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2月10日,「湖南65歲老人砍死6歲男孩」案,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稱維持死刑判決,其家人表示不服,稱對方有錯在先,希望公平處理,同時,表示對不起無辜死去的孩子。
在2019年,湖南一名65歲老人與當地一名檢察官的父親爭地界,遭到該檢察官掄凳砸去,他手持柴刀追砍未果,竟將對方年僅6歲的兒子砍倒在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這名老人名叫鄧祖滔,今年66歲,家住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新田鋪鎮塘口村。
根據監控視頻顯示,時間是2019年3月29日下午5點50分左右,一男二女出現在一個空曠的水泥院壩裡,然後,一名小男孩和一名女子朝他們走來,一名瘦高個也緊跟著走來,突然,他掄起紅色塑料凳猛砸過去。
這時畫面中衝出一名頭髮花白的老人,手拿柴刀朝瘦高個砍去,瘦高個被女子推開跑掉,老人便砍向那名小男孩,小男孩倒地後艱難地站了起來,用手捂著頭,地上流有一灘血,隨後,老人被眾人制服,手中柴刀被奪走。
據了解,這名老人是鄧祖滔,瘦高個是當地檢察官,名叫鄧朝陽,被砍的小男孩是他的兒子,名叫鄧皓煊,在2019年4月4日,新邵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我們了解到,鄧祖滔與鄰居鄧祖興一家因宅基地糾紛發生衝突,鄧祖興的兒子鄧朝陽聞訊趕來,再次與鄧祖滔發生衝突,鄧祖滔持刀追砍鄧朝陽未果,轉而將在場的鄧皓煊、鄧遠楊砍傷。
在2020年12月19日,鄧祖滔的女兒告訴記者,當時她還在南京上班,事發當天的下午,她下班去買菜,剛到菜市口,突然就接到了表姐的電話,「你家出大事了,你父親與人打架,雙方都受傷了,你趕緊回來一趟。」
接著,鄧女士買了飛機票,次日飛抵長沙輾轉回到新邵縣老家,得知父親被關押在新邵縣看守所,鄧女士說,鄧祖滔和鄧祖興是平輩關係,兩家是鄰居,對方很多年前就搬到別處去了,只是老宅還留在那裡。
鄧女士說:「我家屋旁邊有個排汙井,最初是村裡為我家排水挖的,後來它一直被公用,附近幾戶人家和公路上及對面山上的洪水衝下來都是從那裡排出,村裡把它劃給鄧祖興家,我家不同意,只求公用。」
鄧女士表示,在這次事後,經醫生診斷,她父親鄧祖滔被打成腦震蕩,在不久後,邵陽市檢察院指控鄧祖滔涉嫌故意殺人罪,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院審理查明,在2019年3月28日下午,當地村幹部邀請鄧祖興與鄧祖滔雙方到糾紛地現場調解,並當面劃定兩家土地界線,雙方均表示同意。
但是在當晚,鄧祖滔回家與妻子商量後卻反悔,在第二天下午,鄧祖興夫婦用切割機按規定的分界線進行切割時,遭到鄧祖滔阻攔,還與鄧祖興的妻子發生肢體衝突,鄧祖興的妻子到鄧祖滔家將一扇玻璃門和兩條塑料凳砸壞,然後坐在鄧祖滔家,鄧祖興將妻子被打事件電話告知了兒子鄧朝陽。
在下午5點50分左右,鄧朝陽、鄧遠揚和6歲的鄧皓煊等人乘車來到鄧祖滔門前,鄧朝陽手持3條疊在一起的塑料凳子砸向鄧祖滔,鄧祖滔拿起放在門口簸箕裡的柴刀追砍鄧朝陽,鄧朝陽轉身就跑,鄧祖滔轉而砍向鄧皓煊,並砍中其頭部。
後來,又將前來阻止的鄧遠揚砍傷,鄧祖興等人上前搶下鄧祖滔手中的柴刀,並對他進行毆打,留在現場,直至民警到來,鄧皓煊和鄧遠揚被送往醫院救治,鄧皓煊經搶救後無效死亡。
在案件審理期間,鄧祖滔的辯護人和親屬申請對他作案時有無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定,經鑑定,鄧祖滔未發現有精神病,在該案中實施危害行為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在2020年4月28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鄧祖滔故意殺人案一審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同時,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鄧朝陽夫妻因兒子鄧皓煊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7萬餘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鄧遠揚經濟損失4.5萬餘元。
在宣判之後,鄧祖滔對刑事部分判決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訴,鄧朝陽夫妻和鄧遠揚對民事部分判決不服,也提起上訴,請求賠償損失共計100萬餘元,在2020年9月10日,湖南省高院在新邵縣法院對刑事部分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在2020年12月10日,湖南省高院做出終審裁定,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相關規定,對鄧祖滔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鄧祖滔的女兒告訴記者,湖南高院作出終審裁定後,其父親感到十分絕望,鄧祖滔通過律師轉告鄧女士,說他對不起無辜死去的孩子鄧皓煊。
鄧祖滔說,此案有兩點需要向社會澄清,他和鄰居鄧祖興爭奪排汙並引發血案,排汙井應該公用,而不應該劃給個人,此外,鄧朝陽掄凳子砸他,他被迫還手,對方有錯在先。
鄧女士說,他們家對不起死去的鄧皓煊,小孩子是無辜的,事發後,他們家曾多次想賠禮道歉並補償鄧皓煊的家人,但都遭到了拒絕,鄧女士說,在事發後,他們支付了鄧皓煊的治療費兩萬元、鄧遠揚的治療費1.5萬元,後來還支付了包括鄧皓煊的安葬費在內的現金5萬元,將它交至塘口村委會,讓他們轉交對方。
鄧女士一直在說,己方想要賠禮道歉,但對方一直拒絕,記者撥通了鄧朝陽的電話,他告訴記者,從事發到現在,從來沒有人直接找過他們夫妻倆,也沒有中間人聯繫過他們。
「我們作為煊煊的父母,有事可以直接聯繫我們,至於他們是否找過其他人,我們不知道。」鄧朝陽說,「如果當初事情發生時,他們就帶著誠意來找我們,從情感上來說,我們有可能會考慮諒解,畢竟都是鄰居。」
鄧皓煊的媽媽從2019年4月19日起,開始在微博上發文,從「沒有鄧皓煊的生日(鄧皓煊離開的第16天)」到「今天是孩子遇害的第600天」,幾乎每天,鄧皓煊的媽媽都會發一些東西,來想念離開的鄧皓煊。
綏青新聞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