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又是很長的一章,中文版共分成九段,標題分別是:再審判巴比倫、頌讚神的詩歌、耶和華的鐵錘、懲罰巴比倫、耶和華要幫助以色列、巴比倫的命運、給在巴比倫的猶大人的信息、巴比倫滅亡和耶利米的信息傳到巴比倫。本來這一章已是耶利米書的最後,因為這一章最後一句話說: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但是實際上後面還有第52章,這章內容跟列王紀下第25章基本是一樣的,寫耶路撒冷的陷落、聖殿毀滅、和猶大人被擄到巴比倫,有些人不明白為什麼耶利米書到最後又回頭來說猶大滅亡的事,其實很明顯這是很晚之後有人再補充上去的。
後面的事我們暫且放放,先介紹本章的內容,下面是第一段:
耶和華說:看吧,我要激起毀滅的風(或毀滅者的靈),攻擊巴比倫和立加米(或迦勒底)的居民,
我要讓外邦人到巴比倫去用扇子扇她、吹散她的一切、讓她的地上空空如也,
在她遭難的日子,他們要在她四圍攻擊她。
弓箭手啊,向他們拉弓吧,不管是屈身的還是穿盔甲站直的,不要憐惜她的年輕人,要殲滅她的全軍,
他們將在迦勒底人之地被殺倒和在她的街上被刺穿(或負傷)。
雖然迦勒底人的土地在耶和華面前充滿罪孽,但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並沒有被他拋棄,
所以你們要趕緊逃離巴比倫,各自救自己的性命,
到耶和華報仇的時候,他將會向巴比倫施行報應,你們不要陷在她的罪孽裡一同被滅亡。
巴比倫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使全地都沉醉,列國喝了她的酒就都變得瘋狂。
巴比倫突然傾覆毀壞,悲慘啊,要不要拿點乳香去止止痛,說不定能治好呢。
我們本來可以醫治她,但是卻沒有治,
我們離開她吧,各人回自己的本國去,因為她的審判已經歸到天上、已經被交到天空。
耶和華已經為我們伸冤,讓我們在錫安宣告神為我們所做的事吧。
耶和華要為自己的殿報仇,他定義要攻擊巴比倫,所以就激動了瑪代君王的心,
你們要磨尖箭頭、抓好盾牌、豎起大旗、加強防衛、派出哨兵、設下埋伏,去攻擊巴比倫的城牆,
耶和華定下對付巴比倫的居民的計劃,並依計而行。
巴比倫啊,你住在眾水之上、財寶多多,但是你的結局已到,因為你的貪婪已經超出尺度。
耶和華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敵人充滿你、就你蝗蟲一樣,他們將一邊吶喊一邊攻擊你。
第一段結束。
第1句說毀滅的風,將災禍比喻為狂風、颶風在聖經裡是很常見的,有的經學家要解釋這是哪個方向吹來的冷風還是熱風,這是解讀過度,不僅無用,而且也沒有依據。這句話中提到的立加米只有這裡有提到,因為有的版本寫成迦勒底,所以被認為是迦勒底的別稱或者被擄之人給迦勒底起的別名。
第2句說,原來上面說的毀滅的風不是耶和華的風庫時放出來的,而是外邦人去巴比倫用扇子扇起來的。不管這風哪裡來的,這些當然都只是作者的想像,或者說是比喻,那就隨便他怎麼說吧。後面說把巴比倫的地吹空,意思就是人、物被殺死和擄走的意思。
