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我與江青在特別法庭上交鋒(下)

2021-01-19 黨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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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江」鬥「智」精彩紛呈

1980年12月24日上午,第一審判庭對江青開庭進行法庭辯論。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副庭長兼第一審判庭審判長曾漢周和17名審判員出庭;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副廳長喻屏和江文等5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

在審判長曾漢周宣布「現在進行法庭辯論」後,江文起立發言,揭露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篡黨奪權、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罪行。「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是『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頭子……她犯下的罪行是十分嚴重的。她的主要罪行是……」隨著江文的控訴,特別法庭現場鴉雀無聲。

江青的臉色煞白,兩手發抖,她猛地從座位上站起,指著江文謾罵:「你這個訟棍,你們是法西斯!……」江文輕蔑地掃了江青一眼,不屑理她,繼續進行控告。

「1971年九一三事件以後,江青搖身一變,把她自己打扮成反林彪的『英雄』,妄圖以此來掩蓋她同林彪相互勾結,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下的罪行。大量事實證明,在林彪反革命集團被粉碎以後,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繼承了林彪的衣缽,繼續進行篡黨篡國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的反革命勾當……」江文在法庭辯論中說,被告人江青之所以成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頭子,絕不是偶然的,這是她長期懷有的反革命政治野心,在「文化大革命」中惡性膨脹的必然結果。聽到這裡,江青抬起頭,向江文瞟了一眼。江文最後清了一下嗓子,提醒特別法庭注意,江青所犯的罪行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應該從重懲處。

江青一聽,立即咆哮起來:「我不要什麼陳述,就按你們的那個根據去定罪吧!我聽候你們的審判。有本事你們把我弄到天安門廣場公審、槍斃!」曾漢周正色道:「是不是槍斃你,法庭將根據你的犯罪事實依照法律判決!」

隨後,江青要求站起來念她寫的《我的一點看法》,得到審判長的許可。江青放開嗓門尖聲尖氣念道:「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投降叛變,授人以柄。要害問題,兩個綱領。以階級鬥爭為綱,綱舉目張,繼續革命……」 江文等聽了江青這段顛三倒四的文字,無不啞然。

原來,江青自從不願要辯護律師後,自己看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書籍,同時又向監獄要來《辭海》和《楚辭》等工具書,苦苦捉摸了好幾天,才寫成這份「最後的演說詞」。

在辯護髮言中,江青對起訴書指控她的罪行,沒有做什麼辯護,而是利用辯護的機會,繼續攻擊國家領導人,說對她搞突然襲擊。她在法庭上滔滔不絕,似乎在作此生此世最後一次公開演講:「逮捕審判,這是醜化毛澤東主席。審判我就是醜化億萬人民,醜化億萬人民參加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你們審判我就會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紅衛兵』和『紅小兵』抬不起頭來」。「我是執行捍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我現在是為捍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盡我的所能」。

審判員打斷她的發言說:「我們是代表人民審判你的。」江青立即反唇相譏:「你代表人民,你知道什麼是人民?你還是戴上假面具吧!不然,太醜了!」審判長曾漢周按鈴警告江青的無理取鬧和侮辱法庭的言行。

江青還質問法庭:「怎麼能把謀害人的和被謀害的搞在一起?說以江青為首的搞這個陰謀活動?」「你們承認不承認九大和十大?如果不承認,就是離開重大歷史背景,隱瞞重大歷史事件!」江青還說起了自己當年跟毛澤東轉戰陝北,質問法庭:「戰爭的時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隨毛澤東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個,你們躲在哪裡去了?!」

這位「紅都女皇」的表情像演戲一樣,時而藐視,時而冷笑,時而怒氣衝衝,時而又歪著腦袋裝出一副傲慢的樣子。江青花了近兩個小時才念完《我的一點看法》,隨後,她把原文交給了值庭法警。曾漢周問江青:「還有什麼要說的?」江青答:「已經累了,到此為止。」

次日,媒體紛紛報導:充滿火藥味的法庭辯論,兩「江」(指江青和公訴人江文)鬥「智」,精彩紛呈。

5天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再次開庭,檢查員江文對江青24日的辯護詞進行了批駁:「江青在長達兩個小時的所謂辯護髮言中,對本庭指控她所犯的嚴重反革命罪行,沒有提出任何可以證明她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通篇不過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轉移目標,掩蓋罪責的謊言和詭辯……」

江文反駁之後,審判長曾漢周問江青:「你還有什麼話要講?」江青說:「我要看中共九大和十大政治報告。」曾漢周告訴江青:這與本案無關,予以駁回。

江文的發言有理有據。實際上,江青的許多犯罪事實都已在法庭調查中展示過,核對過,江文對此作了總結式的概括,以事實批駁了江青的詭辯,把江青駁得體無完膚,把她的罪行再次赤裸裸地暴露在世人面前。江青聽後,大吵大鬧,不斷咆哮:「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江文看到她的拼命掙扎的醜態,不由暗暗發笑。

