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首席記者 高志華)「苦等8年終於能辦房本了,但開發商的工作人員要求辦房本必須先交清物業費,否則不予辦理房本。」近日,金橋佳園高層1、2號樓的部分住戶向北方新報正北方網反映。
11月25日,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來到位於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金橋開發區的金橋佳園小區。一些小區居民向記者介紹,金橋佳園高層1、2號樓的開發商為內蒙古怡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1、2號樓2008年完工開始出售,2012年大部分業主已經入住。金橋佳園高層1、2號樓物業及物業費也由內蒙古怡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高層住宅項目部代管和收取。因小區內沒有綠地、夏天負一層汙水橫流、電梯經常停電等問題,好多住戶不願意交物業費。11月初,內蒙古怡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工作人員孫馨在小區微信群裡告訴大家可以辦房本了,讓大家準備材料。辦房本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可是接下來幾天,孫馨在微信群裡發的內容卻讓大家高興不起來。一位業主一邊向記者介紹情況一邊拿起手機讓記者看孫馨在微信群裡的留言,記者看到,孫馨在微信群裡明確表示「辦理房產證的前提是業主把以前沒有交的物業費必須全部交清,再提交辦房本的資料,否則公司不給蓋章。」「沒交清物業費的業主請儘快交清,否則公司註銷了,業主再辦理房產證就比較困難……」看到孫馨發在微信群裡的留言,金橋佳園高層1、2號樓的部分業主為了辦房本,不情願地交了物業費然後提交了資料。但還有一部分業主向有關部門及律師諮詢後得知,辦房本和交不交物業費沒有關係,所以他們到現在也沒有交物業費,辦房本的手續也就提交不上去。
了解完情況後,記者來到金橋佳園高層1、2號樓門房,一位看門的老人說孫馨不在。記者從老人這裡得知,金橋佳園高層1、2號樓的住戶如果想提交辦房本的資料,把資料放在她這裡就可以了,前提是必須得提供交清物業費的收據。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孫馨,她告訴記者,業主所說的辦房本必須交清物業費的說法並不存在,可能是她在通知業主辦房本時順便提醒大家交物業費,畢竟有些業主從2012年住進來就沒有交過物業費。
「我三天前給孫馨打電話,對方還一直在堅持不交物業費就不給在辦理房本的手續上蓋章。」一位馬先生聽到孫馨的說法對記者說:「我愛人前幾天到孫馨那裡了解辦房本的事,孫馨讓我愛人交物業費,然後才給辦。我愛人說交物業費可以,但必須提供發票,孫馨說發票提供不了。對方提供不了發票,這物業費我當然不能交。」
【來源: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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