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再有1個月就要施行了。這部法典和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都密不可分,可謂民生百科全書。張哥用較短篇幅,推出「每日一《典》」欄目,帶你共同學習《民法典》的亮點法條。
【條文】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理解與適用】本條規定了民法的公平原則。
一、公平原則在民法中的法律地位。
民法當中有很多基本原則,都有特定的價值,同時也具有強有力的法律效應。公平原則是民法當中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也是民法基本原則當中的核心原則。
二、公平原則主要包括公平觀念及公平運作。
整個民法當中都體現著公平觀念及公平運作兩個層次。這也使得公平原則能夠真正實現於民法當中。在人類發展歷史,關於公平的追求和鬥爭一直在持續著,公平作為人民權利的基本特徵,是衡量一個國家、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之一。在當前我國大力推行依法治國的發展背景下,公平原則對彌補法律規定漏洞,保證意思自治原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公平原則集中反映了民法各項規定與道德之間的關係,是法律與道德相互滲透的產物,能夠有效地克服民法的局限,是司法自治原則的有效補充。
三、公平原則的要求。
1、公平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時,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公平原則體現的是民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價值,對規範民事主體的行為發揮著重要作用。
3、公平原則不僅要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也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應當遵循的基本裁判準則。
四、民法上平等原則和公平原則有什麼區別?
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就是說不論職位、不論出身、貧富、能力大小,法律在對待人和社會組織的時候沒有分別心,沒有歧視、沒有傾向性。不管你是誰,在法律的眼中,地位都是一樣的,同樣受到保護。因此,「平等原則」是民法的第一原則。它必須堅如磐石,穩如泰山。「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是平等原則在人民群眾心中的體現。
「平等原則」可以引申出很多法律的其他規定,比如:股權平等、債權平等、選舉權平等,在婚姻關係中男方和女方地位平等、養子女與親生子女繼承權平等、贍養義務平等,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等。
2、「公平原則」。公平指的是本著正義的觀念,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
3、平等和公平有什麼區別呢?
舉個例子,我們把法律比作是一位有很多個孩子的媽媽,不管她的這些孩子是頑劣還是安靜、健康還是殘疾、她都以均等的慈愛對待,這個叫平等。 又比如她的兩個孩子打架了,一個是高大魁梧的哥哥,一個是瘦弱有殘疾的弟弟。這兩兄弟去找她們的媽媽評理,母親一查,原來是弟弟先動的手,打傷了哥哥。母親在裁決這件事的時候,既不以哥哥年紀大而有特權,或者弟弟有殘疾而有特權,而是站在正義的立場上,該怎麼裁決就怎麼裁決。這也叫平等。
弟弟打傷了哥哥,應負相應責任;哥哥嘲笑弟弟在先,也有過錯,可以據此減輕對於弟弟的懲罰,減輕的程度依據哥哥的過錯程度而定。這就是「公平原則」,不偏不倚,合理正義。
現實生活中,不公平的現象很多。比如說「霸王條款」啊,會員卡餘額到期清零啊,不準帶酒水入內的等等,不管它內容如何變,你只要捫心自問,它是不是為了減輕或排除經營方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損害消費者權利呢?如果是,就違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則」 。因此這些東西都是無效的。你想,連法律最基本的東西都違反了,它還能有效嗎? 當然是無效!
五、重點說明
為什麼張哥要花這麼多時間講這些看起來平淡無奇的民法原則呢?因為這才是1260條《民法典》法條背後的東西,再多的民法書籍都是在闡述這些「關鍵詞」。
如果你真正懂了,就可以一通百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