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刑事律師陳亮: 今介紹的是,2019十大刑事案件之十,全國首例利用「爬蟲」技術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該案提醒網際網路行業從業人員,相關的技術應在法律框架內合理使用技術,違反法律規定利用技術非法獲取數據可能構成犯罪。
2019十大刑事案件介紹之十
今介紹的是,2019十大刑事案件之十,全國首例利用「爬蟲」技術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該案提醒網際網路行業從業人員,相關的技術應在法律框架內合理使用技術,違反法律規定利用技術非法獲取數據可能構成犯罪。
一. 案情簡介
張姓被告是上海一家某網絡公司主要負責人,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夥同公司其他人,破獲了北京某網絡公司網絡安全措施,採用「爬蟲技術」,非法抓取了該公司伺服器中存儲的視P數據,造成該公司二萬元損失。
法庭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分別判處被告單位罰金20萬元,判處張姓被告等四人一年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金。
二. 該案的主要點
1. 讀者可能會想,該案造成的後果並不大,為什麼被入刑?大家知道,現在整個國家都在用計算機,計算機一旦被非法侵入,就可能導致其中的重要數據遭受破壞,或者某些重要、敏感的信息被洩露。因此如何保證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提升到保障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的高度。國家對非法侵入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是要嚴厲打擊的。
2. 「爬蟲」技術是一種常見的數據抓取技術,該技術的有效使用,有利於數據的共享和分析,但也不意味其使用沒有邊界。本案中,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在數據抓取過程中,採取了規避或突破被害單位反「爬蟲」安防措施的技術手段,未經許可進入了被害單位的計算機系統,屬於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中「侵入」行為,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三. 相關法律
1. 司法實踐中,對計算機犯罪通常按兩高《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的,該解釋對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有以下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
(1) 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絡金融服務的身份認證信息十組以上的;
(2 ) 獲取第(1)項以外的身份認證信息五百組以上的;
(3) 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二十臺以上的;
(4) 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
2. 情節嚴重的量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