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這樣說過「要馬兒跑也要給馬吃草」,不給錢也沒人願意做義務工,不過換成物業公司就不同了,有些業主總以為物業收費太貴,提供服務時又對不起收費,業主經常發生拖欠物業費的糾紛。
假如沒有交物業費,家裡的東西壞掉了,需要物業來修理,物業就會讓業主補交物業費,這也容易引起業主的反感,認為維修是物業的工作範圍,不應該以補交物業費為前提,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貴陽,我們看誰有理?
這件事,熊女士家住貴陽市松山南路,12月4號那天,她上班時接到媽媽打來的電話,說家裡的空氣開關壞了,只要開點大功率電器就跳閘,熊女士打電話給物業,讓物業過來修理,物業讓她自己去買一個新的空氣開關。
等熊女士下班回家,她又順路買了個空調開關,也給物業打電話,不一會兒物業就帶著一個電工過來了,可是物業手裡還拿著一個清單,說熊女士沒有交物業費,讓她把物業費補齊再說,熊女士則回復為何不交物業費,你們心裡很清楚。
不料物業在聽完此話後,立即表示不交就不提供服務,讓熊女士自己找人來換電,這也讓熊女士心煩意亂,在現場與物業爭吵起來,後邊空開的電源也不換,家中不敢大功率電器,熊女士也找媒體曝光此事。
據熊女士說,之前她一直都是按時交房的,這次是物業沒有來催收,所以她拖延了幾天才交房,本來是想著換完後再去交的,沒想到物業的態度如此惡劣,熊女士認為物業的做法根本不合理,她要求物業先把空置的房子給換掉,她又去補交物業費。
記者也就此給物業打了電話了解情況,從物業口中得到不同的答覆,據物業方面介紹:當時把交費憑證交給業主時,對方是說這幾個月先不急交,在物業看來不維修也是理所當然的,既然都要拖延幾個月,物業也可以不給業主提供服務。
最後在記者的協調下,物業還是做出了讓步,立即安排電工師傅過來,將熊女士的空房換掉,不過熊女士也沒有立刻支付物業費,表示等有空了再過去把物業費補齊,事情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