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火是晉北地區在歲時節日中舉行的一種獨具特色的地方性活動,是晉北關外文化的一種符號象徵,具有深刻的文化內涵。旺火的獨特在於它精湛的製作工藝,更是在整個旺火儀式中,在這一民俗事項中所隱含的、鮮為人知的又潛移默化地控制著人們的行為和意識的內在東西。
旺火習俗分布廣泛,尤其在晉北地區己經流傳很久,旺火實際上是圍繞"壘"和"火"展開的一項民俗活動。在山西各個市、縣幾乎都延續著這一習俗,不同的是晉北地區多用煤炭壘砌,而中南部的一些地方則是以秸稈、柴草為主,在叫法上也稍有區別,如在析州市部分縣鄉稱"旺火"為"火龍";太原市陽曲縣稱"塔塔火";晉中市榆次部分地區稱"包著饅頭的旺火",他們在製作旺火的時候會在柴草上放兩個饅頭;陽泉市區旺火被當地民眾稱為"棒槌火"或"塔火";臨汾蒲縣稱為"火爐兒";運城河津地區稱為"柏葉火"等。
雖然叫法不一,但實質上都是相同的;製作材料大都是涉及木炭、柴草、柏葉草等,有一定的一致性,且都是在年節時候壘的,都成"塔"形;旺火點燃後都會圍火起舞,有的是轉圈,有的是跳火,雖表現各異,但都是為闢邪;關於旺火的傳說是以怪獸說和神仙說為主。
旺火是晉北文明的見證,是該地區的文化符號,但在現代文明的衝擊下,它有逐漸衰落的趨勢,和其它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樣,面臨絕跡。
壘旺火一般是用易燃、耐燃的優質煤,小的有數百斤,大的上噸,村裡家家戶戶各壘一個,這對煤炭資源是一個巨大的浪費。雖然山西是煤炭的重要產區,但如此使用也讓人為之怵然。此外,旺火還給環境帶來了一定的汙染。試想,幾百個旺火同時點燃,熊熊煙火直上雲霄,嚴重汙染了空氣。
近些年,朔州、忻州等山西幾個城市也相繼出臺了"禁燃令"。所以,出於節約資源、環境保護的立場,禁止壘旺火是大勢所趨。但是在農村,這個傳承己久的習俗不是說禁就能禁的。
筆者認為,旺火習俗想要在現代社會生存和發展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和商業活動的介入,如現在朔州懷仁、大同等地方旺火己經成了官方主辦,官辦旺火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旺火越壘越高、越燃越旺的趨勢。
但需要注意的是旺火畢竟是民間歲時節日的一項民俗活動,有一定的穩定性,官方這樣以政令形式強行抑制,對傳統文化的保護與發展也是不利的,旺火儀式活動也會失去原有的祭祀祈福功能,那民間信仰活動只剩下娛樂性這層表面的意義了;商業活動的介入表現為進行技術革新,從旺火的原料上入手,將煤炭做純淨化處理,降低對環境的汙染。對待旺火這項傳統習俗,既要政府給以較為寬鬆的環境,還需適當引導商業活動介入,當然更需民間力量的保護與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