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下午14分許,會昌縣的劉某駕車從麻州出發前往縣城,要從學校接孩子回家。可這回,他遇上了一件「納悶」事兒。
當天大約14時10分左右,他駕車由南往北行駛到206國道會昌縣文武壩鎮打石崗路段,在停車等候綠燈時,突然感到車身一下巨震。他下車一看,車子後尾廂被一部越野車追尾了。
此時,白色越野車上下來兩個人,其中有一個沒穿外套的男子。劉某上前問,是怎麼回事?兩人沒有回答,只是在旁邊走來走去打電話。
劉某見狀,只好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時,對方兩人過來,叫劉某不用報警和報保險,會幫他把車子修回去。
劉某告訴他,已經報了警。
不一會,會昌交警來到了現場。
當民警現場詢問誰是越野車的駕駛員時,劉某指著十多米外附近花圃徘徊的一名男子說,是那個人。那男子突然拔腿就跑,眾人抬頭看時,此人已到幾十米外的一處路檻並縱身躍下,在場輔警上前追趕並找尋無果。
此情形讓在場的人目瞪口呆。民警問劉某,那個奔跑的背影是越野車司機嗎?劉某說應該是他。
這種場景令辦案多年的民警也覺少見。事情還沒處理,人跑了做什麼?
民警問了在場其他人,都說不認識他。
民警先對事故發生現場進行細緻勘查。
大約十多分鐘後,遠處有幾個人走路來到了現場。其中一名20多歲的男子向民警說,剛才是他開車追尾的,名叫陳某州,要怎麼來處理。
隨後在現場勘查期間,民警突然發現現場一個50歲模樣的人,感覺很像剛才狂奔逃竄的那個人,就問到,剛才應該是你開的車吧?那人搖手否認,不是我,我是陪著來的。
就在這時,有民警在肇事的贛B63**6越野車上發現了一本駕駛證,上面的信息和照片,顯示是50歲的男子陳某良。
面對質疑,陳某良仍否認自己是肇事司機。
見此情況,民警決定回隊開展調查。陳某良被帶往醫院驗血,後因腰椎傷住院治療。
在事故科,20多歲的陳某州供述,中午他受大伯陳某良委託,去幫他開車送人,從麻州鎮出發後到了一個紅綠燈路口時,因為低頭看手機,不不小心追尾了前車。
此時,辦案民警已經安排了人員到指揮中心調取了白色越野車的交通軌跡,監控顯示,在事故發生6分鐘前,越野車通過了206國道小魚潭路口,照片上顯示駕車人的外貌及衣物特徵,並非陳某州,而與現場的陳某良完全一致!可以初步判定,陳某州是其大伯陳某良找來的「頂包人」。
民警向陳某州告知了事故處理的嚴肅性,指出提供偽證、妨害案件辦理將面臨的嚴重後果。
陳某州沉默片刻後,承認了自己是此次交通事故的「頂包者」。
陳某州供述,當天下午14時25分左右,他在麻州接到大伯陳某良的電話,說在會昌縣城打石崗路段出了交通事故,叫他來一趟。他駕車趕去的路上,接到陳某良的第2個電話:「到了事故現場,你就說你開的車子。」其他沒有詳細說。陳某州到達現場附近後,把車子停了與陳某良碰了個面。陳某良把電話中的話又強調了一遍。陳某州應允下來,隨後,他把自己的車開離現場,走路返回。這時候,交警已經到達了事故現場,交警問,贛B63**6越野車是誰開的?陳某良的一個朋友馬上指著他說,是陳某州開的。交警再問,陳某州回答是。後來到了交警大隊,他接受交警的教育和提醒後,意識到對方當事人都指認了,再頂包下去沒用的,反而會牽連進去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於是只能承認自己是大伯陳某良安排的「頂包人」。
民警問到,你知道頂包是違法行為吧?為什麼還想這樣去做。
陳某州表示,知道,但是親戚叫的,推不掉。何況這麼遠都過來了,來都來了。現在想清楚了,不能這樣做。
贛B63**6越野車上的乘客曾某向交警確認,事發時是陳某良駕駛,事發後說要叫人頂一下,怕交警把駕駛證分數扣掉了。於是在現場也幫陳某良打了「掩護」。
12月7日,陳某良在醫院接受警方調查,承認了當天是自己駕車肇事,因為喝了酒怕交警處理,想到了叫人「頂包」。交警來了後,本來想走了好,後來又想還是要來處理好。
對於為什麼要酒駕,陳某良表示存在僥倖心理,以為不會出事,是自己一時糊塗。
12月9日,經鑑定,陳某良事發時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了106.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陳某良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