第3句有兩種說法,rsv版本說:不要讓弓箭手彎弓,也不要讓他穿著鎧甲站起來。意思就是趁他們彎弓和站起來之前就把他們殺死。按神理的話,神要對付什麼人,就算等他彎弓、等他穿好鎧甲站起來也完全能對付,一個人都能打幾十萬,根本不需要講究這些,但是按人理這些還是要講究的,所以說作者願意是這樣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其它一些版本的意思不是很明確,我想大體可能是這個意思:不管對方是穿著鎧甲的重裝兵還是彎著腰的輕裝兵,統統把他們射死、不要顧惜。這個意思與上下文意思更通順,所以我的翻譯採用這種。
第5-6句意思是說巴比倫的土地上已經充滿罪孽,耶和華要懲罰這片土地,通知被擄到這裡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趕緊逃離這裡,以免被耶和華降到這裡的災禍殺死、與巴比倫人一起滅亡。在聖經中神懲罰的精度問題我們已經說過多次,古時以色列人只想著吹他們的神降罰時有多厲害,比如颶風,只考慮到它的破壞面積有多大,從不考慮會不會傷及無辜,懲罰的精度他們當時根本是不考慮的,這個問題在古代不成為一個問題,但是到現代就不一樣,人們自然會想到,如果神真的公平、公正、公義,按每一個人所行的施行回報,那懲罰的精度為什麼不能準確到人呢,如果這點準確性都做不到,又怎麼能說神是萬能的。神創論者經常說,眼睛這麼精密的東西只有神才能創造,但是神如果能創造眼睛這麼精密的東西,他怎麼可能給人們降罰時卻做不到精準。
另外一個問題,神通過耶利米書呼籲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趕緊逃離這裡,但是按照耶利米書的交待,當時耶利米遠在埃及,他的書當時沒有傳到巴比倫,在巴比倫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根本不知道這些事,那神不就等於白白做功了嗎。
退一步說,就算耶利米書在那之前傳到了巴比倫,但人們不相信此書所說的怎麼辦。按神的意思,如果他們不相信,這些人是救還是不救呢,難道神對他們的命運安排沒有既定的預定方案嗎。如果他對這麼多人的命運都沒有確定的安排,他又怎麼能預知一切呢。
第7句和合本說「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在英文版中沒有素來兩字。大家都知道,在先知書裡,讓人喝了沉醉的杯一般都是指耶和華的懲罰,金杯是什麼意思呢,有人說金是像徵巴比倫的偉大及財富,雖然巴比倫在尼布甲尼撒時期確定很偉大也很富有,建立了著名的巴別塔和空中花園,但我覺得這裡的金並不代表這些,而是指這個懲罰工具的品質好。這整句話意思應該是說:巴比倫曾是耶和華手中懲治列國的好工具,耶和華通過她懲治了天下列國,列國被她整得雞犬不寧。
第8句作者說,巴比倫由耶和華懲治列國的好工具突然成為被懲治的工具,被耶和華整倒,以色列人趁機嘲笑她,說要不要拿點乳香治治疼痛。類似的句子在46:11也用來嘲笑過埃及。
第9句繼續拿巴比倫開玩笑,說他們本來能治好巴比倫,但因為巴比倫的審判歸天上的耶和華管,案子已提交到天空,所以他們不能插手,各人只管歸回本國。如果按神理說,這話當然是有矛盾的,神要懲治巴比倫,以色列人如果能治好的話,豈不說明以色列人有可以與神對抗的能力嗎,既然如此,他們自己挨懲治的時候怎麼都治不好呢。
第10-11句說讓大家在錫安宣告神的作為,跟50:28說到錫安報告神為自己的殿報仇差不多。我們前面曾提到過耶利米書第50-51章有些內容像以賽亞書第二部分寫的勸歸詩,裡面有很多內容是暗示以色列人歸回的,51:9-11這幾句也可以算,都有勸歸的意味,也許作者真的有這樣的用意也說不定。
