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 北京 7月6日訊]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數位音樂版權的保護問題正日益凸顯出來。
製圖/高嶽
5月26日,阿里音樂成立後的首次發聲,就是關於音樂版權。據報導,當日,阿里音樂旗下公司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遞交訴前禁令申請,稱其耗費巨資從滾石音樂獲得獨家版權的歌曲被酷狗音樂盜播。法院審查後認為,阿里音樂旗下公司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對涉案歌曲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為此,法院籤髮禁令,要求酷狗音樂立即禁播涉案歌曲。
與此同時,據媒體報導,酷狗也在針對阿里音樂展開類似版權保護行動。而在過去不到一年時間,同樣因為版權保護問題,騰訊對酷狗以及網易發起訴訟,而網易雲音樂也提起相關反訴。
根據《2014年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報告》,2013年中國數位音樂市場規模已經達到400億元人民幣以上,數位音樂用戶的總人數已經達到4.53億人次。2014年,在網絡音樂平臺幾大服務商陸續推出付費產品後,中國數位音樂市場開始加速整合。
今年3月,阿里數娛對外宣布,將阿里巴巴旗下兩款數位音樂平臺天天動聽與蝦米音樂正式改組成為「阿里音樂」。而在此前,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也被曝出已合併組成海洋音樂集團。
至此,有觀點認為,阿里音樂、海洋音樂集團和騰訊公司旗下的QQ音樂,因所佔市場份額較大,已經形成國內在線音樂市場的鼎足之勢。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我國版權整體環境已經好轉,而網絡音樂版權問題已經到了全面正版化的關鍵節點。在此背景下,幾大在線音樂巨頭紛紛開始接觸唱片公司,達成授權協議。
比如,目前阿里音樂已獲得滾石、華研、相信、BMG等華語及國際頂級唱片公司的數百萬首獨家音樂版權,而索尼、華納等也與騰訊在2014年籤署了授權協議。
儘管如此,我國數位音樂版權保護現狀仍不容樂觀。據國際唱片業協會2014年發布的《2014數位音樂報告》,中國2013年數位音樂的收入僅為8260萬美元,平均每個用戶一年用於在線音樂方面的支出不足一元人民幣。更有報導指出,中國網絡音樂一首歌版權收入平均僅50元。
針對當前網絡盜版侵權頻發的現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6月16日在做客新浪微博微訪談時透露,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正在進行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工作。修訂草案增加了著作權管理部門的查封扣押權,並提高罰款數額,以強化著作權的保護力度。
閻曉宏同時指出,今年的「劍網行動·2015」把音樂作為重點治理領域,將加強對音樂網站的版權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未經許可傳播音樂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記者 餘瀛波)
原標題:中國數位音樂市場加速整合 在線音樂版權成網際網路業爭奪焦點
來源: 法制日報·經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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