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論文」是高校評價體系的痼疾 建立論文質量中長期評價機制

2020-12-22 青年創投網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科研成果評價意見出臺

「十不得」能否根治「唯論文」痼疾

論文對高校教師有多重要?尤其對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者來說,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等都離不開論文這桿秤。但當「論文」前加上一個「唯」字,就讓學術研究籠罩上功利化的陰霾。

長期以來,「唯論文」是高校評價體系中揮之不去的痼疾。近日,教育部發布《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十不得」,旨在打破「唯論文」的不良導向。

「十不得」甫一發布,就引發了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科研工作者的關注。「十不得」能否真正根治「唯論文」痼疾?本報記者邀請青年教師、研究生與專家學者展開對話。

建立論文質量中長期評價機制

文件: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

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範丹提問: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在學術研究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以刊評文」等亂象,為什麼?

陝西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吳合文:此前,很多高校依據各類科學論文索引,進一步將論文分為三六九等,作為績效獎勵、職稱晉升、資源分配等的重要標準。當然,進入引文索引的期刊論文總體上要優於其他期刊上的論文。可一旦科學引文索引被用作評價工具,評價結果能給發表者帶來豐厚的物質利益,就會產生亂象。

在執行《意見》過程中要注意幾個問題。首先要建立論文質量的中長期評價機制,讓學者在更從容的環境中開展有實際學術和社會價值的研究。其次,要打破期刊壟斷和期刊評價壟斷。再次,要將學術評價權更多賦予學術共同體,完善同行評議制度。

國際期刊使用必須堅持正確價值導向

文件: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生賈浩提問:在論文寫作中,我們經常會用到國際數據和期刊,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象明:就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而言,鼓勵學者在國際刊物上發表學術成果,可以促進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界與國際同行的學術交流,有利於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

但與自然科學研究相比,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必須要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相關研究涉及都與我國主流價值觀、國情與國家利益相聯繫,一些相關國際刊物對我國存在意識形態偏見,願意刊發一些與我國主流價值觀和國家利益相左的文章。因此,在哲學社會科學評價方面,必須堅持正確價值導向,堅持質量第一的評價原則,不分國際國內期刊,真正根據質量評價其學術水平。

正確理解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國際化

文件: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清華大學助理研究員朱垚穎提問:當前一些國際期刊喜歡發表矮化醜化中國的研究結果,我們應該如何看待?

吳合文:目前,國際上確實有少數期刊、媒體刻意出版矮化醜化中國的研究結果,在少數國內學者心中產生了「負面聲音好發表」的心態。貧窮、落後、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等關鍵詞成為國際刊物的中國學術標籤。這一方面不符合中國實際,另一方面醜化了中國形象,是刻意而為。

第一,在執行這一政策時,要正確理解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國際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必須在國際上發出自己的聲音。要用科學嚴謹的方法系統地傳播中國的成功經驗。第二,區分刻意矮化醜化中國和理性提出建議兩種立場。為此要制定哲學社會科學涉外發表的相關制度,為學者在國際刊物上發表提供標準和依據。

擺脫論文評價指標「唯客觀化」

文件: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引用率和影響因子等指標與資源分配、物質獎勵、績效工資等簡單掛鈎,防止高額獎勵論文。

中國礦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後趙暘提問:這樣的評價機制為什麼久除不去?如何才能改變現狀?

華東師範大學教育學部副主任柯政:意見中提出的現象,確實比較普遍。對這種做法的弊端,部分管理者不是不知道,而是覺得不得不如此。學術研究領域,對於學術評價「唯客觀化」的心態還大面積存在,希望用一種相對客觀的指標評價成果,其用意就是想避免爭論。短期「怕麻煩」的壓力,超過了長期「傷害學術」的擔心,「唯論文」就愈發積重難返。

此次《意見》的出臺,旨在以「破」推「立」,「大破」以求「大立」,也不失為一種問題解決思路。但最終解決,要找到另外一種不同於「唯論文」但也符合客觀化要求的指標,同時要打破「唯客觀化」期待,要準備承擔各種預料中和預料之外的壓力。只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實現評價改革。

讓高校教師多元化發展

文件: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導師崗位選聘、人才計劃申報評審的唯一指標。

範丹提問:目前在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把論文發表視為一件重要事情,這個傾向怎樣扭轉?

