,他舉辦的沙龍名流雲集,身邊的情人數不勝數,這些都成了他的故事素材。而因為他的直言不諱也惹來不少詆毀,但他依舊我行我素。

可不要以為毛姆只是個小資情調的放蕩浪子。毛姆大學讀的醫,畢業拿到了內外科行醫執照,做過助產士;一戰時他潛入俄國做過間諜,二戰時四處演講做宣傳幫英國拉同盟;戰爭結束後,又致力於慈善......也是一位具有社會情懷的作家。

或許是童年的悲傷經歷,讓毛姆練就了對人性的敏感洞察力;成年後從底層一步步爬到高處,毛姆並沒有遺忘初心,反而能更冷靜地看待世態炎涼。他就像一個中立的旁觀者,用一支妙筆淋漓盡致地描繪人性的對立面,幾乎每個人都能從中看到自己。

比如書中描寫被男主拋棄的原配,她日常表現出的是單純善良的一面,但深入接觸後,又能發現她虛榮自私的另一面。

當得知丈夫是為夢想離家後,她滿心充滿了恨意,故意編造傳播丈夫出軌的故事,為自己營造堅強的形象獲取同情。

5年後再遇,她的生活早已遠離上流社會,但言談中卻總在暗示:自己出身高貴,認識大人物,兒子在名校讀書,女兒受貴族追捧。

而丈夫出名後,她作為遺孀重回上流,牆上掛著丈夫生前為土著妻子畫的畫,接受採訪時暗示自己和丈夫感情融洽,口口聲聲稱前夫是「親愛的查理」,而送走記者後又榮耀地自稱「天才的妻子」,仿佛以前的咒罵從未發生過。

再比如和男主出軌的畫商妻子布蘭奇。起初她看起來是個勤勞溫順的家庭婦女,極度討厭粗俗無禮的男主;但誰能料到,她竟然愛上了他。哪怕知道對方不愛自己,哪怕丈夫百般挽回,她依舊死心塌跟隨男主,甚至最後安靜自殺,也不願再回到丈夫身邊。這時的她又如此冷酷剛烈,和剛開始判若二人。

後來「我」從男主那裡得知了布蘭奇的秘密:她年輕時和富家公子有過一段情,懷孕後卻被拋棄。在自殺之時,是畫商救了她,而這成為了她一生不願再面對的恥辱。 而看到這,似乎又能理解她遇到男主後,被情慾控制放棄一切的決絕。

正像書中所寫: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而這種矛盾正是人性。正因為人性的不可捉摸,毛姆不會帶入自身經驗去評判人性,而是會去嘲諷那些肆意評判他人的行為。

在男主思特裡克蘭德死後,作者「我」見到了他和前妻生的兒子羅伯特,他現在是個軍官。聽說了父親的慘死,羅伯特說了這樣一句話:「上帝的磨盤轉得很慢,但磨得很細。」可以理解為「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

在羅伯特眼裡,看不到父親作為個體追尋理想的偉大,而只從自己的角度認定他是個惡人,因此活該早死。而作者「我」卻引用了聖經中的另一句話:「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當我們習慣代入自我經驗抨擊他人時,可以用這句話自省;而當我們的行為不同於主流而被打壓時,也可以用這句話回擊。

03 帶來閱讀的樂趣

對毛姆是「二流作家」的一種批評就是:他的作品不具有時代意義。一流作家力圖改造世界,而毛姆卻堅守旁觀者立場,只是像故事一樣描寫社會現象,卻不深挖造成罪惡的根源。毛姆對此並不反駁,甚至宣稱自己的作品只是為了給人們提供一種高尚的娛樂。

而這恰恰是他的作品暢銷的原因——比「陽春白雪」的嚴肅文學通俗易懂,又比「下裡巴人」的通俗流行要高雅純正。

要說毛姆的文學素養,去看看毛姆的《作家筆記》就會被他的閱讀量所震撼;但毛姆本人認為,想從小說獲取知識是不現實的,小說家的目標就是提供閱讀樂趣。而實際上他兩者都做到了,尤其是後者,他是如何把一個簡單的故事講得跌宕起伏的呢?

小說主要有2種敘事角度。一種是上帝全知視角:作者會告訴你一切,包括周圍環境,每個人的行動,甚至看不到的心理活動,優點是讀者能全面地了解故事全貌,缺點是作品可能冗長鬆散,而讓讀者失去興趣;

另一種是第一人稱視角:作者代入主角,講述他親眼目睹,親耳所聞或親身經歷的事情,這樣讀者知道的信息會受到局限,但優點是真實可信。

而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用了另一種方式:雖然是第一人稱,但作者不是主角,而是這個故事中的一個人物,和其他人物有或多或少的關聯。他不影響情節的發展,只是作為旁觀者對聽聞的事情進行思考,並和讀者分享意見。

比如書中的「我」,本是個遊走在上遊社會邊緣的作家,在聚會上認識了思特裡克蘭德夫人,和男主有了交集,此後「我」又從其他人那裡聽說了男主的故事。讀者跟隨「我」的腳步,情緒也會代入其中,隨之起伏。

起初從旁人的介紹中,「我」感覺男主是個品行端正,恪盡職守的普通人,可能是個好父親好丈夫,但沒什麼趣味。之後「我」受夫人之託去巴黎找男主,看到他對家人無動於衷的反應,「我」對男主罵出的話就是讀者的內心——他真是個混蛋。

那麼,丟棄一切的混蛋男主究竟能不能在繪畫上做出成績呢?讀者產生了好奇,但「我」和男主的聯繫在這裡卻斷掉了,直到5年後「我」去巴黎,通過畫朋友再次接觸到男主,故事才繼續下去。

此時男主預料之中的陷入窮困潦倒,畫商幫了他,但男主毫不領情反而和畫商妻子搞到一起,玩弄後又將她拋棄。此時的讀者和文中的「我」有一樣的感受——憤怒又困惑:雖然已經知道這是個混蛋,但一個對女人無感的人為什麼又被女人吸引了呢?

在「我」看了男主的畫作,感受到其中強烈的不安後,「我」得出了這樣的解釋:那是他在追求精神寧靜的路上,偶爾被肉體欲望支配的痛苦。但這樣的解釋還不夠充分,讀者需要更多故事去佐證。

之後,「我」和男主再度失去了聯繫。直到他死後出名。「我」去到他最後生活的地方,從流浪漢,船長,旅館老闆和醫生......那裡聽聞了關於男主的隻言片語。這些故事交織在一起,讓男主本來模糊難解的精神世界漸漸清晰,讀者對男主的感情也不再是單一的厭惡,而是變得漸漸複雜。

尤其是醫生講述男主的最後時刻。他病入膏肓,雙目失明,卻依舊埋頭作畫,傾畢生之力,在牆壁上描繪了自己領悟的一切——也就是那副名畫《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什麼?我們往哪裡去?》;當他創造完那個世界後, 他又不屑地把它徹底毀掉,或許那片精神的淨土,他不願讓世俗玷汙。故事講到這裡,我們不得不認同毛姆的說法:他是個可惡的人,但不得不承認,他又是偉大的。

讀毛姆的書,就仿佛吃一顆包裹了美味糖衣的藥丸,既能治病又能愉悅,願你也能在《月亮和六便士》中享受閱讀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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