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西紀檢監察網
及各地市紀檢監察部門網站
公布了一批黨員幹部被查處的通報
柳州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柳州紀檢監察部門網站截圖
一、柳州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培訓科科長黃劼違規套取項目經費發放福利問題。2014年10月時任柳州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所長助理、財務科長黃劼按照領導的指示,採取虛列開支的方式套取項目經費34200元給單位職工發放福利,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6月,柳州市科技情報研究所將違規套取、發放的福利費共48500元(含其他違規發放福利費14300元)退繳市紀委上繳國庫。2019年10月,黃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融安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明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問題。2018年年底,楊明宇收受承建有縣交通局工程項目的個體戶賴某某送給的臘腸、粽子等土特產以及現金人民幣6萬元。2019年9月,楊明宇主動將其收受賴某某的6萬元違紀款上交組織;2020年3月,楊明宇將其收受賴某某的臘腸、粽子等土特產折合人民幣500元上交組織。2020年3月,楊明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6.05萬元上繳國庫。
三、鹿寨縣寨沙鎮東馬村村委主任黃秀廷違規為其兒子操辦婚宴問題。2019年9月4日,黃秀廷在鹿寨縣寨沙鎮東馬村東馬屯為其兒子舉辦婚宴,宴請雙方親朋好友約280人(共28桌),超過規定130人(13桌),收受禮金共計1815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4月,黃秀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柳州市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柳州紀檢監察部門網站截圖
一、融安縣大將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韋昊,原黨委委員、副鎮長韋玉炳推動危改工作不力問題。2019年至2020年2月期間,韋昊作為主抓大將鎮住房安全保障(危房改造和修繕)工作的主要領導,在安排韋玉炳分管大將鎮有關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後,對有關工作落實、進度推進上僅局限於聽取匯報,沒有及時督促跟進;韋玉炳作為時任大將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責任心和擔當精神不強,對其所分管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不重視、不熟悉,沒有及時研究相關政策並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房屋修繕等工作落實,導致大將鎮2019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進度一度排在融安縣倒數,甚至長期處於末位,在融安縣開展的脫貧摘帽督查工作中多次被通報。同時在融安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於2020年2月14-17日組織開展的住房安全保障「回頭看」專項檢查中發現,大將鎮仍有260戶存在住房安全保障問題,與大將鎮政府2020年2月13日向縣委匯報時的39戶相差較大,對融安縣脫貧摘帽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20年4月,韋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韋玉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原鹿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廖健銘,鹿寨縣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原鹿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成員潘聲平,原鹿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機關黨委副書記、縣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兼局工會主席吳保方,鹿寨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華履職不力導致扶貧資金被挪用問題。2019年11月15日,原鹿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衛計局)出納楊光曦因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984.62萬元,其中涉及扶貧資金134萬元,含建檔立卡貧困戶大病醫療救助資金100萬元,指定困難戶大病救助資金34萬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經查,上述案件的發生,除楊光曦個人原因外,與原鹿寨縣衛計局和縣財政局財務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內部管控缺失等密切相關,原鹿寨縣衛計局和縣財政局相關領導幹部在工作中存在失責失察問題。
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時任鹿寨縣衛計局黨組書記廖健銘,在分管人事股、辦公室工作中,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存在對財務人員選拔任用把關不嚴,辦公室工作管理監督不到位,公章使用審批不嚴等問題。2019年9月,廖健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潘聲平在擔任縣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期間,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縣紅十字會公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鑑的重要性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沒有制定公章管理制度,未督促縣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加強公章管理,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公章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導致原縣衛計局出納楊光曦多次順利在轉帳支票上加蓋縣紅十字會公章。2019年9月,潘聲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時任鹿寨縣衛計局工會主席吳保方,具體負責縣衛計局工會日常工作及工會公章管理工作,對縣衛計局工會公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鑑的重要性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公章管理使用隨意,在審核縣衛計局出納楊光曦提交的工會帳戶資金支付申請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由楊光曦自行蓋章的情況。2019年9月,吳保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鹿寨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華,履行職責範圍內「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弱化虛化,對分管範圍黨員幹部疏於監管,導致發生多人違紀問題。2019年9月,韋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灌陽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桂林紀檢監察部門網站截圖
2018年10月份,龍橋村黨總部書記、副主任黃光跳,村委會主任黃永桂,村委文書黃光努,民兵營長黃小愛,計生專幹黃素雅,組織委員、團支部書記黃海民,村協警黃軍生等七名龍橋村兩委幹部合夥在該村新開荒山地種植油菜,以灌陽縣龍橋永桂西紅柿種植銷售專業合作社帶動貧困戶增收名義,向灌陽縣農業農村局提供不實貧困戶增收材料申報當年示範場建設獎補資金,其示範場未按獎補方案要求對油菜進行精細管理,後油菜失收無償送人收割。該示範場項目於2019年10月9日獲得獎補資金198600元。2019年10月14日,在除去必要開支11154元外,黃光跳等七人對剩餘錢款以利潤、工錢、接待費等形式進行分配。
2020年4月2日,黃光跳受到撤職處分,黃永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小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民兵營長職務,黃光努、黃素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軍生受到批評教育處理,黃海民受到誡勉處理,違紀資金全部予以收繳並上交縣國庫。
臨桂區: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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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市臨桂區五通鎮五通村村兩委幹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至2019年期間,在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情況下,五通村村兩委幹部集體討論決定,用村集體資金發放「工資補貼」、「油費補貼」、「通訊補貼」等補貼共計682870元。2019年11月,楊安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張年躍(村委副主任)、葉華忠(村兩委委員)、陳國康(村兩委委員)、毛冬生(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肖年安(村黨支部副書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新花(非黨員、村委委員)受到通報批評。涉及違紀款予以收繳。
