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伍德在《小說機杼》一書中對厄普代克的小說《恐怖分子》提出一種質疑,大意是,小說中一位叫艾哈邁德的狂熱穆斯林,其心理活動都是概念式的,並且拉了亨利·詹姆斯進來幫襯。伍德用了一個詞,「代入」——「亨利·詹姆斯多麼願意讓我們代入黛茜的頭腦中去,把多少詞擠壓進一個詞裡『說來尷尬』。而厄普代克對於進入艾哈邁德的頭腦缺乏信心,所以只好在他的心靈之地拼命插上作者的大旗。」當然,在這段文字之前,伍德舉例契訶夫,認為契訶夫的一句比喻「鳥叫聲就像一隻被整夜關在棚裡的母牛」,體現了作者可以像筆下的農民一樣思考的能力。
這個問題放在創意寫作班來說,大概很容易解釋,一般中學作文也傾向於教育學生,人物要像他本人那樣思考(和行事)。但實際上,這裡出現了一個小小的悖反,亨利·詹姆斯放棄了一種「準確」,寧願讀者去完善它。而契訶夫,也不能說他是準確,只是詹姆斯·伍德詮釋了這種「準確」。很顯然,在閱讀小說時,我們對於「場外的詮釋」是會產生某種反應的,作者的議論介入,評論者的批註或置評,讀者本人的經驗和情緒,小說經由影視化之後產生的視覺對位,甚至讀書環境。
假如我很槓的話,我會說契訶夫的農民像個詩人,農民從來不會這麼想問題。而你會槓回來,說俄羅斯的農民都是詩人。在人物是否準確、作者是不是插旗的問題上,單一的句子顯然是不夠的,容易盲人摸象。不過當你真的看見大象時,你可能又會發現,這頭大象是三條腿——沒錯,它是殘疾的大象,但它就是大象,而不是別的。
拋開《恐怖分子》的全文不談,單就艾哈邁德的狀態來看,這種在內心不斷重複著宗教教義(甚至背誦了章節)的思考方法,難道不正是一個猶豫中的「宗教狂熱分子」的特徵嗎?看看帕慕克的《雪》,其中人物的講話方式(這本書寫的也是極端分子),亨利·詹姆斯的壓縮法並不是很適用。那麼,厄普代克錯了嗎?輕佻了嗎?
關鍵是,在伍德看來,厄普代克是一個無能的作者,還是一個不小心用錯了方案的作者?他沒說。如果我們籠住《恐怖分子》的全文,結論可能會變成選邊站,在厄普代克和伍德之間,必有一個人不太高明。
在小說寫作課中,正面例子總是好找。而反面例子,牽涉到人物心理、情緒、狀態,卻顯得難辦,你可以說作者寫得不夠好,卻很難論證他寫錯了(注意,不是硬傷)。進一步說,如果寫錯,是基於小說技藝的判斷,還是基於日常道德的推斷?常識告訴我們農民是文盲,常識也告訴我們群眾比知識分子更智慧,好吧,您是左翼還是右翼?
短篇小說總是較容易籠住全文,較容易決斷(當然也不是百分百)。這種決斷必然產生對短篇範式的歸類,你可以大體歸納成卡夫卡-博爾赫斯系VS契訶夫系,也可以更細分,直至對每一個企圖都丈量清楚。有一類文學批評並不關心小說的步法(以及步法的合理性),但寫作班以此為教案,總能讓學生講點道道,配合題材、意境,發表些看上去還可以的作品。《挪車》就是這麼一篇小說,但它並不簡單。
很清楚的是,兩個主要元素構成了小說的主題:性生活,車。另一個元素華夫餅是在妻子出場時用以調整節奏,不算很重要,具有可替代性,但這一步顯然少不了。另有兩個更輕的元素:鄰居,教會。前者挺好的,輕微地影響了主人公的心理,構成節拍。後者我不大理解,可能與寫作當時的社會環境有關。假如再加一個元素呢?對這麼一篇七頁紙的小說而言,是不是還撐得住?鄰居和教會,似乎已經夠重了。
《恐怖分子》作者:厄普代克
就在這五個元素之中,以馬克的視角構築了小說前六頁,也是常規寫法,氣氛烘託得很好。妻子沒有名字,沒有容貌,只有一句「胖胖乎乎」,這是一種簡化(以第三人稱有限視角切入,簡化方案順理成章),作者把重點押在汽車被卡住這件事上,連帶出生活中一切小小的不順心。不過,前六頁裡突出的問題顯然並不是汽車和華夫餅,而是性。妻子沒有性高潮這件事在開篇就出現,儘管,探討此事顯得像惡趣味(成年人也都懂),我還是要硬著頭皮分析一下:小說開篇沒有講清這件事的原因,是馬克不行,還是妻子病理性的失能,或其他原因。總之不是第一次了。從來沒有獲得過性高潮嗎,婚期多久了,有孩子嗎?作者未予解答,一切都落實到那輛被卡住的車上。聰明的讀者當然明白,為什麼要這麼寫。性是不予公開探討的,甚至在夫妻之間。人們討論戰爭和疫病,卻無法討論昨晚妻子又一次沒能獲得性高潮。至於這是不是中產階級的某種病,我也不知道,我只關心作者的寫法。性的問題沒有任何交代,懸在小說的上方。直至第五頁上,主人公終於想到了這件事。「馬克抽搐了一下,感到自責了。如果他讓妻子高潮了,她可能就不會敵視宗教了。」
一言蔽之,是馬克沒做好。既像一種解釋,也像是提醒。然而也就此不談。
接下來,故事進入第七頁,沒有意外發生。兩人合力挪車,寫得很具體,厄普代克的描寫能力很棒(伍德也表示認可)。不過,整段寫得就像是一場床戲,可以說高明,至少是聰明。在近乎做愛(仍然有點費勁)的挪車過程之後,不出意外,妻子將車開到了合適的位置,馬克贊了一句,你真棒。妻子回答,你也是。如果是在床上,該多好,可那只是挪車。
借用伍德的話,在這裡,作者(敘事人)不必再去插旗了。小說結束了。
《挪車》是一篇有意思的小說,在我們日常不能言說之處,找到了一個可以言說之物。這也是短篇小說的常規範式,經過隱喻和轉喻,情節本身的戲劇化並不是很重要——試想,假如在挪車過程中一再出現戲劇變化,將情節強度提升,那麼修辭的分量會被減磅,故事將會被拖延、溢出。我們常會談到一個論點「短篇小說需要的是完美」,問題是,何為完美?假如將「完整」理解為完美,則所有的完整都可能是一種拖延。
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說,深諳人情世故。《挪車》是一篇標板式的小說,作者夠聰明的話,都能寫出來。難點在於,小說呈現了一種輕度哀傷的氣息,主人公思路清晰冷靜,稍稍有點彷徨,他的尷尬被融入了小說的哀傷。沒有布考斯基式的神經症,沒有朱文式的狂歡解構,厄普代克在最後的行文中給了馬克一絲安慰。《挪車》沒有奇怪的故事,假如我概述這個小說,會感到不知所云,我只能告訴別人說:厄普代克是這樣那樣寫的。
以《挪車》為案例,厄普代克準確嗎?是的。但他並不僅止於準確。如果把準確定義為作家的唯一美德,那只能是地攤作家討價還價的託詞罷了。亨利·詹姆斯真的希望讀者代入戴茜,乃至空出了一個可供體驗的空間?也不見得。也許只是他很愛戴茜這個人物。
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
原發刊物《外國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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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學課丨路內:讀《挪車》,約翰·厄普代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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