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作為輔佐秦始皇建立大一統王朝的聰明人,為啥不幫助自己的女婿、英明的扶蘇, 而去紈絝子弟胡亥呢?
以「惟結果論」來評價歷史事件發生的原因,顯然有失偏頗。扶蘇固然優秀,但胡亥也並不是紈絝子弟。聰明而務實的李斯選擇誰,唯一的考慮,就是他自己的利益,甚至不惜冒著危害秦王朝發展前景的風險。
胡亥很差勁嗎?從史料中的記載來看,起碼在秦始皇臨終前,胡亥並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那麼糟糕,甚至連趙高也有過人之處:
「始皇二十餘子,少子胡亥最愛」,能讓雄才大略的秦始皇最為疼愛,平日裡的胡亥不大可能是個熊孩子;
胡亥之所以跟趙高親近,是由於兩人間的師徒關係。當初頒布焚書令後,為了全面貫徹「嚴刑峻法」的體系,秦朝的人才培養渠道是「以吏為師」,即向執行層面的官吏學習法律。趙高這個人,雖然一生下來就被處理成了宦官,但他辦事能力極強、精通律法,而且善於隨機應變,因此才被秦始皇破格提拔成了中車府令,後來犯了死罪也被保了下來。這還不算,秦始皇甚至還讓自己最疼愛的小兒子胡亥跟著趙高學習審案、斷獄,這既進一步佐證了趙高才能之強,也體現出胡亥並不是個草包。
此外,在《史記·李斯列傳》中,司馬遷活靈活現地復原了趙高、胡亥倆人密謀的場面。胡亥體現出來的素養,並非一無是處。
比如,在扣下秦始皇賜給扶蘇的詔書後,趙高嚇唬胡亥:「扶蘇到了就會登基,根據秦律,屆時一般的王子連一寸封地都沒,你可咋辦?」胡亥的回答是:「固也......父捐命,不封諸子,何可言者」,即:本來就是這樣,父親留下的規矩,有啥好說的?
而當趙高以「制人還是受制於人」進行誘惑時,胡亥甚至表現得極為深明大義:「廢兄而立弟,是不義也;不奉父詔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譾,強因人之功,是不能也」,這種不義、不孝、無能的事情,只會帶來「天下不服,身殆傾危」的後果,自己絕不能幹。
按照這種說法來看,胡亥最終改變主意,只能歸咎於太過年輕、被老江湖趙高充分誘發了心底的貪念。
根據常理,兩人這密謀這種大逆不道之事時,身邊不可能有史官,也絕不會允許隔牆有耳。因此,上述對話,極有可能是司馬遷腦補、杜撰的。但既然如此,司馬遷為啥還要如此大費周章地體現胡亥的糾結、矛盾心理呢?一個勁的抹黑不就完了嘛。
只有一種合理解釋:胡亥登基後確實是個差勁的皇帝,但在之前,作為一個個體,他也是一個正常人,而不是天生就那麼十惡不赦。
那麼,當時的扶蘇是什麼的形象?趙高在勸說李斯時是這麼描繪的:「長子剛毅而武勇,信人而奮士」;而且他還能在秦始皇'坑儒」時主張網開一面,體現出了一定的包容性。
在筆者看來,對於扶蘇,秦始皇是按照國君的標準來培養的;而對於胡亥,則是對照官吏的模板。就當時而言,這倆皇子都有可取之處,並不存在一個英明、另一個一無是處的鮮明對比情況。
因此,作為一個心裡沒有「士為知己者死」概念的極端務實主義者,李斯選擇支持誰,主要標準是看誰對自己有利(而不是對國家)。
遺憾的是,如果站在他的角度來看,相對於女婿扶蘇,胡亥才是首要選項,這主要源於他對秦國一項政治傳統的忌憚。
秦國向來有過河拆橋、卸磨殺驢、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傳統。
秦國的崛起、強大,靠的是制度,更離不開務實的人才觀:自秦孝公起,秦國歷代君主都借用山東各國的頂尖人才作為自己的智囊與大腦;但戲劇的是,這些外來功臣,最終都沒啥好下場。
