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歲末,為了文學夢想,我第二次北漂。第一次冬天早晨起床是先做三十個伏地挺身再穿上T恤出門,夏天是就著電腦顯示屏中的魚香肉絲啃饅頭,這種生活讓我叫苦不迭,再加上文學道路上的極其不順暢,我只好選擇放棄。這一次北漂,我決定到工體西路夜店當服務員,聽說工資十分可觀,還有充沛的時間寫作。
經過一個月左右的培訓,正式進入大廳當服務員後,我才發覺工資高那是別人的。而我的服務總是顯得被動。客人沒酒了,我倒酒;桌上有酒漬,我拿抹布擦桌子;客人喝醉了,我倒蜂蜜水;客人需要酒杯,我跑進洗杯間拿乾淨杯子。(有很多服務員會就近拿別人喝過的髒杯。)所以我很少拿到小費,而服務員基本全靠小費掙錢。一個月下來,我的工資全店最少,僅僅只有兩仟多,當時清潔工都有三仟。
九點半,對於大多數北京人來說,即將進入一天的尾聲。但北京工體西路的夜店,如晨曦般才剛剛開始。夜店起源於美國西部,起初供放蕩不羈的牛仔和強盜歡聚,衍變成現代都市人追求刺激和獵奇的場所。他們雖存在於北京,但似乎與北京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世界。夜裡的北京安靜多了,而夜店開始躁動。
此時夜店音樂較為舒緩,DJ臺後面的顯示屏播放著維密秀。四十多歲的客戶經理麗姐正在給三十多位陪酒小姐訓話,「你們陪客人期間絕不準玩手機,去洗手間不允許超過十分鐘,並且事先要向客人打招呼。」
我幫小芳抬香檳架放在VIP卡座。她是全店掙小費最多的服務員,每月差不多兩萬。看見我幫助她,好心提醒:「唐超,你不能這麼服務客人。客人又不是傻B,不管你服務多好,很少有人會主動給小費。再說客人的錢也是掙來的,能省就省。你不把那層窗戶紙捅破,他們就裝作不知道。中國人壓根就沒有給小費的習慣。」
「那要怎樣客人才給小費?」
「只有你把客人弄得不好意思了,他們才會給。雖然我們不能要小費,但是你可以旁敲側擊。你比如我,客人首先來了,我會找到誰是主客。主客一般好面子,我首先會敬酒,然後餵水果,遞口香糖,如果還不給小費,我會到客人身後按摩,大多數客人都會明白我的意思,基本都會給小費。還有少部分人不給小費,我就會蹲下來給他擦皮鞋。」
「可是最好的服務不是『潤物細無聲』嗎?」
「你那是五星級酒店的標準。咱們夜店不同。再說我們來是掙錢的,又不是當義工。」
小費一直是服務員十分關心的問題。曾經有位客人喝醉了,掏出一包錢撒在空中,足足有好幾萬,別說服務員蹲在地下撿,就是客人也撅著屁股搶;
有的客人好面子,在桌上放沓錢,只要服務員上前喊一聲「大哥,晚上好。」客人就抽兩三張給服務員;
也會碰到裝B的客人,把包隨意放在桌上,故意拉鏈不拉緊,可以清楚地看見包裡有幾沓錢。服務員看見是有錢人,趕緊細心周到的服務,可臨走時不給一分錢小費;
給小費也有鬧出糾紛的,以前有一位客人玩高興了,給了服務員一萬。第二天醒來,想著不對勁,跑到夜店來要。但小費已上交給夜店,夜店抽取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七十則每月兩次發給服務員。夜店當然不退還,最後雙方為此還打官司。
雖然我知道掙小費的方法,但我還是沒有實施,因為我碰到兩件事。我服務的一位有錢人,在臨走時給陪酒小姐一仟的小費,卻沒有給我一分錢。我很氣憤,但回頭想想也許我給他服務一晚上,比不上陪酒小姐的一個撒嬌。在他的眼裡我一文不值,這的確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第二件事我曾經服務一桌保安,他們點了一打廉價的啤酒,坐在沙發上顯得有些拘謹。最後每人給了我十塊錢。我不要,其中一位大哥說:「小兄弟,你不要嫌少,我們就是保安,一個月也掙不到多少。但我知道你也是靠這個養活自己。」
(大家好,我是一名職業非虛構寫作者,會持續更新文章,麻煩加個關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