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0011、200011 股票簡稱:深物業A深物業B 編號:2020-54號
關於籤訂《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棚戶
區改造項目搬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自願性信
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
完整、及時、公平,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
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2月14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20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籤訂的議案》,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情況概述
為解決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以下簡稱「船步街片區」)綜合環境較差、存在安全隱患等現狀問題,改善業主居住條件、完善區域配套設施,同時,為滿足人才住房、保障房建設需要,現適用棚戶區改造的政策對船步街片區進行改造。公司在船步街片區擁有15套房屋(以下簡稱「被搬遷房屋」),總建築面積11654.93平方米。
人才安居公司作為項目改造實施主體,負責組織實施項目房屋搬遷安置補償工作。南湖街道辦對補償協議約定事項進行監督,督促人才安居公司和本公司積極、全面履行各自在協議項下義務,確保項目有序推進。
本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被搬遷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項目範圍內公司被搬遷房屋15套,其中住宅類建築面積5071.44平方米,商業類建築面積2250.24平方米,酒店類建築面積4333.25平方米,合計總建築面積11654.93平方米。
(二)被搬遷房屋已辦理房產證,目前無抵押無查封。
三、《搬遷安置補償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補償方式
公司選擇「產權調換」作為被搬遷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且公司確認籤訂本協議後補償方式不得變更。
(二)補償標準
1.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為11654.93平方米,人才安居公司按照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1:1.2比例標準給予公司調換與被搬遷房屋產權性質相同的房屋。
其中住宅類房屋亦可按套內面積1:1比例進行補償,住宅類房屋應補償的建築面積所對應的套內面積不低於被搬遷房屋套內面積,否則,按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除以得房率換算確定回遷安置房應補償的建築面積,即按照兩種計算方式的高者確定應補償建築面積。
2.回遷安置房根據深圳市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產權登記,回遷安置房位於項目拆除重建紅線範圍內。
(三)面積增購
住宅類房屋每套可增購不超過10㎡的建築面積。增購面積的價格按照同地塊安居型商品房的價格計收,增購的建築面積合計不超過40㎡。南湖街道辦、人才安居公司已於2020年7月22日發布片區同地塊安居型商品房評估價為38960元/㎡。公司按照該評估價格繳納面積增購房款,根據選房規則在回遷安置房交付前一次性向人才安居公司付清。
本條中「本項目同地塊安居型商品房價格」是由深圳市政府確定的承擔評估職能的非營利性機構——深圳市房地產和城市建設發展研究中心評估確定。
(四)回遷安置房面積差異的處理
如實際回遷安置房建築面積與應補償建築面積不一致的,具體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實際回遷安置房建築面積小於應補償建築面積的部分,由人才安居公司按回遷安置房市場評估價向公司結算差價。
2.實際回遷安置房建築面積等於應補償建築面積的,雙方互不結算。
3.實際回遷安置房建築面積大於應補償建築面積,超出建築面積在10㎡以下(含本數)的部分:
(1)有增購的住宅類回遷安置房,公司按增購面積價格向人才安居公司結算差價。
(2)其他回遷安置房,公司按回遷安置房市場評估價的80%向人才安居公司結算差價。
4.實際回遷安置房建築面積大於應補償建築面積,超出建築面積在10㎡以上(不含本數)的部分,由公司按回遷安置房市場評估價的80%向項目實施主體結算差價。
(五)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
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按以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為基數,按1000元/㎡的標準計算。
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費=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1000元/㎡
對於上述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原則上應在羅湖區房屋徵收及土地整備督導評估服務機構預選庫內選定一家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確定的重置成新價補償。經評估後,如果重置成新價不高於1000元/㎡(含),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如果評估的重置成新價高於1000元/㎡,評估費用由人才安居公司承擔。
(六)搬遷費
按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為基數,住宅、辦公類房屋以40元/㎡的標準,商業、酒店類房屋以60元/㎡的標準。
搬遷費=被搬遷住宅類房屋建築面積×人民幣40元/㎡×2+商業、酒店類房屋建築面積×人民幣60元/㎡×2
人才安居公司應向公司支付的搬遷費合計人民幣壹佰壹拾玖萬柒仟玖佰貳拾陸元整(小寫:¥1197926.00元)。
(七)臨時安置費
1、臨時安置費的計算期限
(1)住宅類房屋自交房之日起至產權調換房屋通知入夥之日止,另外增加3個月裝修期。