看到江青不斷擾亂法庭秩序,曾漢周一再按鈴警告,可是江青始終執迷不悟。於是,曾漢周下令,被告人江青退出法庭,等待宣判。

江青一聽,雙手抓緊欄杆不肯離開,尖叫:「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兩名女法警把她拖出了法庭現場……

「無法無天」的歷史不能重演

1981年1月20日起接連兩天,特別法庭經過充分準備後召開全體審判人員會議,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判決書(草稿)進行了討論。江文等檢察員應邀列席會議。隨後,特別法庭對10名主犯的量刑逐個進行評議,然後逐個進行表決,嚴格執行了合議制度。

1月25日上午9時,位於北京正義路1號的特別法庭座無虛席,法庭現場顯得格外莊嚴肅穆,審判臺灰色幕布上高懸著燦燦的國徽。特別法庭的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特別檢察廳的廳長、副廳長以及檢察員端坐在審判臺正中的左右。對10名主犯公開宣判就在這裡進行。

宣布開庭之後,江青等10名被告一個個被押上審判臺,隨後一字排列,站在被告席上。著裝整齊、佩帶武器和械具的法警站在每名被告人的身後。

不一會兒,特別法庭庭長江華開始宣讀判決書。江文回憶說:判決書很長,達1.6萬多字,江華讀完「集團罪」部分後,由副庭長伍修權宣讀10名主犯「個人罪」部分,再由江華接下去,直至全部讀完。

在「個人罪」這一部分,江青名列第一位。江青戴著耳機,側著腦袋,很仔細地聽著伍修權宣讀的關於她的「個人罪」。

最後,由庭長江華宣布判決,他以極其嚴肅的口氣念道:「本庭根據江青等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此時,全場寂靜無聲。江文看見江青伸長了脖子,屏息斂氣,側過了耳朵……

「判決如下——」江華提高了聲調,放慢了速度。江青預料,排在第一名的一定是自己。

果真,江華再一次提高了聲調,放慢了速度,每一個字都念得清清楚楚:「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

江青一聽,頓時歇斯底裡大發作,亂喊亂叫:「我抗議!……」這時,江文明白江青在法庭上只聽見「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就鬧了起來,沒聽見後面的一句話:「緩期2年執行」。看到江青的最後表演和掙扎,江文心裡不免好笑:「原來你江青是個怕死鬼呀!」

江華斷然責令江青退出法庭:「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兩名身穿藍色制服、腰佩手槍的法警,把耍賴的江青拉出了法庭。

到了外邊,法警一鬆手,以為要被拉出去執行死刑的江青乾脆倒在地上打滾,大哭、大吵、大鬧,口中還不斷念念有詞:「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

這時,一位法警對她猛喝一聲:「江青,你聽清楚了沒有——判處你死刑,緩期2年執行!」

這句話就像「止哭劑」似的,江青一聽,立即不哭、不吵、不鬧了,乖乖地從地上爬起來。這時,她才明白自己剛才在法庭上的「失態」。

在判決後的第二天,特別法庭派出司法警察,向江青送達了判決書。

在判決後一星期,時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的彭真在正義路1號,與10名主犯逐一談話。江青見到彭真時,罵他是「鄧小平的走卒」,她要「見華國鋒問個明白」,並要求「見鄧小平一面」。彭真見她毫無認罪的表示,談話也就不了了之。

審判結束後,江青被送回秦城監獄繼續關押。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認為:江青沒有用極端方式抗拒改造,據此,改判江青為無期徒刑。

從江青的身體實際情況考慮,秦城監獄於1984年5月4日對江青實行保外就醫。

1991年5月14日凌晨,江青在她的住所自縊身亡。

「文化大革命」悲劇一去不復返。今天回過頭來看,江文說:「當年審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只審判他們的反革命罪行,不涉及工作中的錯誤包括路線錯誤,這樣做,十分正確。因為反革命罪行是敵我問題,工作中的錯誤是人民內部問題,必須嚴格區分,不容許把兩種性質不同的問題攪在一起。審判他們的罪行,不涉及工作中的錯誤,更可以充分揭露他們的反革命面目,使他們無法逃脫自己的罪責。」老人感慨,江青一夥根本不是什麼政見不同,犯路線錯誤,而是犯下了殘害成千上萬人民的血淋淋罪行的反革命刑事犯。

江文說自己很幸運親歷了整個「兩案」審判全過程。「整個訴訟過程,都完全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就是,非就非。是他們的罪行,一分不能少;不是他們的罪行,一分也不能多。得證據,不輕信口供。對林彪、江青一夥的訴罪,依據的就是經過驗證的原始書證材料和原始物證,如檔案、信件、日記、筆記、講話、記錄和錄音等。真理是在人民手裡,我們絕不搞林彪、江青一夥所慣用的『一人供聽、二人供信、三人供定』那一套。」稍微停頓了一下,江文接著感慨:「10名主犯,其中9名曾是黨的政治局委員,他們曾經是所謂的『大人物』,並未逃脫我國刑律平等地適用到他們身上。這次審判為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樹立了一個典範。」

採訪結束時,江文在記者的採訪本上寫下粗黑的4個字:法比天大。是呀,「無法無天」的歷史絕不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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