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陳博 惠州或再升級預售資金監管力度。本周三,惠州市房產管理局(下稱「市房管局」)召開「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本啟用與房地產業務調整」座談會。會議發布相關通知稱,明年起將對預售資金繳存方式及查驗方式進行調整。開發企業若網籤後30天內未申請資金查驗,數字房產系統將自動鎖定並暫停業務辦理。同時,會上還對預售款預留比例調整進行意見徵求,諸多開發商表示若以15%的比例留存,再加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稅費,資金壓力巨大。
網籤後30天內查驗預售款
座談會上發布的相關通知稱,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網籤交易,開發企業都需根據與預購人約定的購房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做好繳款計劃,預購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將預售款直接存入監管帳號,開發企業不得另設帳戶收存預售款。
除按認購書約定收取的定金外,網籤合同前開發企業一律不得收取預售房款。對於已收取的購房定金,在雙方正式籤約後,開發企業應及時將其轉為首付款存入監管帳戶。除此之外,申請按揭貸款的,按揭貸款銀行須在按揭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條款中明確,將按揭款流入監管帳戶。
對於上述預售資金繳存方式的調整內容,惠州市房產管理局副局長楊小明在本周四上午受訪時表示,按照相關條例規定,預售款須專戶收存,其實此前惠州市一直這樣操作,但基於部分企業沒有認真遵循,此次再加以強調。
與此同時,本次會議還對預售資金查驗方式進行調整,規定預購人按照合同約定將預售款直接存入監管帳戶後,開發企業應及時向房管局申請預售資金查驗。自網籤合同後30天內未申請資金查驗的,數字房產系統將自動鎖定,暫停相關業務辦理。首期款查驗後,有到分期繳款時間節點或增加首期款的,需再次申請查驗。
鑑於此前光耀事件的發生,惠州市民普遍較為關注預售款監管工作並對其提出新的要求。楊小明解釋稱此番增加資金查驗時間限制,就是為確保預售資金能全部進入監管帳戶。
楊小明還透露目前房管局已開發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希望通過技術手段完善相關工作,該系統已經上線試運行,並不斷改善中。
15%預留比例讓房企苦不堪言
在南都記者拿到的會議上的一份《惠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規定,預售資金進入專用帳戶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規定比例留存後,超出部分可以向監管部門申請使用。
項目預售後,專用帳戶內的資金按已預售合同總金額的15%留存;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後,專用帳戶內的資金按已預售合同總金額的10%留存;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後,專用帳戶內的資金按已預售合同總金額的2%留存。
但當天會議上,不少開發商紛紛反映不光房管局需要留存15%的預售款,開發商還要支付約10%的農民工工資預留款,再加上稅費,前期支付比例高達30%,房企壓力山大。
一位要求匿名的惠州某開發商高管稱,農民工保證金需要房企承擔,銀行按揭保證金也要繳納,若留存15%的預售資金,房企肯定苦不堪言。「而且會議上諸多開發商也認為,通常購房交易中,開發商能收到的僅是房子首付款,剩下的按揭款未能一步到帳,預留此部分的預售款不合理。建議應該以實質到帳資金預留預售款,不能以銷售合同金額來留存。」
以一套總價100萬元的房子為例,首付款開發商僅收到30萬元,上述高管稱,唯有在30萬元款項裡按比例預留預售款才比較合理。
惠州世聯行總經理蘇劍則認為,當前多數房企資金鍊條都比較緊張,15%可能就是利潤線,若再繳納其他農民工保證金及稅費,僅剩七成資金,對房企考驗非常大。
對此,楊小明在受訪時表示,15%的預售款留存比例尚處於徵求意見的最初級階段,還未最終確定。接下來房管局將會結合各方意見繼續改善,但具體出臺時間暫時難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