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敗退臺灣後,曾將大量黃金秘密運了過去。雖然,這些財富和日本留下的工業基礎、美國給的天量援助比不算多。但是,如果沒有這真金白銀髮下去,國民黨根本熬不到美援重新到來的1952年,日本留下的工業基礎也得被拆了燒火......
所以,這批「撤臺黃金」就是國民黨和臺灣的「吊命湯」。
此外,帶走的錢和物資雖然現在看來並不算太多,實際上他們卻是把大陸的流動資金一掃而空。大陸再積攢起這麼一筆錢,已經是十幾年後的60年代了。那麼,當年敗退後的國民黨,究竟將多少黃金搬到了臺灣?外界的猜測一直都沒有停止。
《蔣介石父子1949危機檔案》一書的出版,多少讓一些說法有了「證據」。
話說,在1948年的年底,第一批黃金應是已經到了臺灣,數目為260萬兩。這些黃金本是專供發行金圓券的準備金,這麼孤注一擲的做法,當然讓金圓券成了一堆廢紙,使得老百姓的財產頃刻間蒸發了。
事實上,根據此書的說法,搬運工作前後進行了好幾次。1949年1月,劉攻芸繼任中央銀行總裁,當月的19日,蔣介石安排俞鴻鈞為中央銀行理事,並指定其為常務理事,兩天後,他便宣告了「引退」。
當年,轉運黃金一事,主要的執行人就是蔣經國和俞鴻鈞。在1948年,俞鴻鈞為當時的中央銀行總裁,根據資料顯示:在他的主持下,於1949年4月將中央銀行金庫的庫存黃金92萬兩及8000萬元美鈔搶運到了臺灣。
當年,俞鴻鈞雖有個常務理事傍身,也只是一個空銜。所以,他利用的是自己原有的威信和同仁的關係,在一番運作下,還是圓滿的完成了「任務」。
當然,他的此番作為也得到了很高的評價。
1960年他去世時,當地的《聯合報》就發了一篇文章,說:「關於俞氏在卅八年上海淪匪前夕把中央銀行庫存黃金籌劃啟運來臺,保全了國家的巨額財產,穩定了政府遷臺後的財政金融……」
另一本書《黃金檔案:國民政府黃金運臺——一九四九年》,直言:當年被搬到臺灣的黃金,應是在350萬兩左右。若是將1948年年底和來年4月運至臺灣的黃金數目相加,倒也和「350萬」這個數字相吻合。
1949年4月,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徐堪交給了蔣介石一份關於當時國民政府財政的機密報告,其中,就包括庫存的黃金數量。
「謹縷陳於後:
一、目前中央銀行庫存情形,依據央行本月24日編制各地金銀存量表,計:
黃金3829174.73市兩
白銀25215751.24市兩
銀元3165020.94元
其次,是外匯,截至本月20日止計有:
美金12012268元
英金2650707鎊
港幣13916688元……」
兩個月後,徐堪再次提交了財務報告:
「截至1949年6月24日,國民黨政府國庫存金有382萬餘兩,但並非全部運到了臺灣,除了一部分用於戰費,還有一部分遺留在大陸,未及時搶運。」
根據這兩份報告,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國庫黃金存量為382萬餘兩,應是準確的。
若是後來臺灣方面的說法為真,當年運到臺灣的黃金數量則是2949970兩,那麼,還有將近90萬的黃金去了哪裡?
難道真如徐堪說的那樣?一部分花在了戰爭上,一部分留在了大陸?
在這裡,我們再看兩個記錄:
一個是蔣介石1949年2月10日的《事略稿本》:
「中央銀行所存現金,已大部如期運往廈門、臺灣,現存上海者,惟留黃金二十萬兩。」
另一個是蔣經國當年2月某日日記中所寫:
「直至今日,始能將大部分金銀運存臺灣和廈門,上海只留二十萬兩黃金……」
做一個簡單算術題,截止到1949年2月,382萬餘兩黃金中的362萬兩已經不在上海,其中,260萬兩早已到達了臺灣,可是,剩下的100萬兩黃金是否全部到了臺灣?
其實,100萬的數字倒是和俞鴻鈞搶運的92萬,相差不是太大。
雖然,有不少資料證實,當時有大量黃金被運往臺灣,但是,運送黃金之事是絕對的機密,真正知道內情的就那麼幾個人。即使吳興鏞在做數據統計時,有他父親吳嵩慶當年的經手記錄,但更多的則是美金和白銀。
此外,這裡還有一份當年「中央銀行」的財務報告:「運往臺灣的黃金,並非全部來自上海的國庫黃金,有部分是來自美國,不過數據不詳......」由此推斷,當年國民黨政府是有將黃金保存在美國,至於數目多少,大概只有幾個家族的人知道了。
所以,當年徐堪匯報工作時,是否統計了所有的黃金庫存?看看上海地方志的一些說法:「從民國35年(1946年)開始,中央銀行拋售黃金351萬兩,佔到黃金儲備60%。」粗略算算,那時中央銀行的黃金庫存不足300萬兩。
除此,上海市地方志還有這麼一句話:「從民國37年12月起,中央銀行庫存黃金276萬兩、銀元3346萬枚被秘密地運至臺灣。」如果,臺灣給出的2949970兩是確鑿的數據,那麼,基本可以肯定,有超過10萬兩的黃金是從美國運到臺灣的。
而3829174.73和2949970中間的差值,879204.73兩黃金又在何處?可見,中國百姓的財富,如此輕而易舉地做了他人的嫁衣。
參考資料:
【《蔣介石父子1949危機檔案》、《黃金檔案:國民政府黃金運臺——一九四九年》、《事略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