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月5日訊(記者劉楒睿)《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從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此外,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櫃檯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提示標識。不過,記者採訪發現,線上購買渠道,卻無需提供身份證明也能輕鬆買到。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下文簡稱健康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中,記者看到在第四十六條及四十七條中明文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飲料。
同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櫃檯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
伴隨著1月1日的《健康條例》的實施,深圳衛健委也率先全國,發布了《深圳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健康提示標識製作標準和設置規範(試行)的公告》,其中包括8款標識和5款提示符號,要求商家在酒、碳酸飲料處張貼提示。
這意味著,商家今後在賣酒精和碳酸飲料時,要在貨架或櫃檯上亮出多種logo以作提示。
在網絡上,有深圳當地網友表示對此條例全力支持,他認為這非常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會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同時,也會有網友擔心,法規是否能夠很好的實施。
部分場所已開始執行
1月5日,楚天都市報記者聯繫了多家深圳當地商家,詢問該條例的實施情況。
南山區一家便利店老闆告訴記者,目前前往店內買酒需要攜帶身份證,如未攜帶則需要用其他方式證明自己已成年。
寶安區沃爾瑪購物廣場深圳西鄉前進路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新規較為嚴格,如果記者需要買酒,則需要本人到場購買並出具有關證件證明自己成年。
福田區幾家超市和便利店向記者表示,已知曉該新規,店內一直未曾向未成年人出售過酒類商品,新規出臺後已嚴格執行。
「目前擺放飲料和酒類商品的貨架上,還沒有張貼相關的提示語,有關部門昨日已提示我,後期會添加。」一便利店表示。
深圳市民方女士告訴記者,目前深圳市的大型商超都已經開始實施新規,「無論是張貼提示,還是查驗成年人身份。」但方女士表示,一些小型的私人超市,落實可能並不到位。
線下不能購買,那線上是否可以購買?
記者在外賣APP中定位深圳市,在家樂福深圳梅林店中,記者購買了1瓶30度的廣東米酒及2瓶啤酒,直到付款成功,商家開始備貨,都未有人前來核實記者是否已成年人。
記者致電該商家,該店經理表示,在線下購買需要提供身份證,而在線上購買並不需要提供身份證證明成年。
除該店外,記者嘗試在多家店鋪外賣下單,商家均未致電記者,或在線聯繫記者索取身份證證明成年。
記者從深圳市衛健委了解到,如向未成年人售酒違者罰款5000到30000元,市民可撥打深圳市人民政府監督投訴電話12345投訴。
【來源: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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