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今年11月劉松(化名)就應該能拿到新房的鑰匙並進行裝修。
可就在他去辦理收房事宜時,卻發現新房的窗戶被樓體外的消防連廊擋了採光。原本以為購買在本樓地下的停車位,也被告知需另選。「沒想到我在收房時遇到了這麼多問題。而這些開發商均未在合同中給予明確。」
車位採光都出問題
事情還得從2018年說起。
「2018年8月,我共花了111餘萬元在赤峰市中天悅郡小區購買了一套面積為125.71平方米的精裝房。在購房期間,開發商赤峰中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強制捆綁方式向業主出售地下車位,並收取了11萬元車位排號金,且沒有出示正式發票。」劉松向記者介紹,在買房時,銷售人員從未告知過他小區B1號、B2號、B3號樓地下沒有車位,這件事在購房合同中也沒有寫明。直到交房之前,他才知道自己所屬樓房地下根本無車位的事實。
與劉松存在同樣情況的業主朱新(化名)說:「在銷售過程中,開發商一方並沒有說明B1號、B2號、B3號樓下沒有車位。這件事我們不知情。」
「如果我當時知道樓下沒有車位,肯定不會輕易選擇這棟樓購買。交同樣的錢買的樓房和車位,但享受的配套待遇卻不一樣。」對於開發商的做法,劉松不予認可。
除了發現自家樓下未設置配套停車位之外,讓劉松更為氣憤的是,開發商銷售樓房時通過沙盤模型向他詳細介紹了消防連廊的位置,特別強調了消防連廊不會遮擋他所買的B2樓房子。在樓房施工過程中,開發商也未告知他13樓消防連廊建設有相關變動,在施工過程中也不允許業主參觀購買的房子。
消防連廊遮擋了劉松家窗戶採光。
到了樓房實際交付時,他才知曉B1號B2號樓的消防連廊建設有了很大變化,自己房子的北窗戶被消防連廊遮擋了採光。「早知道是這樣,我絕對不會購買遮擋窗戶的房子!」劉松說,在房屋交付時,開發商還要求業主先籤字先交錢,再進行房屋驗收。對此,他與其他業主表示不滿,但開發商仍未改變做法。
參加團購活動只優惠5000元
「我在買房時,開發商售樓部非常熱情的向我推銷團購活動,並告知我參加活動需交5萬元團購服務費,之後可享受5.5萬元房款優惠。」據劉松描述,他經了解得知,開發商在售房前期與上海翼姚房地產營銷策劃中心合作,以團購優惠的名義向業主推銷團購活動。
在劉松提供的一份上海翼姚房地產營銷策劃中心提供給他籤字的團購優惠確認函裡顯示:繳納團購服務費團購中天悅郡產品,可享受交五萬元房屋總價款優惠5000元,同時房屋總房屋款再減免五萬元的優惠。
「在買房時,我們以為這筆5萬元的團購服務費交了之後,可在抵扣5萬元房款的情況下再減免5.5萬元。但最終,按照團購優惠確認函裡的算法,交5萬元,減免5萬元,那就相當於沒有優惠,之後再優惠5000元。繞了一大圈參加活動,算下來最終也只優惠了5000元。與其這樣,不如不參加此項團購優惠。」劉松稱,他們當時買房,是在開發商售樓部交的團購服務費,也是開發商售樓部人員收取的,但是團購確認函卻是上海翼姚房地產營銷策劃中心出具的。他們從頭到尾也未接觸過這個策劃中心的人員。
開發商:優惠均已落實 採光遮擋將給予車位金減免
對於上述業主們反映的問題,11月11日,赤峰中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客戶關係部負責人趙虹博向記者做出解釋:「業主參加團購服務後,團購費是上海翼姚房地產營銷策劃中心收取。因為我們與該策劃中心有合作,所以已經按照團購優惠政策給業主減免了房款。」隨後,趙虹博向記者提供了當時劉松籤署的一份《中天悅郡意向申請單》,其中顯示:意向面積為125.78平方米。後房屋面積進行了調整,實際房屋面積為125.71平方米。房源單價原單價8877元/平米,總價為1115927.67元。因劉松參加了團購優惠,減免5.5萬元後實需交總房款1060927.67元。
對此,上海翼姚房地產營銷策劃中心當時負責與中天地產對接的焦姓負責人向記者這樣解釋:「我們是與地產合作,負責幫他們策劃活動,所以團購服務費是我們收取了,而且當時地產公司在交易時也給業主在總房價上減免了5.5萬元。」
趙虹博還解釋稱:「團購服務費發票是上海翼姚房地產營銷策劃中心出具的,我們已經做好了協調,想開發票的業主可以登記,之後我們會聯繫策劃中心的工作人員給大家出具發票。」
對於業主反映車位和房子捆綁銷售問題,趙虹博解釋稱:「銷售時,車位與樓房是以套餐形式銷售的,當時已經與客戶確認,客戶可以選擇是否購買。B1號、B2號地下確實沒車位,在規劃的時候就已經告知大家這兩棟需就近選車位,可能是銷售在與業主溝通時業主沒有聽清,但我們肯定在購樓前告知過大家。公司也考慮到這個情況,所以給這兩棟樓的業主退2萬元。並且車位是肯定有發票,如果大家對自己的車位不滿意,我們可以退款。」
關於消防連廊遮擋窗戶的問題,趙虹博說:「售樓後,因為消防驗收不合格,我們把消防連廊進行了修改,涉及16戶業主房子被遮擋了採光。針對這16戶,我們給出了地下產品購買優惠政策,比如已經落實的一戶給的優惠政策是地下車位就近選擇優惠後,再優惠3萬元。目前大部分的住戶已經接受了我們的方案。如果住戶在交車位期間能如約按時進行排號選車位的話,那麼我們會再額外減免2萬元。也就是說全部符合條件的話,最多可以減免7萬元。交11萬元車位排號金的可以直接退錢,沒交的可以減免。當然,如果業主還是不願意接受的話,我們可以退車位或退房。」
對於業主質疑交房時開發商要求業主「先籤字後驗房」的做法不合理,趙虹博回應說:「此舉是為了保障1400多戶業主交房流程順暢,在交房過程中,我們有施工隊隨時待命,業主有任何問題我們會立馬解決。目前所有業主都已籤字驗房完畢。」
律師:開發商收取房屋買賣合同以外的費用不合法
針對此事,內蒙古京蒙律師事務所蘇歡律師表示,2016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包括: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同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所以說,此地產團購服務費屬於亂收費行為,業主可以到法院起訴或向當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投訴。」蘇律師說。
11月13日,劉松告訴記者:「12日,開發商已經貼出公告,告知大家可以去辦理車位退費,今天已經有部分業主去辦理了。消防連廊遮擋窗戶這件事,目前還沒有得到補償。」
劉松遭遇的情況是否能得到解決,晨報融媒記者將持續關注。(晨報融媒記者 石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