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鄭商所公布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案,對期貨交易過程中的異常情形及交易所可採取的緊急措施進行細化完善。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規則修訂在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部統籌部署下開展,主要是為實現期貨市場結算風險隔離提供規則支持。此次規則修訂,鄭商所在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增加章節條款,一是增加結算、交割、行權與履約等異常業務情形,二是增加暫停掛牌新合約、調整相關合約最後交易日、取消未辦理的業務申請等交易所可採取的緊急措施。該負責人還表示,修訂後的規則對因計算機系統故障等引起的異常業務情形及交易所可採取的緊急措施覆蓋更為全面。本次規則修訂徵求了市場意見,得到市場認可。
據期貨日報記者了解,國內期貨交易所於12月5日針對結算風險隔離開展了全市場聯合應急演練,本次鄭商所修訂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從規則層面為期貨市場結算風險隔離提供了依據,對進一步促進期貨市場平穩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當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大商所也公布了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細則)修正案,對期貨交易過程中的異常情形及可採取的緊急措施進行了細化和完善。
(文章來源:期貨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