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起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終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同時,還須在報紙和網絡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之間的關係;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但對於超過5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不存在任何關聯;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喬丹體育公司賠償原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
其實早在2012年,麥可·喬丹就向商評委提交過申請,表明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註冊商標。不過,當時的商評委維持了喬丹體育的一系列商標註冊。直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定中文「喬丹」商標的註冊損害了麥可·喬丹的在先姓名權,認定喬丹體育的「喬丹」商標應予撤銷。
直至去年底,喬丹商標糾紛案終於結束。通過判決,我們不難看出,擁有一款商標對於企業來說有多重要。
商標保護
商標註冊可以保護我們的姓名、域名和商號不受侵犯。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大企業在註冊公司前先註冊商標的原因。例如,一家企業通過多年打拼,已經小有名氣,當地人已經認可了這家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如果沒有註冊商標而被迫更名,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將付之東流。如果放在域名上就更危險了,知名網站一般都會有數以萬計的客戶,若因為沒有註冊商標而被迫更改域名,那麼你的用戶將直接成為別人的用戶。
商標註冊越早越好
商標註冊一定要趁早。我們都知道註冊商標存在一個5年的爭議期,超過5年沒人提出爭議就默認為合法商標。所以,如果沒有早早申請商標,沒有達到5年的時間,就會存在被撤銷的可能。就像案件中的「喬丹商標」一樣,因為超過了5年,所以可以保留相關商標,這或許就是該商標案件中值得學習的地方了。
但是,如果是惡意搶註,或者原告已經進行了馳名商標認定,是不受5年時間限制的。所以,為了保證我們的品牌不受侵害,保護我們的商標不被撤銷,適當的時候可以進行馳名商標認定。
馳名商標
普通商標一般只保護一類,但馳名商標除了依法享有商標註冊所產生的商標專用權外,還有權禁止其他人在一定範圍內的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註冊或使用;在侵權認定時,如果原告是馳名商標所有人,則司法機關會在商標近似性判定上予以放寬;在立案調查假冒商標犯罪案件時,不受立案金額的限制;馳名商標認定可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企業品牌價值,可獲得一定的政府獎勵扶持。
此次,喬丹體育因為商標案件被迫改名可謂是元氣大傷。2011年10月,喬丹體育曾於A股遞交IPO招股申請書,因為商標糾紛,至今未上市。
不僅影響了上市,品牌形象大打折扣。此次更名雖然不是什麼大事,但是在消費者心中會有不小的震蕩,購買的產品也不純粹了。特別是當下體育品牌市場趨近飽和,加之安踏、李寧、阿迪達斯等運動品牌持續發力,此次商標案件宣判對中喬體育將是不小的打擊。如何在逆境中逆襲,中喬體育的路將會異常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