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來
武昌起義後,醞釀成立中華民國,選用什麼旗幟作為國旗展開激烈爭論。有人主張用五色旗。五色旗最早於1906年冬同盟會本部討論《革命方略》和國旗草案時被提出來,為程德全、宋教仁所支持。認為五色在中國傳統中的五行學說中有所反映,且與五德等中國文化使用五數的習慣相符合。代表五個民族的五色可以緩和種族革命的意義,亦是政治清明的象徵。
1912年2月20日,臨時參議院經激烈辯論定以五色旗為國旗,鐵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並諮請總統頒行,但孫中山先生認為以五色表示五族取義不確,將五色上下排列亦不平等、仍有階級,未可遽付頒行,遂函覆參議院可俟諸民選國會成立後,再經由國民公開表決。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正式就第二任臨時大總統;4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解任,4月2日臨時政府遷往北京。5月10日,參議院討論國旗統一案;5月14日,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以十八星旗為陸軍旗,海軍旗不變,商旗適用國旗;6月8日,此案由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公布施行。孫中山喜歡的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該旗系陸皓東和孫中山設計。
1921年5月5日,旨在推翻北洋北京政府的孫中山在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以青天白日紅旗為國旗;但北洋政府仍為當時統治全國的政權,五色國旗仍然廣受認同。1924年6月30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1925年,國民政府於廣州成立,1926年進行北伐,所克之處,皆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1928年12月,國民革命軍北伐結束,中國東北的奉系將領張學良在12月29日宣布東北易幟,廢五色旗,立青天白日紅旗。國民政府名義上統一中國大陸各省,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亦隨之用於全中國各地,國旗的認同逐步建立。
但也有許多名流不承認其正統性,如在1936年,國學大師章太炎逝世的時候,只願以五色旗覆蓋,不承認青天白日紅旗。1946年12月25日,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將國旗入憲。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於北京建政後,採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確定的五星紅旗作為其國旗,退守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則繼續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此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僅於臺澎金馬地區普遍使用至今。
二、含義
中華民國國旗由青、白、紅三色組成,單就色彩而言,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權、民生之三民主義。若配合色彩的形狀,青天則同時又象徵中華民族光明磊落、崇高偉大的人格和志氣;白日象徵光明坦白、大公無私的純正心地與思想,十二道光芒形象徵中華文化所傳承的美德;即:禮義廉恥與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四維八德精神。中華民國政府更賦予該旗幟以中華民族獨立自由的含義,蔣中正曾在1949年10月公開宣布「只要有一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插在我們中國領土之上,那就是我黃帝子孫獨立自由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