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還未交滿15年,但是我們的參保人已經去世,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如果說你的社保,不論是交費滿15年也好,還是未交滿15年也好,那麼交費人已經去世,如果還沒有享受到這個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話,那麼個人帳戶裡的餘額是可以全額退還的,但是注意到我們只能退還個人帳戶當中的餘額,並不能夠退還統籌帳戶當中的餘額,所以說這一點一定要注意。
因為我們平時參保的這個基本養老保險,是分為兩個帳戶的。一個帳戶是個人帳戶,另外一個帳戶是統籌帳戶,那麼我們交的錢是分為這兩個部分,它的比例劃分大約是,進入統籌帳戶當中的錢,佔有你交費總額的65%左右,進入到你個人帳戶的錢,大約佔有你交費總額的35%左右,所以說這樣的一個交費總額實際上,絕大部分都進入到了你的統籌帳戶裡。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說你這些年的養老保險一共交了10萬塊錢,那麼其中你的個人帳戶大約只有35,000塊錢,剩餘的65,000塊錢都進入到統籌帳戶當中裡,那麼這個統籌帳戶實際上何止自己,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交費人突然去世以後,那麼只能夠選擇繼承這個個人帳戶當中的餘額,也就是這個35,000塊錢。
那麼剩餘的65,000塊錢去了哪裡呢?他進入到了統籌帳戶這個統籌帳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給現在已經辦理完退休手續,並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這部分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一個主體帳戶,所以說我們平時參保的養老保險,實際上是有很大一部分都進入到了這個統籌帳戶當中去,那麼這個統籌帳戶主要用作給現在已經辦理完退休的這部分人群,發放養老金待遇。
所以說個人繼承的話只能夠繼承個人帳戶部分,雖然說這一部分很少,但畢竟是自己的錢,這一部分是完全可以繼承,當然除了這個可以繼承個人帳戶當中的餘額之外,實際上還有一部分喪葬撫恤金大約是退休平均工資的10個月左右的一個工資待遇,有些地區可能只有3~6個月,但是最長不會超過10個月,比如說你們本地區的社會退休平均工資大概是2500元的話,那麼獲得10個月的一個工資,那就是25,000元的一個喪葬撫恤金,所以說這兩者相加的錢都是就是可以繼承的一個錢!
那麼實際上這個費用退還並不是全額退還,所以說它只是一個部分退還,所以這個問題我們一定要搞清楚,所以很多人就疑問,其實交了遠遠不止這35,000塊錢,為什麼自己拿到手裡只有這麼一點錢呢?其實他就是這樣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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