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事業單位改革「落地」的最後一年。伴隨著退伍轉業季的到來,讓沉寂已久的取消工勤編這件事又成為老士官們最熱議的話題。
仔細想來其實這也很正常,軍官和士官轉業,在單位的安置方面本身就有存有區別。很多老一點的轉業士官,最大的目標就是二次擇業時能有個事業單位。但事業編改革這件事,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已是大勢所趨。那麼取消工勤編對士官轉業影響到底有多大?我認為可以從以下3點中得到答案。
一、要弄清士官轉業工勤崗的概念。
目前我們所談的工勤人員,其實主要分為兩類。一類屬於行政機關的,而另一類則屬於事業單位的。但無論是哪一種,士官轉業通常都只能是工人的身份,無法像幹部轉業那樣在級別上得到提升。而且通常來看,士官轉業分到機關行政單位的工勤編極少,而大多數的士官以事業工勤編為主。
士官工勤編,除了職級與幹部的不同,在例如年終獎、餐補、車補等方面,其實並沒有什麼兩樣。在工資方面雖有一定差別,但其實在我看來差別並不是很大。而且工勤編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徵,那就是穩定。士官轉業是正式在編,這在很多人看來已是「鐵飯碗」。所以一聽說要取消,就頓時牽扯了所有老士官和家屬們的心。但其實不必這麼緊張,下面我們會接著分析。
二、轉業士官要認清取消事業工勤編的方式和方法,對於政策要詳細解讀。
其實我們所談的事業單位取消工勤編,並不是所有的工勤編都要取消。通過事實情況來看,唯有兩類事業單位進行大幅度的改制。第1類是一些生產經營類,例如出版社、報社、設計院等這樣的單位,說白了就是能夠自己賺錢的單位。而第2類是那種既有公益性,又有經營性的單位,如公立醫院、公用事業中心等,這樣的事業單位下一步大多數都會改成國企。
通常來看,有2類事業單位不會有大的變動。1類是純公益性單位,就是全額撥款的那一種。而第2類則屬於行政職能(完全承擔類)的事業單位。這2類事業單位不會動,那麼相應的工勤編也就不會動,所以說已經安排在這兩種單位的轉業士官,根本不用擔心取消工勤編的問題。而正在轉業或即將轉業的士官,也未必不能夠安排到這兩種事業工勤編,具體原因,可以從下一段找到答案。
三、建議轉業士官要這樣看待取消事業工勤編這件事。
我個人認為取消事業工勤編對轉業士官安置會有影響,但不會太大。
通過上面第2點,轉業的戰友應該清楚,行政職能(完全承擔類)和公益事業單位仍存有工勤編,只不過大多數城市事業公勤編處於「只出不進」這種狀態,但是我認為轉業士官不會受這種狀態的約束。因為從事務部成立以來,對於士官轉業安置,有了明確規定和較大的動作。
2018年,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聯合印發了新修訂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辦法》中規定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是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的主體。其中,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比例不低於80%。
從以上這段文字當中,大家可以看到士官安置的百分比,同時也可以看到,轉業士官對於事業單位的安置政策不會變。反過來講,少數事業工勤編仍會存在。要說影響,可能會在原有的數量上進行一定比例的縮減,但還是會有國有企業「託底」安置,這其實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
我認為,雖然國企不能和事業單位比對,但它們各有各的好處。比如說,轉業到事業單位的戰友,工資待遇普遍不高,雖然也有競爭上崗等制度,但是工人身份往往會限制了成長的高度。但這一點,在企業裡發展就不會成為制約點。只要有能力、有本事、有學識,在國企中發展一樣大有可為。
以上所談逐步取消事業工勤編,對士官轉業的影響到底有多大的問題,受個人眼界、知識點影響,不一定完全正確,僅為轉業戰友提供一點參考。
最後想提醒所有轉業的戰友,無論怎麼改制,在大環境面前,唯有強化自身,努力去適應和改變這一條路。假如遇上了,不必遺憾,更不必抱怨,只要自身「硬核」,無論處於什麼樣的崗位,無論是什麼樣的編制,一樣能成為那個最耀眼的存在。最後祝所有轉業的戰友二次擇業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