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第一條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關於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貫徹落實中、省、榆林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推進「放管服」改革,創新和完善相關工作體制機制,制定行政審批服務局各項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探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規範審批行為、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等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三)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許可和其他具有審批性質的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駐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四)負責全市政務服務工作,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和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規範、監督和績效考核;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牽頭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協調和督促進駐單位實施;負責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五)負責檔案館設置備案;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認定;負責糧油倉儲單位備案;負責糧油倉儲單位儲糧燻蒸作業備案;負責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住所、合伙人、負責人、章程、合夥協議的審核轉報;負責公證員予以免職的審核轉報;負責設立公證機構的審核轉報;負責律師執業審核轉報;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登記審核轉報;負責公證員變更執業機構的審核轉報;負責公證機構變更名稱、辦公場所、分立、合併或者變更執業區域的審核轉報;負責公證員資格審核轉報;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註銷;負責公證機構負責人任職核准;負責公證機構變更負責人核准轉報;負責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帳業務審批;負責食鹽批發許可證初審;負責旅行社設立許可;負責旅行社分支機構備案。
(六)負責組織審批事項涉及的現場踏勘、聯合圖審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建立行政審批專家庫。
(七)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和進駐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的信息化建設、網上審批和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電子監察系統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網上辦事大廳和實體大廳政務服務平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中介機構綜合服務網絡應用平臺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和指導鎮村政務服務工作。
(十)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平臺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督辦等工作,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負責與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政策銜接、信息推送、聯繫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審管分離、審管聯動、協調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機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職責分工:
(一)未劃轉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具有審批性質的事項的單位歸併整合審批職責,成立行政審批組,整建制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實行集中審批,接受業務部門和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雙重管理。負責對本單位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具有審批性質的事項的及時梳理、流程再造和時限壓縮,嚴格執行政務服務中心的管理規定,確保審批工作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二)實行垂直管理的市電力局、市環保局、市稅務局、市菸草專賣局、市氣象局、人民銀行、市公安消防大隊等單位,要歸併整合審批服務事項,入駐政務服務中心或派駐專職人員辦理審批服務事項。
(三)便民服務事項由承擔便民服務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派駐專職人員入駐並辦理便民服務事項,接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監督和管理。
(四)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向各職能部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各職能部門應當將事中事後監管信息、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規章調整情況,以及相關政策文件及時推送或轉交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五)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與監管聯席會議制度,根據運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通報審管機制運行情況,並就審管工作遇到的重大、疑難事項進行商討,並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的工作部署及決定事項,並按要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單位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二、2019年度部門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一)規範事項進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再深化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今年5月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婚姻登記處、工傷辦、醫保辦、勞動服務科、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城鄉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等8個單位整建制進駐到政務大廳,人社局派人進駐辦事窗口,進一步完善了政務服務中心功能,深化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將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神木管理部現有辦公地址設為市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分廳,使企業群眾辦事基本實現了「只進一扇門、辦成所有事」。
(二)提升審批效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一網通辦」工作穩步推進
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草擬了《神木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並經有關會議研究通過,劃轉了各相關部門380項行政許可等事項至行政審批服務局。現事項承接、人員劃轉、事項審批辦理標準梳理等工作穩步有序推進,探索推行局機關與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運行機制,明確了班子成員工作分工,設置了14個科室,計劃於2020年1月份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報請有關會議審定並通過市委辦、政府辦印發出臺了《關於深化「一網通辦」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方案》,梳理了「網上辦」事項564項,網辦比例達93.22%;探索開發「神速辦」微信小程序,現相關方案正在抓緊制訂當中。
(三)優化政務服務,免費郵寄、代辦服務及一窗受理等深入開展
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開設「代辦服務」、「綠色通道」、「中介諮詢」等窗口,為誠信紅榜企業及個人、重大投資項目提供代辦服務,為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提供綠色通道服務,為企業提供中介諮詢服務;今年9月份推出的「免費郵寄」服務,範圍涵蓋17個部門單位128項高頻事項,截止11月底,累計免費郵寄各類證照等2000多件,進一步深化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稅務局、不動產登記局窗口大力推行「一窗受理」服務,基本實現了無差異化受理,提升了辦事效率;持續增加自助服務終端,縮短辦事群眾排隊等待時間,提升群眾滿意度。
(四)抓好效能監督,行風政風穩步提升
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深入整改服務態度差、漠視群眾利益等問題,行風政風等得到進一步提升:一是在原政務中心督查考核科不定時巡查的基礎上,由政務中心領導班子牽頭,抽調專人開展定期巡查,及時指正存在問題,定期下發運行通報;二是在原有各類投訴舉報媒介基礎上,新設營商環境投訴舉報牌、局機關及政務服務中心「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意見箱,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分兩批次對機關及全體窗口人員開展政務禮儀培訓,規範服務標準,提升服務意識及水平;四是評選黨員先鋒崗,發揚帶頭模範作用。
三、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2019年部門決算包括本部門本級決算和納入本部門2019年部門決算編制範圍的二級決算單位(神木市政務服務中心)。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我局為一級決算單位,下屬二級決算單位為神木市政務服務中心。截止2019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50人,其中行政編11名,政務服務中心事業編39名。實際上卡74名,其中行政編4名,事業編20名,協管員50名。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0人。
五、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2019年決算總收入2037萬元,總支出1733.41萬元,年末結餘303.59萬元;總收入較上年增加2037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沒有決算數據。總支出較上年增加1733.41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沒有決算數據。
2、本年度收入構成情況。
2019年決算總收入2033.05萬元,其中行政運行445.82萬元,專項業務1480.43萬元,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90.79萬元,住房公積金16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3.95萬元。(見02表)
3、本年支出構成情況。
2019年決算總支出1733.41萬元,其中行政運行429.69萬元,專項業務1196.92萬元,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90.79萬元,住房公積金16萬元。(見03表)
(二)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2019年決算總收入2037萬元,總支出1733.41萬元,年末結餘303.59萬元;總收入較上年增加2037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沒有決算數據。總支出較上年增加1733.41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沒有決算數據。
2、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按功能分類支出合計1733.41萬元,其中行政運行429.69萬元,專項業務1196.92萬元,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90.79萬元,住房公積金16萬元。(見05表)
3、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按支出經濟分類支出合計536.4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07.23萬元,其中基本工資116.47萬元,津貼補貼7.3萬元,績效工資40.39萬元,獎金90.79萬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1.92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3.25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1萬元,住房公積金16萬元。公用經費229.26萬元,,辦公費102萬元,印刷費3.6萬元,郵電費10萬元,差旅費7.66萬元,維修(護)費6.42萬元,租賃費86.88萬元,委託業務費12.69萬元。(差額0.01由四捨五入產生,見06表)
4、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決算收支。
5、國有資本經營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撥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經費、培訓費及會議費支出情況說明(無)
六、2019年度部門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部門績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支出229.26萬元,較上年增加229.26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年底成立,沒有決算數據。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共901.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類支出872.2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類支出29.02萬元。
(三)國有資產佔用及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門所屬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2019年當年未購置車輛;未購置單價50萬元以上的設備;未購置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
八、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2、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3、「三公」經費:指部門使用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5、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附件:神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2019年部門決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