(2)商業、酒店類房屋自交房之日起至產權調換房屋通知入夥之日止,另外增加6個月裝修期。
2、臨時安置費計算標準
以被搬遷房屋產權調換部分的建築面積為計算基數,搬遷啟動後的第一年(自項目正式啟動搬遷交房之日起計算12個月),住宅類房屋按照95元/㎡·月的標準支付,商業類房屋按照200元/㎡·月的標準支付,酒店類房屋按照95元/㎡·月的標準支付。自第二個計算年度起每年在上一個計算年度的基礎上遞增3%。
3、臨時安置費的增發
本項目自取得回遷房地塊主體工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過渡期為48個月。因人才安居公司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向公司增發臨時安置費。逾期3個月以內時(含第3個月),按最初逾期前一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標準增發50%;逾期4至8個月時(含第8個月),按最初逾期前一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標準增發70%;逾期9個月以上時(含第9個月),按最初逾期前一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標準增發100%。
(八)租賃補助
1.住宅類房屋,以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為基數,按95元/㎡·月的標準,給予2個月的一次性租賃補助。
2.商業、酒店類房屋,以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為基數,商業類房屋的按200元/㎡·月的標準,酒店類房屋按照95元/㎡·月的標準,給予6個月的一次性租賃補助。
租賃補助=住宅類房屋面積×95元/㎡×2+商業類房屋面積×200元/㎡×6+酒店類房屋面積×95元/㎡×6
人才安居公司應向公司支付的租賃補助合計人民幣陸佰壹拾捌萬玖仟壹佰陸拾貳元壹角(小寫:¥6189162.1元)。
(九)搬遷安置獎勵
1.按時籤約獎勵
公司在籤約啟動後1—15日內(含當日)完成其所有房產的補償安置協議籤訂工作,且交齊全部籤約材料的,人才安居公司按5萬元/套的標準給予公司按時籤約獎勵。
按時籤約獎勵=被搬遷房屋套數×5萬元/套
2.小組按時籤約獎勵
公司所在的房屋分組在本項目籤約啟動後1-15日(含當日)小組籤約率達95%,且在此期間籤約的,按3萬元/套給予公司按時籤約獎勵。
小組按時籤約獎勵=被搬遷房屋套數×3萬元/套
3.按時交房獎勵
在本項目交房啟動後1—30日(含當日)交房的,按5萬元/套給予單套按時交房獎勵。
按時交房獎勵=被搬遷房屋交房套數×5 萬元/套
(十)相關款項金額與支付時間
1.臨時安置費支付條件
在本協議滿足生效條件且雙方籤署《被搬遷房屋移交確認單》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人才安居公司向公司支付首筆臨時安置費,首筆臨時安置費計算至當前季度末。第二筆起,臨時安置費每季度支付一次,每筆臨時安置費在每季度的首月20日前支付,最後一筆臨時安置費[含剩餘過渡期限不足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及裝修期補償(住宅類3個月,商業、辦公及酒店類6個月),最後一筆臨時安置期不足15日的按照0.5個月計算,超過15日(含15日)不足31日的按照1個月計算]於人才安居公司向公司交付回遷安置房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
2.其他款項金額與支付時間
除臨時安置費以外人才安居公司應向公司支付的其他款項包含下列項目:
(1)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款人民幣(按實際裝修評估重置成新價標準計算);
(2)搬遷費人民幣¥1197926.00元;
(3)租賃補助人民幣¥6189162.10元
(4)按時籤約獎勵人民幣¥750000.00元;
(5)小組按時籤約獎勵人民幣¥450000.00元;
(6)按時交房獎勵人民幣¥750000.00元。
其他款項支付時間:搬遷補償協議滿足生效條件且雙方籤署《被搬遷房屋移交確認單》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人才安居公司向公司支付除臨時安置費以外的其他補償款。
四、籤署《搬遷安置補償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收到的拆遷方各項補償及安置費足以彌補拆遷帶來的影響,預計增加2020年淨利潤約為1570萬元,增加2021年至2022年每年淨利潤約1260萬元,所得款項將用於公司經營周轉。由於搬遷補償涉及清租、交房及獎勵等諸多事宜存在不確定性,目前很難準確估算對公司2020年淨利潤的影響數據,實際影響數據最終須以會計師審計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特別提示
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於2020年6月26日正式啟動籤約工作,籤約期限120日(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10月24日),於2020年10月9日正式啟動搬遷交房工作,搬遷交房期限90日(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6日)。
公司在正式收到人才安居公司搬遷安置補償協議文本後,就協議條款內容及相關訴求與對方進行了多次談判。為確保公司合法權益,公司已於2020年6月26日向人才安居公司遞交《申請書》,鎖定籤約獎勵及選房積分權益。
因搬遷交房受諸多因素影響,部分房屋預估不能在交房期限第一階段甚至交房期限內進行交付,故存在不能獲得人才安居公司給予的相應按時交房獎勵、臨時安置費的風險。目前公司正在抓緊推進清租交房工作,並於2020年10月9日向深圳市羅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遞交《關於限期交房的聲明書》,保留我司在2021年1月6日前交房仍可享受第一階段的交房獎勵及積分的權益。
六、備查文件
1.第九屆董事會第20次會議決議;
2.第九屆監事會第21次會議決議;
3.《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搬遷安置補償協議》;
4.《補償協議附表(單位組-深羅船步街棚改2020第1674號)》。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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