第10句中說耶和華要為自己的殿報仇,他定義要攻擊巴比倫,所以就激動了瑪代君王的心。我們以前都沒有仔細討論究竟是誰滅亡巴比倫這個問題,其實大家眾所周知,居魯士建立的帝國叫波斯帝國,可不是叫瑪代帝國,所以根本不是瑪代君王滅亡巴比倫。瑪代和巴比倫以前曾合夥推翻亞述的統治,然後巴比倫和瑪代分別稱為帝國,當時波斯只是瑪代帝國統治下的伊朗高原南部的一些零散部落。居魯士出身是波斯王子和瑪代王的外甥,後來居魯士統一波斯,接著攻打和滅亡瑪代帝國,建立波斯帝國,波斯不同於瑪代,就像巴比倫不同於亞述一樣,所以,嚴格來說,這些先知書都稱瑪代攻擊巴比倫其實是錯誤的,最多只能說攻打巴比倫的人裡面有瑪代人。也有可能當時以色列人普遍將波斯稱為瑪代,是因為瑪代帝國早就鼎鼎大名,而波斯只是剛崛起不久,沒什麼名氣。
第11-12 句說耶和華為攻打巴比倫定下計劃,依計而行。這裡寫的磨尖箭頭、抓好盾牌、豎起大旗、加強防衛、派出哨兵、設下埋伏,這些全部都是人做的事,如果神要為自己的殿報仇,他怎麼不顯點神跡出來證明真的是神來報仇呢。希西家時期說的派使者來一夜之間殺死亞述十八萬多人,或者掃羅時期一、兩個人出去就能把比海沙還多的敵人搞得人仰馬翻,或者士師時期三百人大敗蝗蟲一樣多的米甸人,或者不用派出人,像撒母耳時期一樣,使巴比倫人一夜之間都長出痔瘡,或者像出埃及記裡那樣給巴比倫降個十災,或者像約書亞時期,讓他們抬個耶和華的約櫃去繞巴比倫幾圈就讓城自己倒塌。不弄點神跡出來,你說這些事都是你幹的,誰相信、誰承認。聖經裡說耶和華將萬國賜給居魯士,但居魯士在他的銘文中驕傲地說:「我,居魯士,世界之王,偉大的王。」根本不提耶和華。
其實如果按創世紀,神說說話就能創造天地萬物、各種生物和人,他要為自己的殿報仇,根本不用定什麼計劃,也不用激動誰的心,只要張嘴說話應該馬上就能實現。而根據神預定一切的理論呢,各國的命運在她未誕生之前就都早早已經預定好、什麼日子都已寫在小冊子上,神後來既不需要臨時計劃,也不需藉口說為神殿報仇,反正各國的興亡盛衰都會按小冊子寫的自動運行,如果仇不是他自己早就定好的,又哪來的仇呢,如果報仇不是他自己早就定好的,又怎麼能臨時再定呢,只要有任何改變,就會與小冊子上面寫的不符。
第13句說巴比倫的結局已到,是因為她的貪婪已經超出尺度,這個說法跟前面的說法怎麼不一致,前面幾句不是說,是神要為自己的殿報仇嗎。再說這個報仇之事,我們中國人有句古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以色列人的神比我們還能忍,得幾十年才報仇,而且還不是親手報仇。
第14句作者又寫耶和華起誓,在先知書裡,耶和華特別喜歡起誓,作者這樣寫的目的是告訴讀者或聽眾,他說的這話後來絕對應驗。我們中國關於說話應驗也有句古話,叫皇帝聖旨口,意思是說皇帝不管說什麼都會靈驗,根本不用起誓,隨便說都行。雖然說這是迷信,因為很明顯,如果皇帝說話真的都能靈驗的話,如果有人反對他,他只需說話就能置人死地或置敵人失敗,他的帝位就可以永遠無憂,但是如果按神理來講,神本來就是管應驗的,神說話應該比皇帝的聖旨口還要靈驗才對,他根本不需要起誓,隨便說什麼應該都要靈驗才對。
說簡單直接點,按創世紀,神創造天地時都不用說我起誓,他做先知書裡寫的那些小事又何需指著自己或指著自己的名字起誓呢。很明顯這些都是作者們瞎編,他們編得也太不合神理,我想即使世上真的有神的話,神對此也不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