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東,以下簡稱「陽光集團」)。
● 本次擔保金額及累計為其擔保餘額:本次擔保金額為1億元人民幣,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實際累計為陽光集團的擔保餘額為5億元人民幣(含此次擔保)。
● 對外擔保累計餘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對外擔保累計餘額為5億元人民幣。
● 本次擔保陽光集團提供反擔保。
● 本公司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1)近日,本公司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行(以下簡稱「廣發銀行」)籤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陽光集團向廣發銀行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以上擔保額度為1億元人民幣,期限自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3月26日。
(2)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為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屬子公司)作為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的擔保單位,為其提供餘額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含5億元)的擔保,期限為三年。詳見2017年4月19日、2017年5月11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本次擔保後,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累計擔保餘額為5億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住址:江陰市新橋鎮陶新路18號法定代表人:陸克平註冊資本:195387.3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呢絨、毛紗、針織絨、絨線、羊毛衫、服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防靜電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護服)、針織品、裝具、紡織工業專用設備及配件的研發、設計、製造、加工、銷售;染整;洗毛;紡織原料(不含籽棉)、金屬
材料、建材、玻璃紡機配件、五金、電器、通訊設備(不含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和發射裝置)的銷售;飲用水處理技術的研究、開發、銷售;礦泉水、包裝飲用水、飲料的生產、銷售;光伏電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光伏電站系統建設;光伏發電;售電;光伏設備及配件的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一類醫療器械零售;第二類醫療器械零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陽光集團總資產2,246,728.45萬元,總負債1,064,010.80萬元,淨資產957,313.50萬元。2018年1月至12月營業收入1,124,251.38萬元,淨利潤81,083.41萬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陽光集團總資產2,240,713.78萬元,總負債1,012,067.37萬元,淨資產1,006,241.38萬元。2019年1月至9月營業收入886,455.52萬元,淨利潤48,927.87萬元。
陽光集團持有本公司9.98%的股權,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陽光集團股權結構如下圖: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廣發銀行籤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陽光集團向廣發銀行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期限:自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3月26日;
擔保金額:最高額度1億元人民幣。
公司與陽光集團籤訂了反擔保合同,陽光集團根據《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範圍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鬱琴芬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孫寧玲
江蘇陽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58.29%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多年以來,陽光集團為本公司生產經營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特別是在籌資方面一直作為本公司(包括下屬子公司)向銀行融資的擔保單位。本著互保互往的原則,我們同意公司(包括下屬子公司)為陽光集團提供擔保,從而促進控股股東與本公司的共同繁榮。本公司(包括下屬子公司)向其提供擔保是可行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擔保事項的實施對雙方的發展都是有益的。
五、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控股股東目前經營狀況良好,具有擔當風險的能力,本公司為其擔保風險可控,不會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餘額為5億元人民幣,佔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經審計淨資產的22.81%。無逾期擔保。
七、 備查文件目錄
1、最高額保證合同;
2、被擔保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3、被擔保人2018年度財務報表;
4、被擔保人2019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