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簡單理解為學校內部問題,拓展審視角度,才能找到解決路徑
文/馬進彪
8月19日,杭州師範大學通報對《紹興石宕園林研究—以羊山石佛寺為例》作者教師郭彥努抄襲豆瓣文章一事的處理情況稱:基本屬實,決定給予郭彥努記過處分,調離教學科研崗位;取消其職稱晉升資格及各類評優評先資格3年;同時提請上級有關部門撤銷郭彥努高層次人才資格。(成都商報8月19日)
校方這樣的處理,讓人看上去很輕。因為校方決定中的那些相關內容,其實並沒有給郭彥努帶來本質的變化。仔細想一下就會發現,決定中所謂的「處理」,其實本身就不該是郭彥努所得的東西。
而這樣的「處理」,也就等於是將本不該屬於郭彥努的東西拿了回來,而對於郭彥努來說,這最大充其量也就是個「零和遊戲」的結果。郭彥努的抄襲行為,雖然沒有得到什麼,但最重要的是,也沒有失去什麼,因而,這樣的處理其實很輕。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樣的處理其實已經很重。因為依據相關規定,校方的「處理」已經達到了極限值,所能動用的條款都已經充分使用。換言之,校方無權做出更重的處理,因為更重的處理權限並不在校方,這已經是校方所能做出的「頂格」處理。
因此,這也就出現了校方本身所無法自理、並且還要必須承擔責任的悖論,即人們認為的那樣:老師出現了抄襲這樣學術不端的問題,都是因為學校管理不嚴,以致學術道德敗壞,所以校方應當承擔更大甚至全部的責任。
其實,這樣的認為或想法沒有什麼不對,但如果仔細想一想卻又真的不對。因為,個別老師學術不端的問題,並不是發生在特定的幾所學校,而是呈現出雖然量少但卻面廣的散狀存在態勢,就連一些最頂級的高等學府校也發生過這種情況。
況且,不僅在普通級別的老師身上發生過,在較高級別並且在相應領域內已經功成名就、享有極大學界聲望的著名導師身上也發生過。因此,學術不端的問題雖然是發生在學校,但對它的定義和歸納卻不能簡單地僅僅劃定為學校內部的問題,因為其本質上早已超出了學校的範圍,是個社會綜合性問題。
教師作弊,學術不端,歷來被社會所深惡痛絕。其根本原因,既在於通過作弊得到了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極大地破壞了社會公平的原則,傷害的是所有踏實誠信的老師;也在於以教師的身份做出了這樣的事,更是對社會道德倫理及職業倫理的玷汙和摧毀。
因此,對於教師作弊、學術不端,應當引發社會多維度的深入思考,不能將它僅僅認為是學校內部的問題,而應當客觀地將之看成更廣範圍的社會問題。只有審視這個問題的廣度和高度有了拓展和提升,才可能找出解決問題的切實路徑,修復個別教師道德倫理及職業倫理的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