以一己之力推行變法,奠定秦國百年強盛根基的商鞅,在秦孝公時位極人臣,在秦惠文王即位後遭受車裂、滅門;
秦惠文王在位時,張儀在秦國拜相封君,他玩殘楚國、以連橫破壞合縱,為秦國的崛起創造了有利外交局面,但秦武王上臺後,他也只能丟下榮華富貴、設計潛逃;
範雎為秦昭襄王內固王權、外定戰略,更在長平之戰中以反間計促使趙括上馬,但邯鄲之戰後卻面臨猜忌,不得不退位讓賢、懨懨而死(有些史料稱他被秦昭襄王誅殺);
呂不韋一手把嬴異人、嬴政父子倆扶上秦王之位,攝政期間保證了秦國的正常發展,但最終也逃不掉被逼自殺的命運。
這種前期委以重任、後期卸磨殺驢的傳統,看似無情,背後卻有其合理性。
秦國的崛起,伴隨著不斷的改革,也是不斷鞏固王權、對既得利益階層進行輪番滌蕩的過程。而推動這些得罪人的工作,不能依靠在本土裙帶關係盤根錯節、辦起事來投鼠忌器/包藏私心的土著;相反,那些抱著建功立業心態前來的山東人才,在秦國沒有根基和靠山,可以依仗的只有秦王賦予的權力和信任。這就決定了他們能夠很好地貫徹君主的意圖,甚至不惜觸犯原有既得利益群體。
然而,新君上位後,一般會有兩個現實訴求。其一,需要培養自己的嫡系,但父輩留下來的權臣沒受過自己的恩惠,不大可能對自己俯首帖耳,所以得「騰籠換鳥」;其二,面臨著亟待解決的全新矛盾,需要犧牲一部分人。比如商鞅變法造成了原有貴族的普遍激憤,秦孝公可以壓制;但新丁秦惠文王就難說了,為了平息矛盾、收買人心,拿商鞅祭旗是個不錯的選擇。後來的張儀、呂不韋,與此也都大同小異。
回到李斯這裡來。趙高不愧是人精,他一針見血地點出了李斯最大的擔心:「管事二十餘年,未嘗見秦免罷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誅亡。」即:從沒見過哪個秦國宰相能夠得以善終。而且,李斯作為秦朝大一統制度的推動者、刑律的完善者,得罪了多少人可想而知;僅僅是他提出的焚書令,都會讓天下文人對他恨之入骨。
更要命的是,扶蘇的觀念與秦始皇並非完全吻合,他對於儒生群體更有包容性。不過也許這正是秦始皇的盤算:父子倆一緊一松,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父親嚴刑峻法,兒子進行撥正,大棒加胡蘿蔔,歷來是封建帝王的拿手好戲。(後來在西漢時,面對勸自己不要老是打仗的太子,漢武帝笑道:「由我來擔當艱苦重任,而將安逸留給你,不也挺好嗎!」)
而扶蘇要平息民怨,廢除秦律是不可能的,但是殺掉推動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李斯倒沒什麼難度。這就像當初秦惠文王殺商鞅、保變法的套路那樣,成功的找一個替罪羊。
作為一個博古通今的聰明人,李斯顯然已經察覺出了上述危險。至於如何保住自己的地位,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把自己打造成新皇帝的功臣。於是,他果斷選擇了協助胡亥登上皇位這一方案。
李斯可能還有其他考慮,他以為胡亥勢力微弱就容易控制;以為趙高、胡亥都精通刑律,可能是自己的「同志」。但他錯誤理解了帝王的素質要求,看到了「才」卻忽視了「德」,誤判了環境、地位對人性的巨大影響。
當皇帝跟當官完全不同,曾經看似信奉法令、循規蹈矩的趙胡二人,在掌握生殺予奪大權後,迅速暴露出了人性中最兇殘的一面,秦律在他們手上,完全變成了實現私慾、荼毒他人的工具。本有機會迎來發展新階段的秦王朝,不幸面對了曇花一現的命運。
重視個人利益遠超政權整體利益,這就是李斯前半生是功臣、晚年淪為罪人的原因,說白了,就是人性的自私性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