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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輿訊 據道德經報導 對於許多來到德國工作或學習的外國人來說,找房租房是他們在這片異鄉遇到的第一大難題。學生宿舍人滿為患,登記表已經排到3個學期以後,許多學生只能暫時住在酒店或借住在朋友家裡。每天盯著租房網站上的出租信息,挨個打電話、發郵件聯繫,直到最終籤下房屋合同,這一關才算成功度過。
在找房的過程中,外國學生比來自歐盟國家的學生更容易遭遇種族歧視。據德國《圖片報》報導,奧格斯堡一位81歲的德國房東因涉嫌種族歧視最終被告上法庭。他在房屋出租廣告中明確表示,不希望將房子租給外國人。今日,奧格斯堡地方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宣布被告房東必須向原告支付1000歐元的賠償。
另外,根據法院判決,被告不得再發布任何帶有種族歧視傾向的房屋廣告,否則將被處以更高額的罰款。
據報導,原告來自西非布吉納法索,他在第一次與房東通電話時,就向其介紹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在得知他來自西非國家後,房東竟一口回絕了他,並且理直氣壯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只能租給德國人。
奧格斯堡地方法院法官Andreas Roth表示:「這樣公然針對外國人的種族歧視是絕對不可容忍的。」
在法庭上,這位81歲的老房東向法院解釋:他之所以這麼做,並非針對原告一人,他曾經將房子出租給一個土耳其人,結果那名租客竟然是個毒販,這讓他非常生氣,從那之後,他就對外國人印象極差。對此,法官Andreas Roth強調:「每個國家和民族都有罪犯,絕不能因為個人的犯罪行為去否定一個國家或民族。」
根據聯邦反歧視部門消息,德國大約有70%的外籍人士曾在尋找住房的過程中遭到歧視和不公平對待。對此,德國設立有專門的反歧視法律——《普遍平等待遇法》(AGG),第19條法規規定,在民事事務上(例如上述房屋租賃糾紛案件),因歧視受到利益損害者,可以請求排除不平等對待以及損害賠償。
2014年12月,柏林發生了一起類似租房糾紛案件,根據Tempelhof-Kreuzberg地方法院判決結果,被告房東涉嫌種族歧視,必須向一對土耳其夫婦支付1.5萬歐元的賠償款。2017年,漢堡一名房東也因歧視外國籍租客,被判處1000歐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這種標明「只能向德國人出租」的明目張胆的歧視,或是「委婉的」間接歧視,例如從姓名推斷申請者國籍,拒絕看房請求,都屬於嚴重的種族歧視!申請者有權向司法部門提出起訴,並要求房東賠償!另外,還可以選擇向聯邦反歧視部門匿名舉報(http://www.diskriminierung-meldung.de/de),讓更多的外國人免受種族歧視的傷害。(原標題:德國新聞| 「我的房子只租給德國人!」房東涉種族歧視被罰1000歐!遇到這種房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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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