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吃貨第一次聽到「熱狗」時,腦海中浮現出的,大都是「熱騰騰的狗肉」,甚至有人在沒見到實物前,明確表示拒絕吃「熱狗」。
實際上,它的食材與「狗肉」沒有任何關係,只是香腸的一種吃法——將美式香腸加在麵包裡、三明治裡,都可以稱之為熱狗。
黃油、番茄醬、黃芥末都是它的靈魂配料,從烹飪學的角度來講,它和驢肉火燒、肉夾饃是一個原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外,「熱狗」僅僅是指夾在中間的香腸,並不包括外面的麵包,這種香腸是由雞肉、豬肉、火腿等食材,混合在一起做成的。
即便是在國外的超市中,或者燒烤時,所售賣的「hot dog」也是單指「香腸」,只不過是生與熟的區別。
當然了,在國內,熱狗泛指的還是「麵包夾香腸」,對於我們來說,夾有「熱狗(香腸)」的麵包,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熱狗,只能說是入鄉隨俗吧。
起源於德國,發揚於美國
熱狗源於德國一座叫「法蘭克福」的城市,最初的名字叫做「法蘭克福香腸」,後來傳到了美國,當地人對這種細長的美食,也有著多種稱呼——例如「小紅腸」、「維也納香腸」、「法蘭克香腸」等。
而起到決定性作用的,還是「德希臣狗香腸」這個稱呼,德希臣狗指的就是「臘腸狗」,這種狗四肢短小,但身體較長,與「熱狗香腸」的外形極其相似。
就是下面這貨。
早期的小販們,會將其加在麵包中售賣,並用叫喊聲吸引來往食客:快來買熱乎乎的「德希臣狗香腸夾麵包」啦!
到了1906年夏天,一位漫畫家以其為原型,畫了一幅漫畫,但在命名時,卻忘了「dachshund(德希臣)」怎麼寫了,最後只寫了一個「dog(狗)」。
所以漫畫中小販們的叫喊聲,就被這位「文盲」簡寫成了「快來買熱狗」。
俗話說無心插柳柳成蔭,令人沒想到的是,這種筆誤居然深受大家歡迎,隨著時間的推移,「hot dog(熱狗)」這個古怪的名字,一直被叫到現在。
自古以來,任何一種事物,想要獲得極大的曝光量,必定離不開「營銷」——熱狗也不例外。
1916年7月4日,美國「獨立日」當天,賣熱狗的商家們為了增加銷量,舉辦了「吃熱狗大賽」,並且打出「誰吃的熱狗多,誰就最愛國」的口號。
贏的人也可以獲得豐富的獎金,目前最高紀錄是10分鐘吃75個熱狗。
直到如今,每逢「獨立日」,美國民眾都會沉浸在「嗨吃熱狗」的海洋之中,最初的熱狗商家們也算是如願以償,讓熱狗無限期地蹭著「節日」熱度。
——輕肥說——
其實說到底,熱狗一詞也只不過是在機緣巧合之中,所衍生出的「稱呼」,即使沒有熱狗,也會出現「熱雞」、「熱馬」等叫法。
所以各位吃貨們,不要再為「熱狗」的名字而糾結啦。
畢竟叫啥並不重要,合胃口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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