2.桂林市臨桂區臨桂鎮花堽村村兩委幹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至2019年期間,在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情況下,花堽村村兩委班子成員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開會討論決定,用村集體資金給村兩委班子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計生專幹發放補助共計114600元。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廖任友(村委主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如生)養(村黨支部書記)、唐秋旺(村黨支部副書記)、莫旺福(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副主任)、張珍桂(村委主任助理)、唐喜妹(村黨支部委員)、劉勇娟(村委委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樹峰(非黨員、村委委員)、張次旺(非黨員、村委委員)分別受到通報批評。涉及違紀款予以收繳。
雁山區: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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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區委政法委二級主任科員葛樹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領取福利等問題。2011年至2017年,時任雁山區民政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葛樹林多次違規收受服務對象送予的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以及年節禮金1萬元;指使他人違規套取單位資金發放年節禮金和購物卡共計40.69萬元,其中本人領取5.2萬元。此外,葛樹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20年2月,葛樹林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雁山區: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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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區科學技術局一級科員方曉超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5年10月,大埠鄉組織開展對李汕平村委汕頭村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中,方曉超作為時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未認真入戶核實貧困戶情況,致使貧困戶房屋結構及人口數識別出現錯誤、數據失實。2019年,方曉超作為大埠鄉李汕平村委李家灣村李某某貧困戶的幫扶聯繫人,填寫貧困戶家庭人口身份信息錯誤。2019年8月,大埠鄉專項工作檢查組檢查發現並要求其改正,直至2019年10月區紀委督查時發現其仍未整改,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5月,方曉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2起扶貧領域違紀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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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州鎮堂排村黨委副書記陳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間,陳利在管片村低保核查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沒有及時報停兩名已故低保戶的低保待遇,致使已故低保戶的家屬繼續享受低保待遇,造成國家資金損失16380元。2020年3月,陳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廉州鎮堂排村委原副主任、治保主任陳銘湖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2009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間,陳銘湖在管片村低保核查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沒有及時報停兩名已故低保戶的低保待遇,致使已故低保戶的家屬繼續享受低保待遇,造成國家資金損失43439元。2020年3月,陳銘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防城港市紀委通報2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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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城港市城鄉風貌改造辦公室原主任宋廷惠在工程項目驗收檢查及規劃許可審批等事項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問題。2008年至2018年10月,宋廷惠在擔任防城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副站長、站長及掛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港口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日常監督、驗收檢查及規劃許可審批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4.7萬元、1萬元超市購物卡及價值7.344萬元建房材料和建房工程費用。2019年1月,宋廷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市住建委行政審批辦公室原副主任蘇偉審核受理有關項目施工許可、竣工備案等材料過程中非法收受財物問題。2012年至2016年,蘇偉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住建委窗口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審核受理有關項目施工許可、竣工備案等材料的過程中,為管理和服務的對象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的財物共計33500元。2018年10月,蘇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沒收其違紀所得。
浦北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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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小江鎮環城社區文書黃細娟在協助開展城市低保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1年3月,原小江鎮環城社區居民陳某隱瞞其妻子在浦北縣人民醫院工作、有穩定收入的事實,以家庭生活困難為由向社區虛報申請低保補助。黃細娟作為調查人,沒有對陳某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便籤字同意上報並獲批,致使該戶3人自2011年4月至2017年11月違規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63810元。2017年12月,縣民政部門停發陳某戶的低保補助。2020年4月,黃細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涉及違紀款已退繳。
樂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羅盛純接受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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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百色市紀委監委消息:百色市樂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羅盛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那坡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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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縣龍合鎮德合村黨支部書記黃金益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問題。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黃金益在選聘護林員工作中,明知李某不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不符合選聘護林員條件的情況下,還幫助李某偽造扶貧手冊,在李某申請護林員審批表上簽署「屬實」意見,並加蓋德合村民委公章,使李某違規獲得護林員補助資金7501元。2020年4月,黃金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清退。
鐘山縣公安局鐘山鎮派出所原副所長廖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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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鐘山縣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鐘山縣紀委監委對鐘山縣公安局鐘山鎮派出所原副所長廖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廖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收受涉黃場所好處費,截留罰沒款,私設「小金庫」;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收受組織賣淫團夥「保護費」,充當「保護傘」,涉嫌徇私枉法罪。
廖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背棄初心使命,缺失黨性原則,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鐘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廖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