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能確切地說出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種麵包,但是,世界上能毫無愧色地標榜「長棍」的只有一種。
我不記得長棍有規模地介入中國城市居民生活是什麼時間,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甚至更早?
長棍,是中國人富有「印象派」色彩的叫法,比較完整確切的稱呼應該是「法式長棍麵包」。說是「長棍」,它的原文原意表達並非如此——baguette:長條形的寶石。從這個詞中,我們找不到一點兒「棍子」的蹤影。
把抽象的東西具象化,是中國人的拿手好戲,這從漢字的造字邏輯上就可以看得出來。
現實生活中,人們對「棒」或「棍」的認識往往很分裂:同樣是棒,金箍棒那麼長,指揮棒咋就那麼短呢?同樣是棍,火柴棍那麼短,而拐棍咋那麼長呢?不僅如此,「棍」「棒」還基本不分:打狗棍的棍,明明是棒,卻叫「棍」不誤;狼牙棒的棒,明明是棍,但叫「棒」不妨。出人意料的是,我們在書寫時,思維則嚴謹得可怕,「打棍子」而非「打棒子」,「三節棍」而非「三節棒」,「攪屎棍」而非「攪屎棒」;「棒喝」而非「棍喝」,「棒球」而非「棍球」,「哭喪棒」而非「哭喪棍」……
那麼,baguette為什麼不叫「長棒」叫「長棍」,而且大家還欣然接受了呢?我隱約感覺:既然彼此都不缺「長」,那麼大概「棍」比「棒」粗一點吧。
又長又粗,這樣的麵包,多好!
絕大部分人開始接觸到長棍恐怕是在易買得、家樂福等洋超市。那時,長棍是超市裡的搶手貨,手慢無、人等貨是常態。一哄而上、一搶而光之後,你會看到顧客興高採烈推著的購物車裡幾根長棍高高聳起,就像30層高樓窗口叉出一竹竿蘇格蘭格子被單(通常不被物業允許),迎風飄揚,格外引人注目;至於小孩拿著它當棍棒耍弄或扛在肩上作兵器是大概率的事兒,說明長棍的模擬取向完全與人的想像力合拍。
我原先對於裝長棍的袋子總是敞開著很不滿意,以為這樣既吸潮又不可避免地蒙塵,太不衛生;其實那是不懂:剛出爐的長棍,需要經一定的冷卻和風乾過程,才能呈現硬扎和韌勁的效果。
是啊,失去了硬扎和韌勁的「長棍」,還能叫長棍嗎?
我敢說,沒有人能確切地說出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種麵包,但是,世界上能毫無愧色地標榜「長棍」的只有一種,除非它別出心裁地游離於正宗之外。標準的長棍,其基本元素包括:原料只是麵粉、水、鹽和酵母四樣;不加食糖,不加牛奶,不加香料;幾乎或完全不加食油;小麥粉不漂白;不含任何防腐劑;每條長76釐米,重250克;有不多不少五道斜切裂口。
斜切裂口是幹嗎的?長棍的傳統吃法是用手掰下一段一段,這些斜切裂口恐怕就是給食者進行旋擰提供「抓手」的。
有關長棍起源的傳說眾多,我知道的有三種:一是,由拿破崙時代的麵包師發明,以便讓士兵把面包裝進軍裝褲筒裡隨身攜帶。二是,為了迎接巴黎世界博覽會,法國當局擬建地鐵,從1898年起不同地區的工人聚集巴黎,難免常有鬥毆現象出現。為了切割傳統的圓形麵包,他們習慣隨身攜帶一把小刀,這樣的話,發生衝突時動輒拔刀相向的概率就高了。麵包師被要求發明一種不需要用刀切開的麵包,於是長棍應運而生。三是,1920年10月法國頒布一項法令,禁止麵包師在凌晨4點前開始工作,顯而易見,傳統的圓形麵包發酵和烘焙非常耗時,已經不甚合規,長棍則充分顯示出了優越性,逐漸取代了圓形麵包的主流地位。
比較下來,我以為第三種說法似乎更加合理一些,當然,它必須建立在當時確有這麼一項法令被通過的基礎上。
我相信對於長棍,每個人都有自己習慣的吃法。我喜歡把長棍斜著切開(增加橫截面),用多士爐烤一下,然後趁熱抹上一層黃油,幽幽的麥香合併悠悠的奶香之後優優地散發開來,令人舒服。假如長棍切片能烤到微焦,再施以薄薄的一層花生醬,那是我熟悉的套路,就更妙不可言了。
現在,人們對於長棍似乎已經不那麼熱衷了,從當初的2元漲到現在的8元,是個因素;對標低溫熟成的切片麵包,它的性價比並不顯著;而且,不過只是一小坨麵團被「爆炒米花」而已,如今有些麵包師還要摳門兒一下,把原本緊緻均衡的結體弄得「千瘡百孔」,到處「深挖大坑」,鬆散異常,尷尬如我,居然無法將一小塊黃油完整地塗滿一面!
長棍,長棍,快點回歸「長條形的寶石」的原始形態,而不要老是給「粉絲」們吃一記「悶棍」哦。(西坡)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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