北京林業大學法學系副教授楊帆:近年來,課題和論文可謂壓在很多高校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頭上的兩座大山。以論文作為指標,本無可厚非,但片面強調論文,只看發表的刊物,不看文章質量,違背了學術發展規律。在這種考評機制的激勵下,直接導致了高校教師行為上把大量的精力投放在論文的炮製和發表上,而無視乃至忽略了論文的學術性、思想性和創新性。

高校和科研單位,總要對教師和科研人員進行績效考核、職稱評定等。而公平進行績效考核和職稱評定,標準的客觀化、易度量是前提。文章數量和發表刊物級別等形式要素,相對於論文的學術性和思想性等內容要素來說,更客觀易度量,因而被許多高校作為評價的主要標準。我希望,教育部應制定綜合性的考核標準,儘量讓高校教師多元化發展,而不是都擠在一條逼仄道路上。

更加看重科研成果的實際價值和社會貢獻

文件:不得把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教師招聘、職務(職稱)評聘、人才引進的前置條件和直接依據。

賈浩提問:把論文收錄數作為教師招聘、職務(職稱)評聘、人才引進的前置條件和直接依據,會怎樣傷害學術生態?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副研究員陳波:目前一些高校在引進人才時,會設定明確的論文指標,同時在籤訂勞務合同中,也存在將論文數等指標列入考核範圍中的做法。這種方法導致過去幾年,中國學者的論文總數增速很快,但是也出現了少數領域論文質量不高,甚至造假嚴重等問題。

因此《意見》的出臺,希望打破論文唯上的僵化考核體系,更加看重科研成果的實際價值和社會貢獻。但要短期內改變這種格局,還面臨很多挑戰,怎樣處理好論文作為指標具有可量化性強的特點,和其他考核指標難以量化、主觀性較強之間的關係,有效避免在招聘和職稱評選過程中的尋租行為,需要找到更加科學有效的辦法。但可以想到,《意見》出臺後將倒逼高校開始構建新的考核體系,在學術研究導向、人才培養目標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

更關注學位論文本身的水平和質量

文件:不得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唯一標準。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生徐鑫悅提問:把學位授予和論文發表脫鉤,對我們在讀研究所會帶來哪些變化?

陳波:將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前提,是許多高校博士和碩士畢業的基本要求。這導致一些高校教師將論文考核壓力轉嫁給學生,造成了較多師生矛盾。實際上,大多數國家並不要求將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依據,而是更關注學位論文本身的水平和質量。因此,未來應當提高學位論文審查的嚴格性,將學位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主要依據。

從對人的評價轉向到對成果的評價

文件:不得將學歷、職稱等作為在教育系統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的限制性條件。

趙暘提問:青年學者、研究生等群體發論文確實很難。如何將這項政策落實,為這個群體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

蘇州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餘慶:一些學術期刊將學歷、職稱等作為論文發表的限制性條件,主要體現為有的期刊有不成文歧視性規定,拒絕研究生或青年學者作為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有的期刊明確要求博士生須掛上導師姓名才可發表,甚至要求改變作者順序,將導師或知名學者位次置前;同時,發文機構、身份固化色彩濃重,不少期刊優先刊發知名高校、知名學者的研究成果以提升引用率、影響力,進而擠佔青年學者的學術空間。

解決這些問題,要讓學術評價從當前對人的評價的傾向,轉到對成果本身的評價,通過加強同行評議、學術共同體建設等途徑,配之以簡化作者介紹等具體做法,讓學術內在邏輯在期刊選稿中發揮更大作用。

釐清學術權力介入評價的限度和邊界

文件:不得多頭評價、重複評價,嚴格控制涉及論文的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

徐鑫悅提問:如何才能真正控制涉及論文的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

餘慶:「多頭評價、重複評價」表現在,一方面管理機構出於便利原則,要求科研人員反覆準備成果材料,滿足自身簡化評價程序要求;另一方面,科研人員出於現實考量,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評價方式,如一些高校對SSCI期刊論文獎勵數倍於CSSCI,部分科研人員自願進行重複評價,並從中獲利,造成科研成果發表偏離學術邏輯,學術評價成為學術研究指揮棒。

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釐清學術權力介入學術評價的限度和邊界,對借著學術權力之手進行的學術評價有所限制;同時,進一步完善評價方法體系,堵住體系漏洞,如採取成果評價就高原則等,將成果評價與科研人員評價統一起來。

提倡多維度論文質量評價

文件:不得盲目採信、引用和宣傳各類機構發布的排行榜,不過度依賴以論文發表情況為主要衡量指標的排行性評價。

徐鑫悅提問:我們該如何看待市場上各種各樣的排行榜?

聊城大學文學院教授盧軍:各類排行榜,作為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術成果質量評價的一個熱門指標,既有其便捷合理的一面,也存在諸多問題。由於某些排行榜是不少高校制訂高層次科研獎勵及人才計劃評聘的重要參考之一,導致不少科研工作者將期刊等級等排行榜視為發表論文風向標,出現了學風浮躁等問題。

為改變這種狀況,應進行多維度的論文質量評價,多元呈現評價結果,並進行綜合考量。提倡「代表作」評價制度,將論文的原創性、前沿性、突破性作為評價研究人員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據。更重要的是,強化分類特色評價,按不同學科分別設置論文評價指標體系,並考量論文對所在單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方面起到的作用。(晉浩天 唐芊爾 楊 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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