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看病的時候一般都會選擇去縣級以上的醫院看病,為什麼呢?
因為大多數人都會覺得:社區醫院水平有限,縣級以上醫院更放心。
這就是我們自己對不同醫院設置的「規則」,那不知道大家在買保險的時候,有沒有注意過保險公司對醫院設置的「規則」?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都是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二級以下的醫院,保險公司都不太承認,就算你去治療了也不會賠。
這樣的「規則」,我們都可以在重疾險、醫療險等合同裡找到,都是直接寫明的:
(某重疾險條款內容)
(某醫療險條款內容)
那這麼說的話,是不是我們只要去了二級及以上的公立醫院治療,就可以正常理賠了呢?
不一定。凡事都有例外,而意外險裡的醫院規定就是那個例外。
小保君隨便翻了一款意外險產品,就在產品頁的「投保須知」裡看到了一長串醫院限制:
(這限制也太多!買了意外險的趕緊去看看自己的保單,哪些醫院被排除了?)
那看到這兒可能很多朋友心都涼了,也很憤憤憑什麼呢?
確實,保險公司為什麼要這麼給自己招黑呢?
真計較起來,,這還真不能怪保險公司,而且它們也是委屈巴巴。
就拿北京的醫院來說:
這些醫院都地處郊區,床位等醫療設施不是很緊張,這是前提。
於是,有些病人為了獲得商業保險的住院津貼,在明明已經康復的情況下,依然要求住院,每天白賺住院津貼,實現「躺著賺錢」。
而醫院呢,也不遏制這種行為,甚至與患者暗中勾結,反正床位空著也是空著,賺個床位費還能增加營收。
這種「合作」實現了醫患之間的「雙贏」,也就非常順利地運作起來了。
偶爾一兩次可能不會引起注意,但是時間久了,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一調查就發現了其中的貓膩。
比較大型的騙保在平谷區就發生過:
而這樣的事情還屢禁不止,年年都有發生:
8月10日,吉林省醫療保障局曝光了一批欺詐騙保案例,通報了12起欺詐騙保典型案例,其中有6家醫療機構被通報,5家為社會辦醫療機構,這5家民營醫院騙保金額為90.4萬。
被通報的醫療機構分別被處以解除醫保服務協議、暫停醫保結算、追回醫保基金等相關處罰。
所以,保險公司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一個輿論上的弱勢群體。
不明所以的消費者就很容易把這種情況理解成了保險公司「事兒多」,就想變著法子「拒賠」。
但如果很多事情我們多去了解一下就會發現,保險公司也是受害者。
而騙保的事情多了,保險公司也沒辦法一直消耗大量的人力、時間去做核查,只能一刀切地把這些高發騙保事件的醫院納入黑名單。
要怪只能怪那些騙保的人「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所以這也就提醒大家,在保險理賠上一定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如發生騙保事件,不僅自己會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能使地區或醫院受到影響,得不償失。
「那如果是因為緊急情況,沒到保險公司規定的醫院,也不能賠嗎?」
確實,如果因為意外,比如車禍需要緊急治療,肯定會選擇就近就醫,那後續理賠怎麼辦呢?
一般,保險條款裡也會明確這一類的情況,給出解決方案:
現實中,對於一些突發情況,無法到指定醫院就醫的,保險公司仍會賠付。
只需提供急診證明或能證明存在緊急情況須立即就醫即可。
但是在病情穩定後,還是需要及時轉院到指定醫院就醫。
所以大家也不需要太擔心,特殊情況保險公司也會特殊處理的,這一點還是非常人性化的。
最後,我們需要再了解一下保險公司為什麼要限定醫院範圍?
其實,除了要防止惡意騙保以外,還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個是為了確保醫院更加正規。
這樣的限制也就把一些不正規的醫療機構排除在外了,對病人來說也更加有保障。
二是確保醫療費用更加合理。
部分私立、民營醫院存在亂收費、高收費等牟取暴利的情況,如果不限定醫院,不僅消費者容易被亂收費,保險公司也會增加給付保險金的風險。
而且,保險公司的部分理賠都會有取證核查的步驟,會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醫院太雜亂的話也不利於保司的正常運行。
所以,針對保險公司會在合同裡限定就診醫院這一條,大家都能理解了嗎?
那最後的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注意:
買保險的時候,看清就診醫院限制。如果是在限制醫院附近的朋友,那儘量還是選擇不設限的產品,不然確實不好就診。
如果已經買完保險了,那在就診前一定要多看一眼滿足報銷的醫院是哪些,千萬別進錯了醫院,導致後期理賠出險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